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危旧桥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2024)



国道G228线石场桥危旧桥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

国道G228线石场桥危旧桥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码:

4420004572656072401100244

项目业主:

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服务机构:

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名称:

国道G228线石场桥危旧桥改造工程

合同编号:

4420004572656072401100244

合同总金额:

¥44,861.43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01日至2026年06月01日

服务内容:

石场桥位于中山市国道 G228 线石场村口,中心桩号 K6058+473,该桥全长 8.5m(为异形梁桥长为标准段长度),桥面宽 30m。该桥存在严重病害,影响过往车辆、行人安全,为解除安全隐患、根除旧桥病害,对石场桥进行改造。服务内容: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全过程的监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全过程的监理。

合同附件

(已压缩)监理合同.pdf

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02月08日

合同号:2024-12-005(ZS2401170166)国道G228线石场桥危旧桥改造工程1监理合同委托人: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监理人: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2月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三、通用合同条款四、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五、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六、廉政合同七、安全生产合同合同协议书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国道G228线石场桥危旧桥改造工程,已接受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施工监理的服务。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项目概况:项目预算审定价为¥1550944.00元,其中建安费为¥1544815.00元。HhHyy本项目施工监理仅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具体工程内容以图纸为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的监理工作,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y3.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2)中选中介服务机构确认书;(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委托人要求:(7)监理服务费用清单;(8)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4.签约合同价: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按照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国道G228线石场桥危旧桥改造工程监理单位选取)服务金额暂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捌佰陆拾壹元肆角叁分(¥44861.43元)(含税)。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39000元;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00元;5.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胡善兵,身份证号码:******************,监理资格证号:JGJ1438302。36.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7.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8.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9.监理人开始监理日期:合同双方签署监理合同后,经委托人确认具备开展监理工作条件后,委托人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时间之日。监理服务期限:2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120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自实际交工验收日期起计算)。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工期也相应进行调整。10.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支付完监理服务费后失效。11.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委托人执肆份,监理人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此页以下无正文,为空白)4(此页为合同签署页)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责任公司发包人监理人(盖公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经办人:经办人:(签字)(签字)地址: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号地电话:话:0760-28365314电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121890010400121314年月日2年2月日发包人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盖公章)监理人责任公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号地址:电话:0760-28365314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12189001040012131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ZS2401170166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委托,国道G228线石场桥危旧桥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码4420004572656072401100244),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一选一随机抽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1月176三、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内容。11.违约11.1监理人违约11.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4)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1.1.2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四、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出自《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9.合同价格与支付9.3中期支付9.3.2委托人将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服务费付款申请单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予以支付。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支付原则如下:(2)施工期间的监理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试验设施费及生活设施费由监理人包干使用,上述四项设施费的报价总额按月度等额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必须保证实际投入本项目的办公设施、交通设施、试验设施及生活设施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且不低于监理人投标文件中所列设施,否则委托人将根据本合同11.1.2项的规定从其报价总额中扣除违约赔偿金。(6)根据合同条款第11.1款确定的监理人对委托人的违约赔偿金,由委托人从对监理人的当期监理服务费计量支付报表中予以核减;当期监理服务费不足以抵扣违约赔偿金时,则从后续监理服务费计量支付报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11.违约11.1监理人违约本款细化为:11.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2)监理人转让或分包监理工作;(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4)监理人向承包人索赔、谋取私利,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8给委托人造成损失;(5)监理人未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对主要工程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巡视或抽检;(6)监理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合同文件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服务需求的人员或设备;(7)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8)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1.1.2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生第11.1.项(2)目或(4)目情形时,委托人可直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课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并由委托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11.1.3监理人对委托人损失的赔偿责任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约定并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向委托人赔偿,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赔偿金应按下式计算:赔偿金=委托人直接经济损失所对应的监理费×监理人应承担责任的比例监理人对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人与委托人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人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第11.5款的约定办理。11.1.4监理人对委托人未授权的监理服务范围不承担监理责任。9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出自《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版))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2委托人: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1.1.3.1本次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项目为国道G228线石场桥危旧桥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国道G228线石场桥工程概况:石场桥位于中山市国道G228线石场村口,中心桩号K6058+473,该桥全长8.5m(为异形梁桥长为标准段长度),桥面宽30m。该桥存在严重病害,影响过往车辆、行人安全,为解除安全隐患、根除旧桥病害,对石场桥进行改造。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2委托人负责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提供数量:11.12委托人要求1.12.3委托人提供国外规范和标准的时间:提供数量:,其他要求:L2.委托人义务第2.3项修改为:委托人不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3.委托人管理3.3决定或答复3.3.2委托人应在收到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后28天内作出书面答复。4.监理人义务4.4.1监理人应按照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职责。4.5监理人员的管理1018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档案管理人员的,处以2万元/人的违约金。20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在投标时列报的监理人员不完全满足相应岗位资格要求(如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监理服务年限、年龄、执业资格证等)的,按下列条款处理(1)处以3万元/人的违约金;(2)同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更换,如不按要求进行更换的,处以1000元/天人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更换为止。21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和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监理人员,监理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处以1000元/天/人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员到位为止。