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混凝土试块 外加剂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2024)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3210200069588-XM001-002
二、合同名称: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3210200069588-XM001
四、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
联系方式: 55597471
供应商(乙方):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39.528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2-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2-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pdf

正本技术服务合同(本合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名称: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委托方(甲方):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受托方(乙方):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法定代表人:魏吉祥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乙方(受托方):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小云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顺于路高丽营段138号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就下列订立合同共同遵守。第1条定义及解释1.1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所赋予它们的含义:(1)“项目”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2)“服务”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条件为完成项目所提供和履行的所有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3)“甲方”为项目的委托方,即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4)“乙方”为项目的受委托方,即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受甲方委托,提供和履行合同服务,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5)“合同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6)“日“““天”是指日历日。(7)“周””星期”是指七个日历日。(8)“月”是指公历月份。1.2下列文件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的条款及附件;(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3)甲方发出的碳商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文件;(4)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其修改澄清文件;1(5)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6)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相关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若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者的规定为准。第2条抽测项目及计划抽测数量2.1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抽测项目及计划抽测数量:序号类别检测项目单位数量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砂组85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石组853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混凝土试块(或拌合物)组854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外加剂组855构件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质量抽样检测预制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检测组66构件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质量抽样检测预制混凝土构件尺寸偏差检测组67构件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质量抽样检测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组62.2在实际工作中,若遇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调整,检测指标亦应进行相应的调整。第3条抽测范围、内容及要求3.1抽测范围:全市范围内,甲方监督或巡查的工程项目。3.2检测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服务(技术)方案与要求。3.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完全满足服务内容的要求。3.4因政策、法规或甲方实际工作需求的调整,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的其他工作。第4条抽测依据抽测依据为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第5条合同价格5.1金额总价为¥395280.00元整(大写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本价格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抽测的检测费用、现场材料取样人工费及交通费(所有检测项目的样品均需乙方到现场自取)等全部内容,由此发生的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等均包含在内,由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包干使用。除非检测内容或项目发生修改,且该修改影响到合同价格的调整,否则合同综合单价不作任何增加或减少,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5.2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彻底清楚,并在合同价格中充分考虑到了以下几项:(1)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2)完成项目所有可能出现的由任何一个有经验的检测机构可以合理预见的情况。第6条项目进度与管理6.1项目实施以项目阶段成果报告满足合同要求为完成标志。6.2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在每季度末向甲方提交季度工作总结。以上工作总结应须说明本季度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并应针对本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6.3乙方应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和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接受甲方的监督。第7条抽测费用的结算方式合同金额按照下列支付方式进行支付:7.1预付款支付条件:合同生效且当年的财政资金拨付后,由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甲方于15日内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50%),即:¥19764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陆佰肆拾元整)7.2进度款支付条件:2024年6月25日及9月25日前,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在完成向甲方提交2024年第二、三季度工作成果(检测报告、季度抽测工作总结)后,向甲方提交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资金支付审批表(见附件3)、2024年第X季度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明细表(见附件4)。支付金额:支付额度=单价×本季度内完成的检验检测工作量×50%。支付时间:当满足支付条件并由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甲方于15日内支付相应的抽测费。2024年12月25日前,乙方提交第四季度及全年相关资料。待甲方全部考核验收合格后,根据第四季度实际完成工作量及预付款,支付全部剩余抽测费款项(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成交单价据实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7.3甲方每期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37.4如甲方遇到财政国库支付受限,支付期限顺延,甲方不承担本合同的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待障碍消除后,立即恢复支付。乙方不得因此暂停、终止、延迟、拒绝义务的履行。7.5根据实际需要,甲方可在合同检测单价不进行变更的前提下与乙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调整的抽测项目内容及数量,原则上变化内容涉及金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0%。第8条人员配置乙方工作人员的配置应符合响应文件的承诺。项目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情况原则上不得更换。如乙方在合同实施期间更换以上人员时,应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换。否则每更换一人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第9条甲方的权利义务9.1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每季度可对乙方进行一次履约考核验收,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数量、质量、出具检测报告的及时性、检测报告的完整性等。年底由甲方组织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及评审。验收标准为合格。9.2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的履约考核结果调整检测范围。9.3甲方对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在检测工作中发生的所有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9.4甲方享有本项目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第10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0.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检测业务有关的所有证明资料。10.2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抽检对象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长期有偿服务合同等可能影响监督抽测公平、公正的情况,否则应主动提出回避。10.3乙方应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检测标准,对每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有效性承担责任。10.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开展抽测活动,并承担因乙方原因影响抽测工作质量的相关责任。乙方的工作成果应接受甲方的考核验收,如不合格,则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且工期不予顺延。10.5乙方工作人员在抽检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应承担因在抽测工作中所发生的自身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责任410.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或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抽测工作,也不得将合同义务转让。