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玉林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793509520241                     

二、合同名称:玉林市老年大学修缮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YLZC2023-C2-990544-YZLZ                         
四、项目名称:玉林市老年大学修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玉林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地      址:玉林市人民东路546号                        
   联系方式:0775-2821896                         
   供应商(乙方):广西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城站路5号                         
   联系方式:0775-38923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玉林市老年大学修缮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2290366.09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本工程为玉林市老年大学修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玉林市人民东路449号会议中心旧址。工作内容:主要对训练厅与教室进行室内外装修、水电改造等施工工期:75日历天项目经理:范蓉执业证书信息:桂1452021202201586  

    2.合同金额(元):2290366.09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老年大学修缮工程施工合同扫描件.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页共33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共产党玉林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承包人(全称):广西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玉林市老年大学修维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玉林市老年大学修维工程。2.工程地点:玉林市人民东路449号会议中心旧址。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4.工程内容:主要对训练厅与教室进行室内外装修、水电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以及预算控制价。5.工程承包范围:按已备案合格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_20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5月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玖零叁值陆拾陆元零玖分(¥2290366.09);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捌万柒仟贰佰陆拾玖元叁角玖分(¥87269.39元)。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范蓉。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通用合同条款;第2页共33页(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子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2月8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充协议合同未尽通,合同事人与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收交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金所,厨包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法定代表人或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450900007935095G组织机构代码:914509002004224194地址: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546号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城站路5号邮政编码:537000邮政编码:537000第3页共33页法定代表人:张进强法定代表人:陈家南委托代理人:冯志坚委托代理人:电话:0775-2825992电话:0775-3892322传真:0775-2825286传真:0775-3892505电子信箱:yllgj5992@163.com电子信箱:617293876@qq.com开户名:中国共产党玉林市委员会老干部局开户名:广西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农行玉林玉州支行账号:账号:204130010108040000837第4页共33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竞标函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竞争性碳商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图纸会车记录、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签证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等双方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分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联系电话:0775-2685108;电子信箱:1914117367@qq.com;通信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桂安街42号。1.1.2.2设计人:名称:玉林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甲级电子信箱:shejiyuan2431@163.com;通信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202号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2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及规划、国土提供的红线范围1.1.3.3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和规章第5页共33页1.3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发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施工队伍进场前7个工作日内提供全部施工蓝图图纸(或电子版):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常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图纸文件(包括设计变更蓝图)1.5.2承包人文件第6页共33页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备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表、总平面布置及临水、临电及场地布置方案;及其它前期报建所需配合的相关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纸质版)+电子版。书面形式,按国家、地方的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并组织竣工验收。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文件(档案)竣工资料、竣工图(在原施工蓝图基础上制作)必须满足国家、地方(含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等)相关规范、规定,否则,监理人及发包人均有权拒绝组织竣工验收及结算,承包人因此逾期交付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或资料员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现场专监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根据施工现场需要,由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办理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第7页共33页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权由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限于本项目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口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工程量按实结算,原合同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应增加,增加工程必须有双方现场监管人员等人签证,调整方式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0.4.1条款约定执行。如果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偏差超过15%以上且该单项造价超过合同总价1%以上的,则超过15%以上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计算:有定额的套定额让算,执行本竞争性碳商文件工程计价参考依据,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经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结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信息价的平均价计取,无信息价的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议定。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冯志坚;身份证号:******************:职务:玉林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联系电话:0775-2822189;电子信箱:yllgj5992@163.com:通信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546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等事宜进行管理和控制,协调各有关单位和承包人的工作关系。凡涉及合同价款或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实施、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工程量、材料设备品牌选择、人工材料设第8页共33页备和机械台班数量及价格等事项的确认文件和工程计量、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核付的确认文件及顺延工期、基础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的确认文件,必须由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名并按发包人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上报进行审核审批,发包人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发包人公童后方能生效,否则无效。其他事项的确认文件,由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名后生效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负责项目现场外部施工运输道路畅通。项目现场内部运输通道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发包方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施工用地红线内,发包人负责提供一个临时水、电接口。计量和排污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用水、用电的开户费及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的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排污费用已含在规费中。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_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完整的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的竣工资料(具体材料清单按发包人要求)纸质版及电子版。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账户,认真处理好其与农民工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发包人无关,若发包人因此被要求承担责任,有权在承担责任后向承包人追偿。如出现承包人使用的农民工到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事件或到发包人第9页共33页的办公、经营场所闹事的,承包人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的罚款。2)取上场及弃上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运距按中标清单约定,不再进行调整。承包人在退场前应当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必须如期开工、竣工并按时保质移交整个工程。在任何情况下(除发生不可抗力之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均不能搜自停工;若有违反,因停工面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另行赔偿。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全部或者部分项目停工的,一经发现,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偿。4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搭设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密闭安全网、施工机具防护棚等设施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降雨排水,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5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地下管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时如因发包人未提供地下管线走向图及其相关资料,而导致承包人造成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地下管线破坏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发包人因此被要求承担责任,有权在承担责任后向承包人追偿损失。6)免费向发包人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并在开工前交给发包人使用。7)施工过程中遵守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由承包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8承包人应有责任和能力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的错误,在图纸会审时及施工过程中有义务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图纸存在问题。