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绿化景观养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24)



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

 

一、合同编号: 2024ALLFN00008-001
二、合同名称: 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
三、项目编号: 2024ALLFN00008
四、项目名称: 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03688135842R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兰花路中铁湿地公园应急基地
联系方式: 0551-63670814
供应商(乙方): 皖建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7408792766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87号金鼎广场1-2001、1-2004室
联系方式: 156569724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四里河路紫兰街天桥两侧游园绿地(面积69000平方米),进行绿化景观、水体养护管理、保洁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43.22650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紫兰街天桥两侧游园 3.服务方式:绿化景观养护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1分10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2-08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2-0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2-0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附件:

森林公园中标通知书.pdf
XMHTBA.pdf
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pdf

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2024ALLFNO0008皖建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于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项目(项联系方法:目编号:2024ALLFNO0008)采购中,经评定,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成交)价款为:432265.05元(大写:肆拾叁万贰仟贰佰陆拾伍元零伍分)。单位: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你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滩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签订合同。本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551-65633205(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网址:http://ggzy.hefei.gov.cn2024年02月06日重要提示:2024年02月06日1、中标人应当按照本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将被追究违约责任,合肥市庐阳区财政局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并予以披露。附则: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此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中标人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完成合同公开。#idc error#项目合同备案表序号分类采购文件合同两者内容是否一致1主要标的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是2中标金额43.226505万元43.226505万元是3质量标准合格合格是4履行期限365日历天365日历天是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养护费每月根据考核成绩支付,按相关考核办法对乙方考核,完成相关任务(如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数字城管等)以及在市、区、局随机抽查考核合格后支付按月支付,养护费每月根据考核成绩支付,按相关考核办法对乙方考核,完成相关任务(如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数字城管等)以及在市、区、局随机抽查考核合格后支付6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2024-02-062024-02-062024-02-067合同签订时间2024-02-082024-02-082024-02-088合同公开时间2024-02-082024-02-089合同备案时间2024-02-082024-02-08我单位已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请监管部门备案。我单位已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请监管部门备案。我单位已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请监管部门备案。采购人签章:中标(成交)供应商盖章:注:来购人须如实填报,并对备案表所载内容负责。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项目编号:2024ALLFN00008甲方(采购人):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乙方(成交供应商):皖建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地:合肥市庐阳区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皖建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1.2.2服务内容:四里河路紫兰街天桥两侧游园绿地(面积69000平方米),进行绿化景观、水体养护管理、保洁工作;1.2.3服务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432,265.05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贰佰陆拾伍元伍分元)。