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推介 纪录片修改 纪录片宣传 精品党课录制采购合同公告(中共乌兰县委宣传部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508436620241
二、合同名称:乌兰县莫河驼场宣传推介项目(第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荣轩竞磋(服务)2023-021号
四、项目名称:乌兰县莫河驼场宣传推介项目(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兰县委宣传部
地 址:乌兰县党政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0977-8247722
供应商(乙方):北京蔚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北花园村南3-1号FC05楼一层FQ107
联系方式:1871010477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纪录片修改 数量:1.00 单价(元):23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部3集,每集30分钟
主要标的名称:纪录片宣传 数量:1.00 单价(元):7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名称:精品党课录制 数量:1.00 单价(元):1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193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乌兰县委宣传部,纪录片: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央视播出;情景党课:2024年6月1日前完成情景剧编排录制并交付甲方审核,2024年9月1日前交付。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2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合同.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荣轩竞碳(服务)2023-021号采购项目名称:乌兰县莫河驼场宣传推介项目(第二次)采购合同编号:QHRX-2023-021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陆仟元整(193.6万元)采购人(甲方):虫共乌兰县委宣传部(盖章)X中标人(乙方):北京蔚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盖章限采购人(丙方):浙江援青乌兰工作组(盖章)采购日期:2024年1月15日11—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共乌兰县委宣传部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北京蔚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人(以下简称丙方):浙江援青乌兰工作组甲、乙、丙三方根据2024年1月15日(乌兰县莫河驼场宣传推介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青海荣轩竞碳(服务)2023-021号)的碳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碳商文件;2.碳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碳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二、合同标的1、按《中标通知书》表明的成交价格成交;2、服务一览表:序号服务项目内容承接单位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1纪录片修改北京蔚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部(3集,每集30分钟)236,000236,0002纪录片宣传(央视播出)北京蔚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次700,000700,0003精品党课录制北京蔚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部1,000,0001,000,000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1,936,00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1,936,00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1,936,00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1,936,003、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提供服务费、成果费、验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项目内容及质量保证(一)项目具体内容1.纪录片-2一修改制作并在央视相关媒体播出莫河驼场宣传纪录片1部,共三集,每集30分钟左右。纪录片反映青藏驼队进藏历史,莫河骆驼场历史变迁及发展现状和前景展望。第一集:主要回顾青藏驼队历史,集中反映青藏驼队组建、三次进藏运粮的艰辛历史,生动讲述驼队运输的艰难、付出的惨重代价,体现驼队不怕困难、不怕晒性的大无畏精神,体现慕生忠将军带领进藏部队、驼工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完成向西藏运输粮食物资任务和修筑青藏公路的伟大壮举,为和平解放西藏、稳藏固藏作出的历史贡献(本集供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人员观看,是纪录片的关键,制作完成后,再压缩精减一版15-20分钟短片,供短时间参观学习人员观看)。第二集:主要反映青藏驼队发展历史,驼队完成进藏物资运输任务后,不唇使命,继续参加青藏公路修筑,柴达木勘探开发,为新中国建设作出了伟大贡献。通过拍摄驼工初到莫河地区住地窝子、土窑洞到一代、二代、三代民居生活劳作画面,采访进藏驼工二代、三代人员和驼场负责人,生动讲述驼场建设发展变迁,以及驼工后代继承老一辈驼工,父辈们的遗志,扎根莫河、扎根高原,自立更生、艰苦奋斗创业的生动实践。第三集:主要反映莫河骆驼场目前发展现状,打造青藏驼队历史陈列馆,开展驼队精神红色教育,以及产业发展布局,驼场建设和职工生产生活景象。通过、三产融合发展,谋划实施浙江援青项目,发展红色旅游民宿、科技养殖柴达木双峰驼、开发驼乳产品、牛羊屠宰加工等产业发展,援青干部务实担当,积极作为,共同推动莫河骆驼场振兴发展现状,点燃新希望、实现新崛起的美好愿景。2.精品党课(情景剧党课)以舞台剧表现方式,生动讲述青藏驼队运输粮食物资挺进西藏,爬冰卧雪、风餐露宿,用坚毅、顽强、不怕晒性完成运输任务的奉献精神,为西藏和平解放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光辉历史。同时展现完成运粮援藏任务后的西藏运输总队驼工及解放军部队历经艰难万险,在世界屋脊修筑青藏公路的艰辛历史生动场景。(1)邀请国家权威专家设计情景党课(舞台剧)剧本,情景党课(舞台剧)剧本完成后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情景剧时长30-40分钟。(2)舞台剧表演达到现代化声、光、电全要素,具有较强吸引力和感染力。-3—(3)情景剧要由专业演员演出,以讲述生动故事方式呈现给观众。(4)制作完成后将情景党课视频录制成片。将成片、剧本、舞台设计方案等交付甲方、乙方,由甲方、乙方组织观看和参照本地人员实景剧演出,丙方不负责组织观看的任何相关费用。(二)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人员配备、技术规格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四、三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指定1名人员与乙方、丙方沟通对接。甲方有权监督、指导纪录片、情景党课拍摄制作,并提出制作意见。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制作纪录片、情景党课进行修改,乙方须提前交付样片供甲方、丙方审核。若甲方、丙方认定乙方样片在内容结构、制作手段和表现形式未达到纪录片、情景党课预期目的,甲方、丙方应以书面或电话沟通形式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修改完成,直至甲方、丙方满意,纪录片最终播出版以央视相关媒体审核修改为主。3、纪录片、情景党课经甲方、丙方确认后,甲方、丙方不得再提出修改意见。若再修改,产生费用甲方、丙方承担。4、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5、甲方给纪录片素材中提供的乌兰县地方风貌视频素材、部分青藏驼队历史文字资料和采访人物身份信息要审核准确,并出具证明。6、甲方拥有该纪录片、情景党课(包括剧本、舞台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其它组织及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7、甲方、丙方在项目过程中,必须积极配合乙方修改内容,并为播出出具所需相关的证明与函。