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 监测预警采购合同公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合同编号:
4532800HT2023016170101

合同名称:
西双版纳州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
4532800JH202301617

项目名称:
西双版纳州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

采购人(甲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供应商(乙方):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

合同金额:
2864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1-11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2-07

代理机构:
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西双版纳州2023年度监测预警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西双版纳州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服务合同甲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1日甲乙双方根据西双版纳州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2.项目编号:JHHX2023-招-2133.采购需求: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西双版纳州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工作。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和运维期结束之日止,2024年02月28日前完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工作。5.服务地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6.服务标准和要求:6.1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6.2乙方需组织具有较强业务能力、较高技术素质和专业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完成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成果满足项目要求。6.3乙方提供的监测仪器设备应能满足监测精度要求,稳定可靠,并提供相应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6.4根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应用专业技能和专业经验,对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深入详细设计。6.5提交的所有文档应当结构清晰,容易阅读和理解。报告编制的内容、深度、规范性和质量应符合项目评估部门及审批机构的要求。6.6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并将成果交付甲方后,乙方有义务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工作,并根据评审意见负责对不超出合同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和补充。6.7乙方应满足甲方在合同中要求完成的其他任务及后续配合工作。6.8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根据甲方制定的工作进度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设计任务。7.质量保修期:至项目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所有设备质量保修期3年,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有设备或部件因不能正常使用需进行更换。8.运维期:至项目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运维期3年。二、项目主要内容1.针对西双版纳州内3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在2024年02月28日前完成监测点调查与选定、方案编制、站点建设、设备调试、并网运行、系统培训、项目验收、运行维护、数据分析、信息发布与响应等工作,监测点建设工作开展前须提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施方案,并通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的专家评审;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依法确定项目设备供应商;3.按要求完成监测预警设备的安装、调试、防护及省平台系统接入等工作;4.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数据采集内容、数据格式、传输方式、传输协议、数据结构等必须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监测预警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保证监测数据及时有效传输到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实现部省数据互联互通;5.完成项目所在区域人员培训及后期质保及运维工作;6.提供3年的监测预警驻守服务,保证监测设备在线率满足相关要求。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监测点巡视巡查、异常研判、预警实施等地质灾害专业技术支撑工作,并提供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相关报告。7.按时按质按量提交项目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协助发包方完成相应规划方案上报,按《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及处置流程》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及应急响应等工作;8.根据监测点孕灾背景与致灾机理,结合监测数据与宏观变形迹象,形成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参数配置方案,为地**府提供预警技术支持服务。三、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2.合同价款:¥2,86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陆万肆仟元整),合同价款是完成采购需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费用、人员工资、差旅费、完成监测点调查与选定费、方案设计编制费、站点建设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以及企业管理费用、合理利润、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10日内第一次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50%,即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贰仟元整(¥1,432,000.00元;2024年02月28日项目完成建设工作(包含方案设计编制、站点建设与调试、监测预警设备的安装、调试、防护及省平台系统接入等工作)后,第二次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50%,即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贰仟元整(¥1,432,000.00元)。四、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投标文件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1协助乙方协调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相关事宜;1.2协助乙方完成局内和县局已有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1.3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督促、检查;1.4工作完成后,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野外验收申请,乙方及时组织开展野外验收,并出具野外验收意见书;1.5项目成果报告完成后,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成果报告审查申请,甲方应及时组织审查验收;1.6协助乙方完成资料汇交工作;1.7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办理项目终止结算手续。2.乙方责任2.1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全面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各项工作手段的足额实物工作量;2.2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条件保障和项目技术、质量的管理;2.3负责编报项目设计、成果报告、竣工资料;2.4按标准规范要求向甲方汇交项目成果资料、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2.5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2.6乙方根据甲方审查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实施项目,完成项目资料的汇交工作;2.7经甲方验收不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8乙方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不允许提供虚假资料。六、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配备具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技术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设备、技术、资质等工作条件,能解决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及技术问题或其他事项,保证工作质量,并完整提供和传授解决技术问题、技术成果的背景资料、知识和技能,否则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注明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不得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技术资料、数据、样品以及本合同产生的成果擅自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否则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妥善保管,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等材料,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留存,否则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以下情形乙方有权提出工期顺延要求,具体延顺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得借工期延误为由对乙方进行违约惩罚。4.1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经费,延期支付的时间,乙方有权提出工作周期顺延;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重大变更书面提议,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未在15日内做出明确书面答复,且影响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的;4.3因甲方未及时组织设计方案评审,未及时协调地质灾害点监测设备安装用地关系影响监测设备安装,未及时组织项目验收的;4.4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节点工期延误,且乙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七、保密条款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甲方1.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乙方的商业秘密以及进行本项目所采用的非公开性相关技术路线、信息、参数、资料;1.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1.3保密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合格前;1.4泄密责任:甲方泄露其掌握的乙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须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2.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收集、整理、研究与本合同项目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和数据在提供给甲方时,均被视为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2涉密人员范围:提供技术服务的乙方全体人员;2.3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声明放弃该保密权利之日止;2.4泄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保密内容以任何方法、途径传播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3.甲乙双方保证在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任何一方基于司法或其它国家机关的要求,提供上述保密内容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提示司法或其它国家机构注意保密。八、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汇款(此处根据乙方实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选填,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86,400.00元(中标总价的10%)。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签提交。4.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和运维期结束之日止。5.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期满后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九、不可抗力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十、合同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然失效。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以下无正文)乙方(签章):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甲方(签章):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央二联系人:黄常青电话:13988139013电话:13987801875E-mail:E-mail:805481015@qq.com户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州自然资源和规户名: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划局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景洪市支行开户银行:农行昆明市护国支行银行账号:240998010400034700000000000银行账号:24019501040024461单位地址:景洪市工业园区榕林路1号单位地址:昆明市东郊大石坝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 监测预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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