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二期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



[【ABXZBZC202301169】]吉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二期建设

吉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二期建设在线合同签订,详见附件

12345热线二期建设项目合同.pdf

吉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二期建设合同2024年2月6日,第1页共7页合同签约地:[江西吉安市]甲方: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江西省吉安市行政中心C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肖向前乙方:江西电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创业大厦)3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钟云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吉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热线二期建设项目1.2工程地点:吉安市融媒体中心第二条工程范围本工程为吉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热线二期建设,包括硬件设施、场地改造、系统平台、运营管理。(1)硬件设施包含:语音网关、交换机、电脑、云终端电脑、云终端服务器、显示器、耳麦、话机等。(2)场地改造包含:新建培训室、新建用餐厅、改建男女休息室、改建转办室、改建运营室、改建办公室、新建综合行政办公室、其他场所维修等。(3)系统平台包含:监控大屏、智能派单、智能知识库、智能查重、智能机器客服(语音/在线)、坐席助手、智能质检、智能回访、智能挪车、话务系统、短信系统、工单协同、数据处理中心、通信服务、网络安全、舆情检测等。(4)运营管理包含:项目运营中心场所由甲方提供,运营期间的人员成本及培训费、水电、物业管理、通信等(不含场地房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营中心场所的装修材料及相关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三条运营服务内容3.1服务渠道:通过12345号码提供语音服务,通过提供微信、官网、APP等互联网渠道提供在线服务。专项服务的内容及范围:呼入服务、呼出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应用集成类服务、基础电信资源、应用软件、平台资源、服务代表等。3.2服务内容:面向吉安市具有行政职能的党委部门、各级政府、群团组织和垂管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非警务类、非紧急类求助事务,打造汇集电话、网站、,第2页共7页短信、电子邮箱、传真、微信、手机APP的统一受理渠道,实现集转办、接办、反馈、督办、统计、考核等功能于一身的全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做到市直、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政府部门、各级民生服务窗口、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所有受理事件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3.3服务人员:由甲方审核把关,乙方负责招聘、培训、管理。3.4服务时间:面向吉安市提供7*24小时工作制服务。第四条合同工期4.1双方约定的施工期为:(1)硬件设施、装修: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完成建设并正式运行;(2)软件升级: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完成系统软件升级部署。4.2施工过程中遇以下情况,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4.2.1因施工设计方案发生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4.2.2因法定的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在上述条款发生天内,就具体顺延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5.1合同价款:双方约定本案工程采取可调价格合同(调价幅度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的10%),合同价款暂定为中标价人民币:[贰仟零柒拾陆万肆仟玖佰叁拾玖元捌角肆分](¥:20764939.84)。5.2甲方使用业务产生的本合同费用,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银行托收或现金支付)向乙方支付。5.3竣工结算5.3.1价格结算方式:采用定额计价,定额套用《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版)(若签订协议当年有新规定按新规定的内容计算)及相关配套文件,缺项部分套用相应或相近定额项目,取费按相应配套费用定额标准计取,人工调整按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材料价格调整按开工至竣工期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计算,没有信息价的按双方市场询价后确定的价格作为中间计量暂定价;营改增按相关财税政策具体约定。工程量以本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超出招标文件工程量之外的工程量结算须按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执行)。5.3.2乙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后,结算经甲方审核后确定;如有异议,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评估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评估鉴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5.4付款方式及期限:5.4.1硬件设施、场地改造、系统平台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0%。,第3页共7页5.4.2运营管理费用分三年平均支付,平台正式运营后,经热线管理部门年度考核后,视考核情况逐年拨付给乙方,考核方案由甲方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另行制定。5.4.3服务期内,如甲方根据吉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拓展情况增加坐席,采购人应按照增加的坐席数量*单坐席年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和支付年费用。单坐席年费用标准另行测算确定。5.4.4服务期限:三年,实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工作制。自甲方将吉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二期移交至乙方之日(2024年2月6日)起计算。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乙方提供的服务;6.1.2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6.1.3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及时响应并整改;6.1.4在本合同执行期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系统平台;6.1.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本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6.1.6甲方负责吉安市12345热线号码开通、协调工作。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2.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并有权按时足额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6.2.2乙方完成服务号码的调通、话务汇接,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甲方需要的通信服务(含各类平台对接优化);6.2.3在日常维护中,可能造成服务的短时间中断,乙方需提前24小时向甲方报备,乙方负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过长时间的运行中断;6.2.4乙方应制定体系化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响应、及时解决各类事件,并有效应对话务溢出,保证项目平稳运营(对出现影响吉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正常运行的各类问题,乙方应在两小时内得到有效处理,恢复正常运行)。第七条验收7.1验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符合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吉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规范要求,不得低于吉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二期建设招标文件的服务规范要求。7.2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时,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乙方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第4页共7页符合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委托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3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甲方应当在30日内组织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7.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立即整改,直至验收结果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标准。若乙方在验收不合格后30日内仍未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8.1如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不符合同要求,或未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逾期不改正或拒绝改正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和追究乙方责任。8.2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吉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业务短时间中断的,乙方不承担责任:8.2.1非乙方或非受乙方控制的原因;8.2.2乙方出于紧急维护的需要并已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8.3甲方逾期缴纳服务费,从逾期之日后30日起至实际缴款日止,每日按所欠费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30日不缴纳服务费,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暂停提供服务期间,逾期违约金继续计算。甲方补交服务费和支付违约金后,乙方在48小时内为吉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重新恢复相应的服务。8.4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不再与乙方签约,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所有软(含数据端口开放)、硬件设备移交甲方并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同时,做好档案移交甲方和与后续服务单位的工作交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合同期内,所有新增的软、硬件设备视甲方付款情况由甲乙双方按份共有。8.5如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完成新一轮招标工作,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继续做好过渡期服务保障工作,过渡期资费与本合同内的运营管理费用单价相同,过渡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过渡期服务费用。第九条保密要求9.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乙方不得将其泄露给其他任何人、企业或公司。9.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甲方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9.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9.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和服务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第5页共7页第十条争议解决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吉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火灾、水灾、风灾、地震、其他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变动、国家电信主管部门指令等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双方或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受不可抗力影响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事故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适当延长合同的期限;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消除,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本合同继续执行。因受阻方迟延履行通知义务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失的扩大不予免责。第十二条签约时间及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则: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签订后,如需要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盖章)乙方:江西电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24年2月6日签约日期:2024年2月6日,第6页共7页,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二期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