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更换 电梯 电梯工程 电梯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350902]THZB[CS]2024011
二、合同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电梯更换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902]THZB[CS]2024001
四、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电梯更换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4号
联系方式:13599822711
供应商(乙方):福建天匠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福州市仓山
联系方式:159600961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电梯更换采购
2(台)
¥273,000.00
¥546,000.00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金额: 546,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5月25日
履约地点:宁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2024年02月05日
合同编号:[350902]THZB[CS]202401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住所地: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4号联系人:蔡作钦联系电话:13599822711传真:电子邮箱:280341571@qq.com乙方:福建天匠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福州市仓山联系人:张德海联系电话:15960096123传真:电子邮箱:251722542@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902]THZB[CS]2024001的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电梯更换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单价(元):273,000.00数量:2.00单位:台,总金额(元):¥546,000.00-第1页-品目编码A02051227品目名称电梯采购标的电梯更换采购品牌广日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陆仟元整(¥546,000.00)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陆仟元整(¥546,000.00元);3.2合同总价组成:电梯设备及安装;;3.3其他需说明事项:无;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电梯到货为40天,电梯安装20天,取得验收报告即准用证15天;(验收报告为特检院出具,具体以出报告为准)4.2交付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合同总金额的80%(4)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第2页-(5)其他供货要求:/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其他质量要求无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无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范围:12(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3.1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用户备案,若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3.2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至少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免费提供维护保养(每月应至少两次定期上门维保)和咨询服务,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要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并负责缴交质保期内的年检费用,上述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维修保养服务内容不低于以下内容要求:1)每月提供二次定期保养:2)24小时应急服务,并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例常工作以外的附加费用;3)接到故障通知后应30分钟内到现场;4)如有损坏,则提供并更换零部件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笨重部件(如电机)不能超过48小时;3.4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成交人应继续提供维保服务并另行签订维保合同,维护期五年,按电梯设备维保协议条款的具体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或修理。3.5成交人应在本项目电梯使用地(宁德市)设定电梯维保点。3.6若成交人不再生产或代理该产品,必须事先与采购人做好维保交接手续。5.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第3页-/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5履约验收:说明:按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成交人负责联系电梯使用地技术监检部门,并会同采购人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取得《电梯使用证》6.6退、换货:/6.7其他:/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63,800.002024-02-08福建天匠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218,400.002024-03-25福建天匠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电梯设备到达现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163,800.002024-04-25福建天匠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经特检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移交采购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八、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期限本项目总工期为90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电梯到货为40天,电梯安装20天,取得验收报告即准用证15天;(验收报告为特检院出具,具体以出报告为准)。十、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80%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4页-(3)其他违约情形/10.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6个月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4)其他违约情形/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其他条款无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第5页-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份,/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其他/十六、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天匠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蔡作钦,法定(授权)代表人:段立煌纳税人识别号:113522010040223705,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3MA349LH00K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蕉城支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账号:1407002606022005532,账号:150651773签订地点:宁德签订日期:2024年02月06日-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更换 电梯 电梯工程 电梯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