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工程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报告费 综合整治工程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报告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SXYHZX-2023-CG24.

二、合同名称:神木市孙家岔镇乌兰木伦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报告费

三、项目编号:SXYHZX-2023-CG24.

四、项目名称:神木市孙家岔镇乌兰木伦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报告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
地址:神木市孙家岔镇孙家岔村
联系方式:18220295686
供应商(乙方):黄河水利委员会中游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桥东街20号
联系方式:136206625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825000
1(项)
¥816,500.00
¥816,500.00
神木市孙家岔乌兰木伦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报告服务;

合同金额: 816,5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孙家岔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7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乌兰木伦河段水文监测报告.pdf
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
2024年02月06日

乙方合同编号:HWZYJ-2023-262神木市孙家岔镇乌兰木伦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甲方: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乙方:黄河水利委员会中游水文水资源局签订地点:陕西·神木签订时间:2023年12月24日日神木市孙家岔镇乌兰木伦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甲方: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乙方:黄河水利委员会中游水文水资源局乙方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神木市孙家岔镇乌兰木伦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报告费”(项目编号:SXYHZX-2023-CG24)竞标中,通过公开招标成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现行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甲方承建的“神木市孙家岔镇乌兰木伦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位于黄委王道恒塔水文站基本监测断面上游约6.05公里至14.62公里处,路线全长为8.566公里,建设内容为二级公路、桥梁、涵洞、交叉工程等。以上工程均处于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各20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67、1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33条、37条、《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43号令)第9条,以及《水利部水文站网管理办法》第20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甲方为办理“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现委托乙方编制《神木市孙家岔镇乌兰木伦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影响王道恒塔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神木市孙家岔镇乌兰木伦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第1页共5页1.2项目地点:陕西省神木市境内第二条工作内容及工期要求2、1工作内容乙方完成《神木市孙家岔镇乌兰木伦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影响王道恒塔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的工作大纲编制、现场勘查、水文分析、资料整理、评价报告编写、评审后的报告修改等工作。2.2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45日历天完成。2.3项目完成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纸质版5套、电子版1套。第三条执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黄河水文管理办法》及《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建设工程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规定》等技术规范、规定。第四条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完成后,乙方应于45日历天内完成评价报告的编制并进入待审状态,并协助甲方办理行政审批工作。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5.1本合同价款为(小写):¥816500.00,(大写):(捌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此费用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现场勘察费、各种监测费、会务费、专家费、差旅费、税费等)。5.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即人民币(小写):¥408250.00,(大写):(肆拾万捌仟贰第2页共5页日8佰伍拾元整)作为启动资金;乙方完成评价报告编制(送审稿),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人民币(小写):¥408250.00,(大写):(肆拾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支付前,乙方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基础资料清单,甲方应于收到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清单所列基础资料,若提交时间超过约定期限,乙方可相应分别延迟提交报告。6.2甲方应做好神木市孙家岔镇乌兰木伦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影响王道恒塔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估服务过程中的配合工作。6.3甲方应根据合同规定时限如期支付服务费用。6.4未经乙方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资料及成果不得向本项目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双方合作的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时间期限完成《神木市孙家岔镇乌兰木伦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影响王道恒塔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7.2配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满足相关要求,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7.3实施过程中所有设备乙方自备,费用自理。7.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并对其负责。乙方提供的编制服务成果由于工作深度不够,导致该项目无法通过评审,乙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直至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意见。7.5对甲方所提供的涉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成果,不得向其他单位提供和转让,双方合作的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第3页共5页日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或中止,甲方应出具书面说明,责任由甲方承担。8.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合同金额的5%。8.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合同全部内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合同金额的5%。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如另行聘请机构增加的费用、赶工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服务费等),乙方应另行予以赔偿。第九条指定联系人本合同指定下列人员为本合同联系人,一方就履行本合同的事项应向指定联系人联系,所有发给对方联系人的文件、资料等均视同发给了对方;一方更换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应及时通知对方联系人,否则对方发给原联系人或按照原联系方式发送的文件、资料等仍视同发给了对方。乙方指定的联系人:杨子斌甲方指定的联系人:姚源源联系方式:18634866476联系方式:18220295686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1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3本合同壹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第4页共5页11.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全部成果交接完毕,费用结算完成并付清后,本合同失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乙方:黄河水利委员会中游水文水资源局(盖章)(盖章)!!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桥东街216号地址:神木市孙家岔镇孙家岔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M:?·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税号:12100000407691886W税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晋中市迎宾支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04325001040002335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4日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4日第5页共5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乙方:黄河水利委员会中游水文水资源局(盖章)(盖章)!!地址:神木市孙家岔镇孙家岔村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桥东街216号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M: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税号:税号:12100000407691886W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晋中市迎宾支行账号:账号:04325001040002335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4日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整治工程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报告费 综合整治工程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报告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