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横州市农业农村局(横州市乡村振兴局、横州市茉莉花产业发展局、横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61965720241
二、合同名称:2023年横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NNZC2023-C3-270207-FZJT
四、项目名称:2023年横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横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21号
联系方式:18648908495
供应商(乙方):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槎路262号
联系方式:188077109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横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996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2023年横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一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执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完成全部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2.合同金额(元):996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DX-CH-2024-N0012023年横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合同.pdf
南宁市政府采购2023年横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合同项目编号:NNZC2023-C3-270207-FZJT采购人:横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广西有8成交供应商:广西有色勘客设计研究院SZYNNGS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名称:2023年横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合同编号: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无采购人(甲方):横州市农业农村局成交供应商(乙方):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根据2024年01月03日2023年横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响应,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中标内容1.1服务名称:2023年横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1.2数量:1项。1.3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工程复核、耕地质量评定和项目验收,详见合同附件中响应服务技术资料表及澄清函(响应服务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2.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996500.00元)。3.提交服务成果要求3.1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评定成果:(1)合同签订后并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3天内开始进行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现场复核、重估与登记时间应在25天内完成,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评定报告应在现场工程复核和和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结束后30天内提交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评定报告,提交的报告壹式陆份。(2)在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评定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工作的,经甲方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3.2工程验收成果:(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立即开展工作,并协助业主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1位分别提供施工管理资料及监理资料等成果,并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成果齐全后10日内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并形成整套竣工验收资料(初审稿)6套提交给甲方。在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5日内完成修改完善并向甲方提交整套竣工验收资料成,果(送审稿)6套。(2)通过竣工验收审查后,7日内完成修改完善并形成整套竣工验收资料成果(审定稿)6套,并提交给甲方。(3)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工程验收工作的,经甲方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3.3提交服务成果地点(或服务地点):横州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4乙方必须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5.产权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5.2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6.技术资料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6.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7.验收7.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7.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委托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竞争性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7.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2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8合同款支付8.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30%合同价款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即人民币金额为:贰拾玖万捌仟玖佰伍拾元整(¥298950.00));乙方完成工程复核、耕地质量评定后支付30%合同价款(即人民币金额为:贰拾玖万捌仟佰伍拾元整(¥298950.00));完成验收后支付30%合同价款(即人民币金额为:贰拾玖万捌仟佰伍拾元整(¥298950.00);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即人民币金额为:玖万玖任陆佰伍拾元整(¥99650.00))。8.2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横州市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横州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8.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9.售后服务要求9.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9.2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NY109.3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10.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0.2甲方无故逾期接收和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3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诉讼1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横州市。13.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横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成交通知书(2)竞争性碳商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3)竞争性碳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4)响应函(5)报价表(6)服务需求偏离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碳商响应文件(9)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10)最终报价(11)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13.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3.5本合同壹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将合同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4皖A364823西有色面甲方:横州市农业乙方:广西有村局地址:横州黄横州镇茉莉花大道21号地址:南宁区南区路2624SN8SZ5NMH5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8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1-7226301电话:0771-4889855传真:0771-7224261传真:0771-4889855邮政编码:530300邮政编码:530031统一社会代码:11450127MB16196575统一社会代码:91450100198438410T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开户名称: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银行账号:2102106009245089228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月11日:合同签订地点:广西横州市5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横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NNZC2023-C3-270207-FZJT)成交通知书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贵单位参加了本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2023年横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且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NNZC2023-C3-270207-FZJT),分标:上(经碳商小组评定确定贵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大写:玖拾玖万陆任伍佰元整(¥996500.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接到本通知后,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时间前与采购单位横州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延期自误。二、签订合同详细地点: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21号(联系人:马永火联系电话:0771-7223383)三、届时请带齐下列证件(1)成交通知书(2)竞争性碳商文件上规定的文件材料(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4)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帐号及开户名称特此通知。2采购单位:横州市农业农村局N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42024年1月3日注:成交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媛媛:电话:1557711532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核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