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采购合同公告(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2024)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梅县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的合同公告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梅县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2-05 14:31:30
采购计划编号:441421-2024-00003 预算金额:1882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GDHX202312008

二、合同名称

梅县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HX202312008

四、项目名称

梅县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
联系方式:0753-2586082
供应商(乙方): 广东省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 13 号
联系方式:020-876308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梅县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1(项)
1,845,800.00
1,845,800.00

合同金额: 1,845,8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捌拾肆万伍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梅州市梅县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4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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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421-2023-00314项目编号:GDHX202312008项目名称:梅县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甲方: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电话:0753-2586728传真:0753-2586728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府前大道41号乙方:广东省测绘工程有限公司电话:020-87725079传真:020-87725079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根据《梅县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项目编号:GDHX202312008)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项目概况0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调查(2023)2242号)的通知要求,开展梅县区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二、工作任务及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遥感监测图斑补充提取:充分利用遥感监测成果、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日常用地管理信息等数据,补充提取疑似发生变化的图斑,并上报省厅审核。省厅审核通过后,将地方补充提取的图斑和遥感监测图斑一并作为本年度变化图斑。12.资料收集、数据分析:依据国家及省级下发图斑,套合上一年度基础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等,进行地类分析统计,并按镇汇总。3.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根据省厅的工作要求,实地核实变化图斑的实地情况,调查每一块变化土地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的土地情况,调查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并对每块变化图斑进行实地拍照举证,并对省厅审核不通过的图斑开展补充举证直至通过检查。4.单图斑建库:依据外业调查结果,结合影像,核定图斑地类,并结合影像与数据库图斑范围,进行图斑边界调整,完善图斑属性信息,开展单图斑建库工作。5.数据库建设及上报:根据变化图斑审核结果,利用专用建库软件,对基础数据进行更新,形成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并上报省厅检查。根据省厅、国家的检查意见对数据库进行修改直至通过检查。6.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依据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逐级汇总每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2023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以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并综合形成区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7.配合部、省厅完成互联网在线核查、外业抽查等工作。8.其他按照国家、省、市变更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完成的事项。三、主要技术依据1.《土地调查条例》;2.《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25.《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2773号);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7.《广东省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工作指引》;8.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自然资源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的相关通知、方案等。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成合同事项,并按照合同支付费用。2.为乙方办理野外作业必需的证件及证明。1零3.提供镇街分局联系人、联系方式给乙方,便于乙方队伍顺利进入2现场工作,并给乙方生产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方便。4.甲方有权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5.按要求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照省、市要求时间节点完成项目任务。2.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的归属,全归甲方所有。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梅县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止。3六、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项目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伍仟捌佰元整(¥1,45,800,00)。2.项目费用由甲方_分两期_支付给乙方(1)一期:支付比例50%,按要求完成国家下发核查图斑、专项数据等外业举证工作,通过省级核查并开展建库工作且在财政资金到位后,乙方提供相应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中标金额的50%,即(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贰仟玖佰元整(¥922,900.00);(2)二期:支付比例50%,按要求完成项目并通过国家级检查且在财政资金到位后,乙方提供相应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贰仟玖佰元整(¥922,900.00)。3.乙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广东省测绘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000190354837E地址、电话: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020-87725079开户行及账号:工行广州天平架支行3602073029200090038六、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42.所有依照本合同而提供的工作成果自乙方交付甲方时,该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即全部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相关工作成果以及与工作成果相关的任何资料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场合或者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七、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成果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上述资料泄露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的违约金。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成果保密承担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0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5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o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6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办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盖章):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工程乙方(盖章):广东省测绘绘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地点:梅州市梅县区签订日期:2024年2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