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海盐县财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565122024201
二、合同名称:海盐县2024-2025年审计(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盐政采(2023)K004号
四、项目名称:海盐县2024-2025年审计(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市海盐县财政局
地 址: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联系方式:0573-86122129
供应商(乙方):浙江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联系方式:1390683810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盐县2024-2025年审计(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0.5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镇(街道)各项审计业务(不含建设工程)、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财政专项业务检查等服务业务。县镇(街道)所属国有企业参照执行。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0.5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项目框架协议.pdf
采购项目框架协议.pdf
海盐县2024-2025年审计(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协议编号:001甲方:海盐县财政局乙方:浙江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编号为盐政采(2023)K004号的海盐县2024-2025年审计(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的结果,签署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期内,乙方、采购人双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征集人及入围供应商征集人:海盐县财政局入围供应商:浙江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二、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项目名称:盐县2024-2025年审计(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盐政采(2023)K004号三、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1、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二章。2、最高限制单价:参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核定的标准下限不低于30%的优惠。采用计时收费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600元/天;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1000元/天。四、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的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1、服务内容:各项审计业务(不含建设工程)、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财政专项业务检查等服务业务。2、服务标准:2.1严格遵守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相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2.2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义务,保守审计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审计过程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2.3承担具体审计任务的审计人员具备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从业资格和业务能力,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审计任务。在任务实施前确定审计人员名单,未经采购人允许不随意更换审计人员。对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审计任务的审计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相应扣减审计费用。2.4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审计,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审计结果以及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资料,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审计文书和其他材料。2.5在审计任务完成后,审计人员应及时移交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审计人员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获取的相关信息用于与所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2.6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审计(检查)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执业(工作)质量,并同意对承担相关业务的质量向社会公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质量的审查考核。2.7服务人员及技术保障供应商应当组织相应的技术人员组成服务团队,制定和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承担具体审计(检查)业务人员应具备开展审计(检查)业务的能力并承担相应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守秘密。项目小组人员须包含本单位至少1名高级职称人员或1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同等资格人员。响应时须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职级证书、响应截止前最近三个月供应商为该项目拟派团队组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响应时提供的服务人员名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必须提供同等能力的人员进行调换并经采购人的认可。对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审计(检查)业务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中介机构不得出现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服务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服务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或不称职等情况,采购人视情况要求整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协议价格:本协议所称价格为乙方入围的最高限价,在协议的有效期内采购人与乙方确定最终合同价格。乙方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价格中,任何交易都不再发生其它任何费用。4、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此报价基础上进行面议,最终确定的报价不得超过此次入围报价。序号项目内容1优惠率在[浙价服[2011]91号]核定的标准基础的优惠率为60%2计时收费报价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人580/元/天2计时收费报价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人980/元/天3项目负责人沈红雅4联系电话137364231005备注实际服务费用按照优惠率结算:实际服务费用=基准价*(1-优惠率)五、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指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六、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1、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镇(街道),县镇(街道)所属国有企业参照执行。2、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海盐县。七、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按照采购人和乙方签订的审计(检查)服务合同或协议约定支付。八、采购合同文本详见本项目征集文件(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九、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2024年1月18日——2025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度缩短或延迟期限。如有效期内因政府采购管理需要提前终止执行的,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一)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补充征集。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具体项目中经采购单位反馈违反审计服务原则的;7.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二)补充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原入围供应商数的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征集人可以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服务提供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项目征集文件和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书。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迟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如乙方不能按协议约定要求提供服务,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处理。3.因采购人原因迟延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未支付款项之罚息,罚息以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计算。十二、协议终止(一)协议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二)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的,甲方按规定程序终止本协议,并由采购人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依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2.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3.如果协议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十三、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3.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1.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财政局提请调解。2.调解不成则提交海盐县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协议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十五、协议生效及文本1.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集中采购机构备案执壹份。会1A(盖章)乙方:海(授权代表):法定代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新桥北路168号YDp也长差的528分地址:1的电话:05138612223电话:0571-861271230022249签约时间:2024年1月18日签约时间:2024年1月18日签约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新桥北路168号号签约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新桥北路168号海盐县2024-2025年审计(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协议编号:001甲方:海盐县财政局乙方:浙江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编号为盐政采(2023)K004号的海盐县2024-2025年审计(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的结果,签署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期内,乙方、采购人双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征集人及入围供应商征集人:海盐县财政局入围供应商:浙江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二、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项目名称:盐县2024-2025年审计(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盐政采(2023)K004号三、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1、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二章。2、最高限制单价:参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核定的标准下限不低于30%的优惠。采用计时收费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600元/天;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1000元/天。四、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的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1、服务内容:各项审计业务(不含建设工程)、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财政专项业务检查等服务业务。2、服务标准:2.1严格遵守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相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2.2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义务,保守审计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审计过程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2.3承担具体审计任务的审计人员具备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从业资格和业务能力,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审计任务。在任务实施前确定审计人员名单,未经采购人允许不随意更换审计人员。对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审计任务的审计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相应扣减审计费用。2.4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审计,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审计结果以及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资料,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审计文书和其他材料。2.5在审计任务完成后,审计人员应及时移交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审计人员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获取的相关信息用于与所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2.6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审计(检查)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执业(工作)质量,并同意对承担相关业务的质量向社会公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质量的审查考核。2.7服务人员及技术保障供应商应当组织相应的技术人员组成服务团队,制定和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承担具体审计(检查)业务人员应具备开展审计(检查)业务的能力并承担相应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守秘密。项目小组人员须包含本单位至少1名高级职称人员或1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同等资格人员。响应时须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职级证书、响应截止前最近三个月供应商为该项目拟派团队组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响应时提供的服务人员名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必须提供同等能力的人员进行调换并经采购人的认可。对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审计(检查)业务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中介机构不得出现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服务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服务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或不称职等情况,采购人视情况要求整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协议价格:本协议所称价格为乙方入围的最高限价,在协议的有效期内采购人与乙方确定最终合同价格。乙方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价格中,任何交易都不再发生其它任何费用。4、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此报价基础上进行面议,最终确定的报价不得超过此次入围报价。序号项目内容1优惠率在[浙价服[2011]91号]核定的标准基础的优惠率为60%2计时收费报价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人580/元/天2计时收费报价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人980/元/天3项目负责人沈红雅4联系电话137364231005备注实际服务费用按照优惠率结算:实际服务费用=基准价*(1-优惠率)五、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指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六、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1、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镇(街道),县镇(街道)所属国有企业参照执行。2、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海盐县。七、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按照采购人和乙方签订的审计(检查)服务合同或协议约定支付。八、采购合同文本详见本项目征集文件(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九、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2024年1月18日——2025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度缩短或延迟期限。如有效期内因政府采购管理需要提前终止执行的,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一)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补充征集。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具体项目中经采购单位反馈违反审计服务原则的;7.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二)补充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原入围供应商数的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征集人可以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服务提供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项目征集文件和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书。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迟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如乙方不能按协议约定要求提供服务,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处理。3.因采购人原因迟延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未支付款项之罚息,罚息以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计算。十二、协议终止(一)协议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二)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的,甲方按规定程序终止本协议,并由采购人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依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2.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3.如果协议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十三、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3.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1.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财政局提请调解。2.调解不成则提交海盐县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协议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十五、协议生效及文本1.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集中采购机构备案执壹份。会1A(盖章)乙方:海(授权代表):法定代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新桥北路168号YDp也长差的528分地址:1的电话:05138612223电话:0571-861271230022249签约时间:2024年1月18日签约时间:2024年1月18日签约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新桥北路168号号签约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新桥北路168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