9)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对已经产生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不得搜自处理,必须在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后1小时内通报监理人、发包人,由监理人组织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通知参与)、承包人现场共同检查确认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危害程度,在取得监理人、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通知参与)同意后方可按照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限期完成整改修复,同时整改修复费用及造成发包人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发包人对处理方案的批准,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如果承包人发现质采问题或质量事故后不通报或不按上述要求处理的,发包人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情节严重程度对承包人按人民币1000元/次处以罚款,自工期不予顺延。如果承包人拒绝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在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响应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第10页共33页13.3工程试车工程试车内容:通水、通电、屋面不渗水等。(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4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天内,承包人应将除为安全雷要以外的所有其它物资、机具、设备和设施,全部撤离现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审计报告发出后14天内提交6份竣工付款申请单,1个月内工程款支付至竣工结算审计总价的97%。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审计总价、已支付工程价款、应扣留质量保修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55000万以上每增加0.5亿(不足0.5亿不增加)增加10天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竣工结算审核约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期限应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认定其约定期限均为28天。经发承包双方签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结算文件进行重复审核。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以财政评审意见为准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内对项目过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自可以推行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第25页共33页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支付金额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批复(预)算。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子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核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价款,并以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对发包人确认的结算价款或重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包人确认的价款或审核意见之日起5天内提出异议,必要时合同当事人要当面核对,直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到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应控制在“发包人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要求的时间范内3、自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财政支付审批完结的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按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款,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结算价款。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消申请单的份数:提交10份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最终结清申请单14日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足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总价的3%(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完第26页共33页成缺陷修复后30天内,将余下的质量保修金扣除承包人应支付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包人:(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地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3)其他扣留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雨、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15.3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升保修书》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不能履行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应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的1%;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通用条款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承担由此造成承包人的损失(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第27页共33页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发包人不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顺延相应工期(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及顺延相应工期,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的1%。(7)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应相应顺延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1、本工程具体分项工程完成时间应服从发包人的总体要求,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发包人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对部分分项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丛和配合:此分项工程费用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或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全部工程质量由承包人负责。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承包人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场。2、承包人不按照程序报验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工序验收不合格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违约金在发包人履行书面告知程序(或监理签发)后,于最近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发布的各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如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则每次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赔偿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无条件退场。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承包人必须将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上报给发包人,否则每延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16.2.2承包人违约的贵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情形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第28页共33页面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证金。(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顾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上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厢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量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服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批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上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响应)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股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且具备法定开工条件后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该施工阶段应有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及发包人双方盘点实际数量,按承包人采购价格折旧后核算实际价值,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1、除不可抗力和发包方原因等,承包人逾期竣工交付工程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台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贵任,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还应继续赔偿。2、本合同所指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维权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等费用。第29页共33页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2)6级及以上的地震;(3)8级以上持续1天及1天以上的大风:(4)大雨级以上持续1天及1天以上的大雨;(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及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6)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及2天以上的低温天气;(7)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8)其他非承、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9)新冠肺炎等类似的需停工停产隔离的传染性疫情。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投保的事项由发包人自行承担费用。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必须为其施工设备、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的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贵任范围应当包括工地范围内的全部财产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及所产生的费用,无论是否获得保险机构的赔偿,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所发生事故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和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不承担该等责任。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同意的保险人商定,相关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各项保险生效3天内19.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请L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第30页共33页有约束力。(2)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31页共33页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人(全称):中国共产党玉林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承包人(全称):广西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玉林市老年大学修继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家规定要求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7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第32页共33页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贵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服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2.质量保证金比例:工程结算价的3%3.质量保修金分返还承包人: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4.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服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5.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内,如发生属承包人责任的质册问题,发包人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由发包人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建A诚发西发包人(公章):承包(公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546号路5号址:广西林市路5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表(份争)法定代惠人或委托选理人(签字):电话:电话:0775-38923220775-2825992电话:0775-3892322传真:0775-2825286传真:0775-389250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农行玉林玉州支行账号:账号:220413001040000837邮政编码:537000邮政编码:537000第33页共3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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