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燃油 车辆燃油费采购合同公告(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达拉特旗大队2024)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达拉特旗大队达旗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中石化车辆燃油项目合同书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达拉特旗大队达旗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中石化车辆燃油项目合同书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该公告信息由“”自动推送至本网站,联系电话:400-0471-010】

一、合同编号:20240101007

二、合同名称:达旗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中石化车辆燃油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4]00286号

四、项目名称:达旗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车辆燃油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达拉特旗大队
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联系方式:13614770111
供应商(乙方):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达拉特旗经营部第一加油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大树湾镇210线西19公里
联系方式:151489987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国标汽油
1(批)
¥4,800.00
¥4,800.00
国标汽油

合同金额: 4,8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 001.jpg
5 002.jpg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达拉特旗大队
2024年02月06日

附件:5 001.jpg5 002.jpg

车辆定点加油协议书甲方: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达拉特旗大队乙方: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交易、方便快捷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指定在乙方处加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加完油后立即支付加油费用,不拖欠加油费用;2、需向乙方提供所有加油车辆明细、车牌号码及行驶证复印件,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无造假现象。二、乙方责任:1、乙方旗下所有加油站需保证每天24小时为甲方公务车辆加油,并在车辆较多的情形下,优先为甲方车辆加注。2、乙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凭甲方出具的加油审批单对指定车辆进行加油,乙方接收加油审批单后,核对车号、金额及各审批签字,核对无误后按照加油审批单油号、金额进行加注,如车号不符或缺少审批签字,乙方可拒绝为甲方车辆加油。3、乙方不得为甲方车辆驾驶员向甲方指定车辆油箱以外的任何车辆或容器加油,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拒付该次加油金额。4、乙方保证每日所加油品的质量和计量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如质量和计量出现问题,方须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5、乙方待甲方支付完油燃费用后,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出票,由乙方想办法解决,并保证手续齐全。日一levoh1:月)A)2真由年车辆定点加油协议书甲方: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达拉特旗大队乙方: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交易、方便快捷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指定在乙方处加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加完油后立即支付加油费用,不拖欠加油费用;2、需向乙方提供所有加油车辆明细、车牌号码及行驶证复印件,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无造假现象。二、乙方责任:1、乙方旗下所有加油站需保证每天24小时为甲方公务车辆加油,并在车辆较多的情形下,优先为甲方车辆加注。2、乙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凭甲方出具的加油审批单对指定车辆进行加油,乙方接收加油审批单后,核对车号、金额及各审批签字,核对无误后按照加油审批单油号、金额进行加注,如车号不符或缺少审批签字,乙方可拒绝为甲方车辆加油。3、乙方不得为甲方车辆驾驶员向甲方指定车辆油箱以外的任何车辆或容器加油,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拒付该次加油金额。4、乙方保证每日所加油品的质量和计量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如质量和计量出现问题,方须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5、乙方待甲方支付完油燃费用后,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出票,由乙方想办法解决,并保证手续齐全。日一levoh1:月)A)2真由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燃油 车辆燃油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