(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按照中标要求和本合同约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承接完成纪录片修改制作播出和情景剧设计、录制等工作。-4一2、乙方要认真审核甲方、丙方提供的所有素材,主动与央视媒体沟通,协调解决素材版权问题,其中国家记忆栏目《进藏驼队》中的素材及央视媒资库中的素材由乙方负责协调,纪录片中涉及其他素材由甲方、丙方负责协调。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须向甲方、丙方提供指定负责人相关资料,包括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书及身份信息,期间不得更换授权人或将项目转包给其他方实施。4、乙方最终制作完成的纪录片、情景剧结尾名单提前要与甲方、丙方沟通,审核确定后成片播出。5、乙方须尊重甲方、丙方提出的制作建议及修改意见,应从专业角度充分分析研究,并提出设计方案和制作建议,直到项目全部完成。6、乙方须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不得拖延逾期,并向甲方、丙方每周至少报告1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不得出现联系中断,无人负责问题,未按规定时间履行约定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丙方按违约责任条款,追究乙方相关责任。7、乙方对甲方、丙方提供的全部素材及相关资料不得外传,不得提供给其他人员,应妥善保管,若因外泄引发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丙方无关。8、乙方所交付的纪录片、情景党课成片(包括剧本、舞台设计方案)无任何技术缺陷,若因技术问题影响甲方、丙方使用,乙方需负责及时完善解决。(三)丙方权利义务1、丙方负责与甲方、乙方沟通协调,特别是与乙方就项目进度、纪录片制作播出、资金拨付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全力做好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2、丙方与甲方负责督促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纪录片制作播出和情景剧制作。3、丙方指定浙江援青乌兰工作组1名人员加强与乙方对接,确保项目衔接畅通,不耽误时间,如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4、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制作纪录片、情景剧进行修改,乙方须提前交付样片供甲方、丙方审核,并按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5一五、交付和验收1、项目实施周期纪录片: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纪录片制作并交付甲方审核,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央视相关媒体播出,并交付纪录片拍摄所有完整素材等相关资料。如果因重大突发事件或台里频道调整、频道整改等原因提前或延后播出。情景党课:2024年4月1日前完成情景剧策划、剧本修改,并与甲方、丙方沟通修改完毕,6月1日前完成情景剧编排录制并交付甲方审核,6月30日前交付完整情景剧成片视频及相关资料(最终剧本、舞台设计方案)。2、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3、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4、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六、付款方式1、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完成,资金使用安全,经三方协商,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丙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资金的20%,即38.72万元。2、乙方按照甲方、丙方要求完成纪录片制作,甲方、丙方通过验收,并在央视媒体播出后,甲方、丙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资金的50%,即96.8万元。3、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和甲方、丙方有关要求完成情景党课(舞台剧)剧本策划,高标准完成舞台剧表演录制,甲方、丙方通过验收。最后出具纪录片、情景剧2个项目结项报告,整体达到甲方、丙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该项目资金的30%,即58.08万元。4、乙方收到所有款项后,将所需的素材及成片的原版打包以网盘或者邮件的形式交由甲丙双方,乙方不再做任何保留,项目结束。七、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八、违约责任-6-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在约定时间向甲方、丙方交付纪录片、情景剧党课,或未在央视相关媒体播出,甲方、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标准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3、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同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2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无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十、知识产权1、乙方对设计作品拥有相应知识产权,甲方将本协议涉及的所有费用付清后,乙方应将该作品的知识产权转让给甲方,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2、甲方未付清所有费用前,对设计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如公映、翻录)乙方设计制作的作品即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一、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十二份,经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71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中共乌兰县委宣传部北京蔚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977-8247722联系电话:18710104771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账长号:91060154740002252丙方(盖章):浙江援青乌兰工作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15209773010签约日期:2024年2月6日问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荣轩工程项自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日期:20214年6日63010400-8-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1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101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11一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12一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13—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碳商文件第二部分“八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碳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14—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5一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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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宣传推介 纪录片修改 纪录片宣传 精品党课录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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