10.7因乙方原因超出的检测组数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10.8乙方在抽检前不得提前通知各被抽检企业,对所抽取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10.9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等信息以及抽测单位信息、抽测过程、结果、报告等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公开、披露、向第三人透露或做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乙方获取的本项目相关的材料,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返还或作其他处理。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等,本条款长期有效。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10乙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依据的任何资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隐私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或已获得第三人授权使用,若因此引起第三方与甲方的纠纷,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并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11乙方不得以承担甲方监督抽测任务为由,向抽检对象和其他单位承揽业务;在承担监督抽测任务期间,不与抽检对象签订同类业务的有偿服务协议及其它与本单位利益相关的工作,不得以各种形式利用监督抽测结果参与有偿活动,不开展产品或服务推荐、评比活动,不向抽检对象发放监督抽测合格证书或牌匾等,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监督抽测结果的行为。第11条违约与赔偿11.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还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11.2若乙方违反保密相关约定,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用途,或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每一次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11.3在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收到关于乙方人员收受钱、财、物等举报,经研判情况基本属实的,将就相关情况移转乙方单位纪检部门,乙方应在收到相关通知后1周内将相关涉事人员调离本项目。511.4乙方在抽测过程中有狗私舞聲、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5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发生信息错误、检测结论判断错误、检测工作不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等情况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抽测,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如对甲方监督执法工作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合同中规定的检测工作转包、转让给第三方的或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7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违约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影响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本合同约定的损失除甲方直接损失外,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追索债权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交通费等费用。11.8乙方应持续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应的资质,若因乙方资质被撤销、吊销等情形出现,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服务费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追偿。第12条合同终止12.1在乙方出现以下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2.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12.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12.1.3乙方取样或检测结果弄虚作假时,其检测报告无效,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12.1.4服务期限内,乙方未按照住建部、北京市相关要求及时更换资质证书或新资质证书检测项目和参数等条件不再具备履约本合同的资格能力。12.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双方应对乙方已经完成的服务的费用、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等进行结算,多退少补。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2.3对乙方考核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6第13条争议的解决13.1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13.2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同中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3除提交诉讼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第14条合同语言14.1语言为中文。14.2双方往来正式文件和合同文本均以中文为准。第15条适用法律15.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第16条合同生效16.1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16.2合同生效日期以较晚签字一方的签字日期为准。第17条其他17.1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递交。17.2合同双方均认同在本合同中留存的地址和电话为有效联系方式,并作为相关通知、文件、司法文书等的唯一有效送达方式,任何一方的送达方式发生变更,应当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如因未及时告知导致无法送达,发生变更一方须承担相应不利后果。17.3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8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4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服务(技术)方案与要求附件2:分项报价表附件3: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资金支付审批表附件4:2024年第X季度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明细表附件5: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附件6:廉政承诺书7(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甲方: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乙方: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总站(盖章)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联系人:崔丽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顺于路高丽营段138号院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1318电话:电话:010-84851056传真:传真:010-81700538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通州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顺义银行账号:110937397010202银行账号:110902534010906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4日签字日期:签字日期:22024年2月4日8附件1:服务(技术)方案与要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一、服务内容:包括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和构件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质量抽样检测358组。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三、项目基本工作要求1.针对工程实际情况,依照采购人(委托方)的委托,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数量和检查部位确定参加的检测人员、检查仪器和检查时间,并制定书面检查方案,在接到检测任务后7日内开展检测工作。2.检测机构需严格按照检测工作相关规定,及时认真完成检测任务。3.检测机构应对取得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和计算,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抽样检测项目进行分析、评定,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并在5日内到北京市规定地点向采购人(委托方)提交所委托项目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包括工程名称及部位、现场检查数据、检查数据分析评定和针对检查项目的明确检查结论。4.配合采购人(委托方)进行检验检测结果的验收工作。5.对每项检验检测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科学性承担保证责任。6.检验报告需出具三份。7.供应商须承担检测费用、现场取样人工费及交通费(所有检测项目的样品均需供应商到现场自取)等完成抽样检测所需全部费用。8.检测单位应具备固定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专用于检测活动所需的检验、环境、数据处理和分析、信息传输设备。实验室使用仪器设备等有专人管理,并正确配备以满足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四、机构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及其他说明1.检测单位应配备专门从事抽样的工作人员,配备用于抽样活动所需的车辆及其他辅助设施。2.为满足检测工作需要,检测单位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实体检验负责人1人以及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检测人员,并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协调管理工作。