会计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伊宁市委员会办公室2024)



一、采购人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伊宁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 伊犁冠至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伊宁市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511101000009694377 
五、合同编号: 11N0103366832024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
详见附件

1.0
3000
3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伊宁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黄皓 
        联系电话: 18809998858 
        传真: /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会计咨询顾问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3668320241).pdf

合同编号:11N01033668320241采购单位(甲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伊宁市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单位(乙方):伊犁冠至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宁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伊犁冠至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伊犁冠至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伊犁冠至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4]226号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品牌:1件3000.003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仟元整叁仟元整叁仟元整叁仟元整叁仟元整叁仟元整叁仟元整叁仟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226号会计咨询服务13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1、委托服务内容:会计服务。2、委托服务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3、财务代理服务费用共计3000元,大写金额叁仟元整。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100%的服务费3000元,大写金额叁仟元整;如超过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并且合同期限已过,但甲方仍拖延支付服务费,则乙方有权自主决定终止该合同,并收回所做工作的相关资料及清除相关数据。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业务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财税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收取的费用)不含在以上服务费内,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三、服务条款(一)会计服务资料传递程序和续签手续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会计服务需求的相关资料,与乙方按照约定的交接方式送递票据及返还凭证。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提供相应票据,由此造成延误报送,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2、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或超过乙方取票时间内提供票据,甲方自行解决票据交接事宜。(二)委托双方权利、义务甲方的责任1、甲方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负有全部责任,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甲方应当配备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并在合同期内配合乙方顺利完成委托工作的相关事宜;3、甲方承担其所提供记账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因甲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及不及时的记账资料,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部责任;4、甲方不允许雇佣在乙方公司办理离职不到一年的员工,违者赔付乙方三年代理记账费。(乙方签同意函情况除外)。1/2乙方的责任1、按照合同委托内容按期完成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并对其会计信息的安全性承担责任;3、对委托人示意其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向甲方说明其原因和后果,此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对于不合理、不合规的要求应严词拒绝;(三)合同到期续签、变更及终止的相关事宜1、本合同期满,若甲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共同协商约定时间,乙方则安排相关人员与甲方签订续签合同;2、合同续签需以乙方当期最新服务报价方案标准重新进行核算计费,所选服务内容及收费产生较大变动的,基于甲方利益保障,可选择重新签订最新版本合同;3、本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不再延长协议,应由双方会计或代表在场的前提下,进行会计交接仪式及签署相关声明;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周告知对方。(四)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履行提前告知义务,违约责任按相关法规由违约方承担。2、甲方合作期内无故终止合同,定金不作退还。3、若甲方拖欠乙方代理费,视甲方主动终止本合同。乙方将停止继续为甲方提供任何服务,并有权清除之前所有的服务数据,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所欠费用结清后,另行协商合作的存续问题。4、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各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各方协商确定合同书变更内容;(五)未尽事项1、本合同未尽及变更事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中注明所提供的财务服务项目中每个项目为必选的服务,甲方可根据单位自身情况仅选择办理其中部分项目,并经协商单独计费,但由此造成乙方无法完全行使财务服务职责及义务的后果需由甲方承担,且甲方无法享受全套财务服务对应的权利。(六)合同份数及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乙方开户行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斯大林街支行开户行名称:伊犁冠至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行号:105898000034银行账号:65050165604200000157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斯大林街支行账号:,账号:6505016560420000015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斯大林街支行账号:账号:6505016560420000015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计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