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合同公告(庆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



庆城县农业农村局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一包

合同编号:QCZC2024-0001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07001JH621021008

项目名称:

庆城县农业农村局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

采购人:

庆城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甘肃泽昀工贸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2-05

供应商:

庆阳秋实塑业有限公司

行业:

农、林、牧、渔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庆城县农业农村局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2-05

合同总金额:

1.278(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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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014合同书合同甲方:庆城县农业农村局乙方:庆阳秋实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根据庆城县农业农村局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QCZC2024-0001评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庆城县农业农村局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二、货物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加厚高强度地膜八珠、1200mm×0.015mm×10kg甘肃·环县吨164.32127802100000无三、合同金额1.合同总额: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小写):2100000.00元。2.合同总额包括指本项目所涉及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四、供货期限及供货地点:合同签订后,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完成供货,并按照甲方需求,按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五、货物产地及验收标准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符合国家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必需文件。4.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六、包装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全部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及行业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部门拨款时间进行支付。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按厂家承诺执行,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2.质保期内,如产品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响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_15_日则质保期重新计算。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内)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日内故障不能排除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九、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_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2%_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如乙方所提供主要产品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甲方除部分或全部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之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乙方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十一、争议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诉讼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地法院提起诉讼。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十五、其它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代理公司壹份,采购办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庆城县农业农村局盖章:地址: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西大街63号电话:18198087800甲方:庆城县农业农村局盖章:地址: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西大街63号电话:18198087800乙方:庆阳秋实塑业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庆阳市环县木钵镇高寨村武家湾组81号电话:17709388698法定代表人:日期:法定代表人:3大朋子日期:经办人:2日期:经办人:2日期:经办人:张好日期:账号: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61012300400010775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县支行鉴证方(盖章):甘肃泽胸工贸有限公司工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十三号楼电话:0934-6628899182102MA710邮箱:/鉴证方(盖章):甘肃泽胸工贸有限公司工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十三号楼电话:0934-6628899182102MA710邮箱:/鉴证方(盖章):甘肃泽胸工贸有限公司工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十三号楼电话:0934-6628899182102MA710邮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厚高强度地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