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吉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
[金昌政采字2024JAS1号]2024年吉水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2024年吉水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一、合同编号:
吉购2023F001102242
二、合同名称:
环境监测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金昌政采字2024JAS1号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吉水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吉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石阳路113号
联系方式:13979680406
供应商(乙方):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 23 号
联系方式:188796494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响应招标文件
响应招标文件
响应招标文件
响应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7950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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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人):吉安市生态环境局乙方(中标人):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吉水县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成交金额、支付方式及合同期限1.检测项目1.1本项目为竞争性碳商政府采购监测服务项目,检测项目详见附件二(监测方案);1.2本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795000(大写:柒拾玖万伍仟元)。以上均为含税价(提供税率6%的检测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1.3如实际检测项目与监测方案内容不符,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检测费用应根据实际检测项目进行调整。2.支付方式: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或甲方明确的时限要求完成所有检测任务并出具全部正式检测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额10%保质期满后和无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3.乙方帐户:开户名称: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南昌市建行北京东路支行4.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4.1检测项目和检测点位、采样频次、检测指标详见附件二项目需求(吉水县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监测方案),采样时甲方与乙方签署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采样时间:甲方通知乙方进场采样监测,如实际采样日期与本合同约定的采样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采样日期为准。部分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减调整,监测费用以实际采样监测为准。4.3乙方提交检测报告的日期:根据甲方项目所测试因子的急缓、难易及标准要求,应急监测自采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下自采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自采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贰份和原始记录电子版一份。4.4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4.5项目保质期:本项目需求完成,验收之日起三个月。第二条合作期间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权利责任1.1甲方保证其有权或已取得权利人同意,委托乙方完成上述技术服务。1.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检测点具体地点名称,甲方协助乙方收集被监测单位有关背景等必要材料。采样环境现场存在任何已知或潜在危险,如放射性、有毒或者爆炸、腐蚀等危害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等情形时,被监测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后果由被监测单位承担。1.3甲方告知乙方,采样人员应注意样品采集过程中安全采样,采样过程中因安全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咨询、监督和抽查等督查活动,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和检测报告等;必要时,甲方发放标准样品进行督查。1.5甲方同意乙方进行分包,但乙方分包量不能超过总监测量的10%、并且不能对单个排污企业整体分包。2.乙方权利责任2.1采用合适谨慎态度及科学准确的方法,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2.2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检测,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的项目,应向甲方申明并取得甲方同意。2.3对甲方的咨询、监督和抽查等督查活动进行解析和说明;2.4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仅对被送检样品和现场采集的样品负责。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责任不能超出乙方对样品作出的检测报告的范围。检测结果的使用、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5乙方采样人员在现场采样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因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导致自身、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2.6承诺现场采样人员在采样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好处费或其他与客户约定之外的行为,保证廉洁检测。2.7售后服务:①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且4小时内到达现场。②乙方承诺不参与附件(项目需求)有关企业的2024年度委托检测。第三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甲方应为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及非正式出版物等承担保密义务。2.乙方应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以及环境状况、产品技术、生产工艺等承担保密义务。3.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如下内容:合作范围、内容、方式、费用;双方权利、责任;争议处理的方式。4.一旦一方泄密,则泄密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免责条款:检测服务的顺利进行,依靠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和彼此配合,因在乙方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协议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5.1甲方人员不按照本合约条款履行责任时;5.2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按协议规定完成检测服务而造成甲方蒙受任何损失或损害时;5.3甲方由于其提供的样品、技术文件存在知识产权问题,由此造成损失或纠纷时。第四条争议处理及其他1.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监测方案、报价单和经双方确认的其它规定、实施记录及有关备忘录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2、在合作的过程中,双方如存在未尽事宜,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修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订立并执行。3、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关于环境检测检验相关规定,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法定效力。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违约: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采样检测。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影响甲方向省市上报数据,每次每天将按服务总价的1%赔偿,超过30天将按服务总价的20%赔偿。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均认为有效,并于甲方结清检测费用和乙方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之日终止。7、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L山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23号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东路支行账号:账号:36001050400050001145联系电话:13979680406联系电话:13767030055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9日全江西金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采购编号:金昌政采字2024JAS1号)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吉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计划备案的通知,对其2024年吉水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碳商方式组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标单位中标价(人民币元)金昌政采字2024JAS1号2024年吉水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000元)金昌政采字2024JAS1号2024年吉水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章)2024年2月6日全江西金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来自华为备忘录环境监测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吉水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合同编号:(2024)赣投设合环测字第18号委托人: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屯書人: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监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