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养护费每月根据考核成绩支付,按相关考核办法对乙方考核,完成相关任务(如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数字城管等)以及在市、区、局随机抽查考核合格后支付;1.4.2发票开具方式:无。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365;1.5.2服务地点: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紫兰街天桥两侧游园;1.5.3服务方式:绿化景观养护服务。1.5.4续签条款:是¨否本项合同期限目采取1+X(X≤2年)模式,服务期限暂定一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养管期满后养管期内日常养管考核达到规定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且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金额不得高于之前的中标价,且续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陈伟或授权代表(签字):王奇勇乙方账户信息户名:皖建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账号:2231012080144584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约定内容约定内容约定内容约定内容约定内容条款号约定内容约定内容约定内容约定内容约定内容约定内容1项目范围: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管服务管理范围:四里河路紫兰街天桥两侧游园绿地(面积69000平方米),进场后工程量不得调整,具体养护起始时间及养护费计算以实际交接、甲方约定为准;此养护量以移交为准。项目范围: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管服务管理范围:四里河路紫兰街天桥两侧游园绿地(面积69000平方米),进场后工程量不得调整,具体养护起始时间及养护费计算以实际交接、甲方约定为准;此养护量以移交为准。项目范围: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管服务管理范围:四里河路紫兰街天桥两侧游园绿地(面积69000平方米),进场后工程量不得调整,具体养护起始时间及养护费计算以实际交接、甲方约定为准;此养护量以移交为准。项目范围: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管服务管理范围:四里河路紫兰街天桥两侧游园绿地(面积69000平方米),进场后工程量不得调整,具体养护起始时间及养护费计算以实际交接、甲方约定为准;此养护量以移交为准。项目范围: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管服务管理范围:四里河路紫兰街天桥两侧游园绿地(面积69000平方米),进场后工程量不得调整,具体养护起始时间及养护费计算以实际交接、甲方约定为准;此养护量以移交为准。项目范围:庐阳区公园游园(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养管服务管理范围:四里河路紫兰街天桥两侧游园绿地(面积69000平方米),进场后工程量不得调整,具体养护起始时间及养护费计算以实际交接、甲方约定为准;此养护量以移交为准。一、养护管理内容一、养护管理内容一、养护管理内容一、养护管理内容一、养护管理内容一、养护管理内容序号名称起止点面积(m2)养护等级备注21森林公园四里河路紫兰街天桥两侧游园69000一级绿地面积:20000㎡水体面积:24000㎡木栈道面积:25000㎡(二)管理要求A、人员配备:1、管理人员乙方需配备管理人员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二)管理要求A、人员配备:1、管理人员乙方需配备管理人员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二)管理要求A、人员配备:1、管理人员乙方需配备管理人员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二)管理要求A、人员配备:1、管理人员乙方需配备管理人员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二)管理要求A、人员配备:1、管理人员乙方需配备管理人员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二)管理要求A、人员配备:1、管理人员乙方需配备管理人员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2、养护人员①月均最低配备养护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1人(含管理人员)。②各类养管人员每天在岗、在位,统一着装,标识明显。B、设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应的园林设备和保洁设备(见附表)。主要设备配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水泵台12电动三轮车辆13货车辆1备注:1、乙方应充分考虑保洁范围内所需保洁用具,中标后配备齐全,如:扫把、簸箕、拖把、水桶、垃圾袋、清洁剂、除渍剂、清洁球、毛巾、毛刷、梯子等专业工具。2、雨雪恶劣天气: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及甲方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机械及物资等。3、以上设备乙方应配备到位,中标后由甲方核实。C、绿化养护绿化养护标准为一级养护。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按照一级养护标准养护。1、日常养护:①浇水。根据季节的不同适时浇水。②修剪。草坪每月修剪一次。③除杂。整块草坪没有明显的阔叶杂草,没有已经开花的杂草。④病虫害防治。春夏秋季病虫害高发期,提前防治病害和虫害。⑤施肥。为保证植物生长茂盛,效果良好。备注:1、乙方应充分考虑保洁范围内所需保洁用具,中标后配备齐全,如:扫把、簸箕、拖把、水桶、垃圾袋、清洁剂、除渍剂、清洁球、毛巾、毛刷、梯子等专业工具。2、雨雪恶劣天气: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及甲方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机械及物资等。3、以上设备乙方应配备到位,中标后由甲方核实。C、绿化养护绿化养护标准为一级养护。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按照一级养护标准养护。1、日常养护:①浇水。根据季节的不同适时浇水。②修剪。草坪每月修剪一次。③除杂。整块草坪没有明显的阔叶杂草,没有已经开花的杂草。④病虫害防治。春夏秋季病虫害高发期,提前防治病害和虫害。⑤施肥。为保证植物生长茂盛,效果良好。备注:1、乙方应充分考虑保洁范围内所需保洁用具,中标后配备齐全,如:扫把、簸箕、拖把、水桶、垃圾袋、清洁剂、除渍剂、清洁球、毛巾、毛刷、梯子等专业工具。2、雨雪恶劣天气: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及甲方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机械及物资等。3、以上设备乙方应配备到位,中标后由甲方核实。C、绿化养护绿化养护标准为一级养护。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按照一级养护标准养护。