上述主要负责人应按要求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五、具体服务与技术方案:详见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9附件2:分项报价表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序号类别检测项目单位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砂组900.008576500.00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石组360.008530600.003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混凝土试块(或拌合物)组144.008512240.004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外加剂组3120.0085265200.005构件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质量抽样检测预制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检测组800.0064800.006构件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质量抽样检测预制混凝土构件尺寸偏差检测组190.0061140.007构件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质量抽样检测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组800.0064800.00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395280.0010附件3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资金支付审批表(一式三份)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我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技术服务合同要求,已完成第X季度工作,现申请支付第X季度进度款,支付额度=本季度完成检验检测工作合同金额×50%,即:¥x元×50%-?Xx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元整)申请单位:(签章)年月日监督抽测工作管理办公室(签字)年月日总站财务室(签字):年月日总站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总站站长(签字):年月日11附件42024年第X季度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明细表序号报告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验项目单价(元/台)台数检验人员报告日期合计(元)12345总计申请单位制表人:申请单位审批人:申请单位:(公章)检测项目及数量总站校核人:检测项目及数量总站校核室主任:检测项目金额总站校核人:检测项目金额总站校核室主任:年月日12附件5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甲方: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乙方: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就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项目签署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保证《主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已经或将要接触或获得涉及甲方的保密资料及将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相关资料的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事宜签订本协议。、“保密资料”包括:1.甲方向乙方披露或将要披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甲方尚未公开的资料;2.乙方在项目中形成的任何数据、分析、编辑、研究、咨询成果等全部文件资料;3.以上资料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他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技术、方法等全部资料。、项目定义:专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技术服务合同》。三、保密义务:1.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密法规,严格控制甲方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保密资料。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保密资料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保密13资料的保护程度;2.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保密资料;3.乙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除依照法律强制性的要求外,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甲方的保密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4.如乙方基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必需披露相关的保密资料的,乙方应当事先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保密资料的传播;5.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泄密和使用行为。四、保密资料的使用方式和不使用义务:1.乙方只能为完成本项目而使用保密资料;2.除乙方为完成本项目需要时而将保密资料披露给必需直接参与本项工作、必需知晓保密资料的职员之外,乙方不能将保密资料透露给其他任何人;3.乙方不能将此保密资料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4.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包括已离职员工)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五、保密资料的交回: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如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保密资料时,乙方应当立即无条件的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资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保密资料的文件;2.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在履行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资料交还给甲方或以甲方认可的方式进行销毁;3.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资料。14六、知识产权:1.乙方对因本项目接触或获得的任何保密资料均不享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除甲方书面授权外,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保密资料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的知识产权。2.乙方因本项目形成的任何形式的数据、成果报告等均由甲方享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乙方需使用和发表本项目研究成果以及其中的数据资料,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七、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保密资料的传播或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保密资料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每一次/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50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得赔偿甲方的损失;3.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外,还包括甲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八、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九、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并约定本协议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十、其他: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保密期限为永久,保密条款不因《主合同》的解除、终止、失效、无效等而终止。如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即已接触甲方保密资料的,则本协议有效期应追潮至乙方初次接触甲方保密资料之时。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八份,甲方执四份,乙15方执四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北京市设工程(盖章)乙方:奥来国信(北京)检测(盖章)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去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2024年2月6日签字日期:2024年2月4日16附件6:廉政承诺书至: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贵我双方就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项目签署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第02包)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项目合同”,为了加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项目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我方特出具本承诺书:第一条承诺内容我方(含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的规定,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贵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报销应由贵方或贵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或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其他物质或便利。(二)不通过任何方式暗示或接受贵方及其工作人员向我方及其相关单位介绍的同贵方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推荐分包单位和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物品、材料、设备等。(三)不以任何理由向项目检查对象提供与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检查对象推荐合作单位、材料、设备等。(四)不得收取检查对象的任何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或接受检查对象报销任何费用、免费或降价提供任何产品或服务、进行宴请、提供娱乐活动、其他物质或便利。(五)不与检查对象串通、狗私舞樊、弄虚作假,为相关方谋取利益。(六)不以贵方、贵方合作方或本项目的名义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活动,或者收取第三方的费用。(七)我方将建立廉洁制度,以保证我方履行本承诺书的义务。第二条相关责任(一)我方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我方将按照管理权限,1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1、贵方或其上级机关有权对我方责令改正并在全市通报批评2、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本项目承接权利,解除本项目合同,按重大违约追究我方违约责任,并有权拒绝我方今后承接贵方其他项目;且我方同意按本承诺书第二条第(一)款第3项的约定向贵方支付违约金;3、对情节严重或致使项目成果与实际明显不符的,我方同意向贵方支付本项目合同总价款的2%至4%的违约金;4、如我方与被监控检查等项目服务对象串通狗私舞樊、弄虚作假,为相关各方谋取利益,给贵方或其上级机关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贵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函告相关部门对其资质进行审核处理,对有注册执业资格的我方工作人员,有权建议注册机构依法对其进行处理;且我方同意按本承诺书第二条第(一)款第3项的约定向贵方支付违约金5、我方因此给贵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赔偿贵方的全部损失,除直接损失外,还包括贵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二)我方将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廉政风险的发生,如违法,将对该廉政风险进行弥补,所需费用由我方承担。第三条其他(一)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与项目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我方如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已与贵方开始洽商项目合作事宜或参加投标、碳商、谈判、比价等,则本承诺书的法律效力追潮至我方就本项目第一次与贵方或贵方代理机构(代理人)进行接洽之日。(二)我方在本项目结束后仍以贵方、贵方合作方或本项目名义进行活动,违反本承诺书的,我方仍应按本承诺书承担责任。(三)本承诺书自我方单位盖章后生效。承诺人(盖章):奥来国信(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9电年2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混凝土试块 外加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