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尔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 乌尔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供应商名称: 克拉玛依乐达广告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乌尔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591101000009392376 
五、合同编号: 11NMB18752472024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1.0
4950
49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乌尔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 张晓天 
        联系电话: 13909901587 
        传真: / 
        地址: 乌尔禾区同兴路12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87524720241).pdf

合同编号:11NMB187524720241采购单位(甲方):乌尔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乐达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乌尔禾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乐达广告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乐达广告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乐达广告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定制手提袋、春节对联1批4950.00495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4950.004950.004950.004950.004950.004950.00495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仟玖佰伍拾元整肆仟玖佰伍拾元整肆仟玖佰伍拾元整肆仟玖佰伍拾元整肆仟玖佰伍拾元整肆仟玖佰伍拾元整肆仟玖佰伍拾元整二、付款方式待乙方交货完成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定制款。三、服务条款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2.货物为本地出产,所带附件必须齐全。3.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双方应当共同签字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四、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和议定价,和议不成的由第三方鉴定。(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物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五、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2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七、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八、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克拉玛依乐达广告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纪晓雯地址:,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龙脊路123号奇石城商业街(二期)1027号电话:,电话:1820990712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乌尔禾支行账号:,账号:300302230920001375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克拉玛依乐达广告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纪晓雯地址: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龙脊路123号奇石城商业街(二期)1027号电话:电话:1820990712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乌尔禾支行账号:账号:300302230920001375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