人员19委托人要求核查的监理人员的证件原件(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不能提供或不能按时提供的,按下列条款处理(1)处以1万元/人次的违约金;(2)同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更换,如不按要求进行更换的,处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更换为止。22监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必须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监理职务;必须保证每月22天以上留在施工现场;离开施工现场超过2天(含2天)时间须经委托人批准。如违反:(1)兼任其他项目监理职务的,处以5万元/人的违约金,同时处以5000元/天/人次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纠正为止;(2)不足22天/月留在现场的,同时处以不足天数的违约金:5000元/天;(3)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离开现场超过2天时间的,按超过天数处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23监理人应按合同规定自行配备试验、检测等必要设备并要按合同规定的规格保质保量按时到位投入使用,否则按不到位仪器设备清单价格或市场价格(如无清单价格)的两倍从监理服务费总额中予以扣除,并处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直至该仪器或设备到位为止设备24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仪器、设备的数量或新增部分仪器或设备,如监理人拒绝执行,委托人将按书面通知要求到位的最后期限起算,处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直至该仪器或设备到位为止。工期25因监理原因整个工程未按期完工(包括任何一个合同段没有按期完工),监理人须承担以下责任:每拖延一天,委托人按未按期完工合同段承包人的拖期损失偿金的5%计罚。其他26未按照《广东省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和《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标准化管理指南》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或开展监理工作的,每次违约金1000--10000元。11.2委托人违约11.2.2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有权向委托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违约一览表类别违约项目64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1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停止的/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2.争议的解决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如采用仲裁,仲裁机构名称:仲裁委员会。如采用诉讼,诉讼机构名称: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13.其他13.1关于(交)竣工文件的补充条款:(1)监理文件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形成、同步收集,并按照档案预组卷的标准同步进行系统的整理。(2)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应及时建立档案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管理部门和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3)监理单位应监督、指导施工用表、施工原始文件的填写及管理性文件的上报。(3)档案的装具和设施设备应满足档案管理的要求,保证文件材料和档案的安全。(4)监理文件的形成应规范、清晰,数据真实、准确。19(5)监理文件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归档范围收集齐全、完整。(6)标段交工或项目通车前,监理文件应按照预组卷(除未装订和打页码外,其余同档案专项验收的标准一样)的标准完成。(7)项目交工或通车前,监理单位应对各标段施工文件、试验检测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评价意见。(8)项目交工或通车6个月内,监理文件应按照国家科技档案的标准和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归档范围,全部完成组卷和编目。经委托人单位组织检查验收后,移交给委托人。(9)如监理单位因(交)竣工文件未按时完成或质量问题影响到本项目的交工验收以及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委托人有权视情节轻重从监理费或履约保函中扣除相关的费用。13.2监理单位驻地(含总监办、监理驻地办)(1)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施工单位租借的场所作为驻地,也不得与施工单位共租。(2)有条件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为监理单位选择驻地,以便三方协调沟通,驻地建设装修、租金、水电及其它相关费用由各方按使用面积分担或协商确定。20五、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设备投入的承诺人员数量(个)资格要求姓名资质总监理工程师1总监理工程师胡善兵JGJ1438302监理员1监理员石磊培证字第296285号监理人员的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要求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的规定设置。21六、监理服务费清单表1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施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小计金额1监理人员服务费39000.00240041400.002监理办公设施费1461.0001461.003监理交通设施费1000.00o1000.004监理生活设施费1000.4301000.435合计合计合计44861.43表2监理人员服务费明细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施工期施工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小计序号项目数量单价(人/月)金额数量单价(人/月)金额小计1总监理工程师3个月10000.003000000030000.002监理员3个月3000.00900024个月100240011400.003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41400.0022七、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国道G228线石场桥危旧桥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与该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监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国道G228线石场桥危旧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委托人的义务(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监理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23(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监理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委托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监理队伍。3.监理人的义务(1)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监理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监理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监理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监理人或监理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委托人和监理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国道G228线石场桥危旧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陆份,由委托执肆份,监理人执贰份,送交委托人和监理人的监督单位各壹份。24(以下为合同签署页)路南山市公路服务中中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监理人委托人任公司山盖公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2024年月)024年月2024年月日25盖公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八、安全生产合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第393号),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第25号),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有关规定,为在国道G228线石场桥危旧桥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合同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核查实施情况。3.向参建单位提供施工现场沿线及区域供水、供电、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以及气象、水文观测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4.重要的安全设施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5.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确定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并依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签字确认进行支付。6.不向参建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明示或暗示参建单位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7.依法对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8.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有主导责任,加强项目各阶段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与监督,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每半年一次做好“平安工地”的考核工作。9.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10.配合甲方对施工现场及取、弃土场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26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2015)、《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基(2015)500号]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认真检查落实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审核。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监办至少配备一名通过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理和环保监理培训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各驻地办至少配备一名通过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理和环保监理培训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人员配备应满足项目重大风险源控制管理的跟踪巡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各级领导、监理人员,必须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有效防止安全事故。3.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实施监理,并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程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5.乙方应审查施工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情况。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参与施工单位施工技术和安全生产交底,落实施工单位制订实施性安全生产措施制度,指导生产作业。6.乙方应按照规定核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进场检验验收情况,组织施工安全检查,督促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季度做好“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7.在监理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时,乙方应及时把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单位。8、配合甲方对施工现场及取、弃土场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旧桥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