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立面出新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丹阳市云阳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1181-HXZB-C2024-0003001
二、合同名称:云阳街道凤美新村外立面出新工程云阳街道凤美新村外立面出新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181-HXZB-C2024-0003
四、项目名称:云阳街道凤美新村外立面出新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丹阳市云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丹阳市丹凤南路47号

联系方式:13852968176
供应商(乙方):江苏乐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市司徒镇观鹤南路新白鹤商贸市场2幢306
联系方式:159529127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云阳街道凤美新村外立面出新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合格
联系方式:15952912733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398571.96元
合同金额:339.857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20天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2-0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08 18:03: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凤美新村.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2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丹阳市云阳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江苏乐美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云阳街道凤美新村外立面出新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云阳街道凤美新村外立面出新工程2.工程地点:丹阳市云阳街道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丹经发行【2024】6号文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本工程是云阳街道凤美新村外立面出新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小区住宅外立面整体出新,门卫、围墙、院墙(单面)出新,道路零星破损维修。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2月25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计划竣工日期:22024年66月2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玖万捌仟伍佰柒拾壹元玖角陆分(¥3398571.96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4-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肆佰玖拾陆元肆角陆分(¥48496.46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0(¥0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0元);0(¥0(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圆整(¥_1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毛建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5-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2024年2本合同于_日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_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见证方各1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苏(公章)A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管理有A管信见证人:章)321111005-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部分。-7-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若有);会议纪要;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发包人有关通知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江苏乐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临时设施、施工场地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临时设施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法律、法规及江苏省和镇江市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承包人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工程施工的法规、交纳各种应交的税费。1.4标准和规范-8-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执行(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高标准者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不含竣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工程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壹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施工现场负责人-9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施工现场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施工现场负责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执行通用条款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专用条款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17页9.6,变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其-10-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中标人(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②人工工资执行政策性调整文件。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实际工程数量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有异的,按实际工程数量进行调整。(2)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增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方案、技术核定、图纸会审、会议纪要引起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中标人(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交,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由发包人会同审计机关确认综合单价。新增项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在原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报价的,按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执行。(3)合同外增加的项目且原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报价的,根据相关定额和计价规定计算出总价后,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作同比例下浮(扣除暂列金额及暂估价)。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10%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个月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首次进度款中扣除。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经发包人同意。-19-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按实结算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10%的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审计结束后,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一个月内支付至审计审定价的80%;审计报告出具满一年后,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一个月内支付至审计审定价的90%,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0-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完成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实际承包人(分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实际承包人(分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1-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4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执行通用条款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22-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23-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用已含在合同价虫。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丹阳市人民法院起诉。-24-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丹阳市云阳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江苏乐美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云阳街道凤美新村外立面出新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5-25-2年;3.装修工程为_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4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_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i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6-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建行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丹阳市司徒镇观鹤南新白鹤商贸市场2幢306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895285511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阳西环支行账号:账号:55087059675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12300-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立面出新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