1、日常养护:①浇水。根据季节的不同适时浇水。②修剪。草坪每月修剪一次。③除杂。整块草坪没有明显的阔叶杂草,没有已经开花的杂草。④病虫害防治。春夏秋季病虫害高发期,提前防治病害和虫害。⑤施肥。为保证植物生长茂盛,效果良好。备注:1、乙方应充分考虑保洁范围内所需保洁用具,中标后配备齐全,如:扫把、簸箕、拖把、水桶、垃圾袋、清洁剂、除渍剂、清洁球、毛巾、毛刷、梯子等专业工具。2、雨雪恶劣天气: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及甲方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机械及物资等。3、以上设备乙方应配备到位,中标后由甲方核实。C、绿化养护绿化养护标准为一级养护。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按照一级养护标准养护。1、日常养护:①浇水。根据季节的不同适时浇水。②修剪。草坪每月修剪一次。③除杂。整块草坪没有明显的阔叶杂草,没有已经开花的杂草。④病虫害防治。春夏秋季病虫害高发期,提前防治病害和虫害。⑤施肥。为保证植物生长茂盛,效果良好。备注:1、乙方应充分考虑保洁范围内所需保洁用具,中标后配备齐全,如:扫把、簸箕、拖把、水桶、垃圾袋、清洁剂、除渍剂、清洁球、毛巾、毛刷、梯子等专业工具。2、雨雪恶劣天气: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及甲方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机械及物资等。3、以上设备乙方应配备到位,中标后由甲方核实。C、绿化养护绿化养护标准为一级养护。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按照一级养护标准养护。1、日常养护:①浇水。根据季节的不同适时浇水。②修剪。草坪每月修剪一次。③除杂。整块草坪没有明显的阔叶杂草,没有已经开花的杂草。④病虫害防治。春夏秋季病虫害高发期,提前防治病害和虫害。⑤施肥。为保证植物生长茂盛,效果良好。备注:1、乙方应充分考虑保洁范围内所需保洁用具,中标后配备齐全,如:扫把、簸箕、拖把、水桶、垃圾袋、清洁剂、除渍剂、清洁球、毛巾、毛刷、梯子等专业工具。2、雨雪恶劣天气: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及甲方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机械及物资等。3、以上设备乙方应配备到位,中标后由甲方核实。C、绿化养护绿化养护标准为一级养护。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按照一级养护标准养护。1、日常养护:①浇水。根据季节的不同适时浇水。②修剪。草坪每月修剪一次。③除杂。整块草坪没有明显的阔叶杂草,没有已经开花的杂草。④病虫害防治。春夏秋季病虫害高发期,提前防治病害和虫害。⑤施肥。为保证植物生长茂盛,效果良好。备注:1、乙方应充分考虑保洁范围内所需保洁用具,中标后配备齐全,如:扫把、簸箕、拖把、水桶、垃圾袋、清洁剂、除渍剂、清洁球、毛巾、毛刷、梯子等专业工具。2、雨雪恶劣天气: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及甲方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机械及物资等。3、以上设备乙方应配备到位,中标后由甲方核实。C、绿化养护绿化养护标准为一级养护。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按照一级养护标准养护。1、日常养护:①浇水。根据季节的不同适时浇水。②修剪。草坪每月修剪一次。③除杂。整块草坪没有明显的阔叶杂草,没有已经开花的杂草。④病虫害防治。春夏秋季病虫害高发期,提前防治病害和虫害。⑤施肥。为保证植物生长茂盛,效果良好。2、乙方需先对绿化进行全面的一次性补植,达到行道树无缺株、绿地无黄土裸露的要求。正常养管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苗木,须及时安排补植、更换。3、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日常养管中,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须达到98%以上;养管期满时,绿化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必须达到100%。4、其它未涉及部分参照《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要求进行管理。B、绿化补植要求1、苗木栽植成活率为100%。养护期内,死亡的苗木需及时按同等规格苗木进行补植,养护期满后所有植物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必须达到100%。2、达到《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和《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的相关要求。C、市政设施管理维护要求1、园林构筑物、建筑物及小品、绿化附属设施均须保持完好,发现设施损坏时,须及时予以修复,维修费用含在养护范围内。2、做好照明系统的维修维护及灯具管线的看护。灯饰亮灯率100%,灯泡日常损坏,及时更新;配电柜内电容、交流接触器、漏电保护器、总闸、电缆、灯具等配件,日常随坏随修,外观每年出新一次。D、保洁服务要求1、保洁服务范围:同上述招标范围。2、保洁目标(1)卫生合格率达100%。(2)保洁按一级保洁要求。3、广场、道路、绿地清扫保洁作业标准。(1)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冬春季每日上午8:00前完成普扫,夏秋季每日上午7:30前完成普扫,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2)环卫工人统一着装,巡回保洁员统一配置捡拾垃圾的手动钳、畚斗等作业工具,着装要整齐、整洁,胸前佩戴上岗证,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3)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场后周围无堆积垃圾、无污物现象,做到车离地净。中标供应商须自备车辆将垃圾集中运输,不得将垃圾倾倒在绿化带或路边空地内。园内不得焚烧落叶、枯草和垃圾。5、数字城管、12345热线、市林园局考核及庐阳区绿化管理中心考核要求的整改项目,必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不能及时整改的,按合肥市庐阳区市绿化管理中心相关考核标准规定进行扣减。E、安全文明要求1、乙方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2、应急抢险队伍健全,有抢险设备、物资储备。抢险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遇险情必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处置。遇台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启动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绿化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道路畅通和公共安全,保护绿化成果。3、保持绿地内清洁卫生,内无杂物、瓦砾、砖头、树木断枝与碎枝和其他废弃物;植物表面无其他附着物、悬挂物、钉栓物。4、亭、廊等建筑物和护栏、标牌、垃圾桶、灯具等设施上无“牛皮癣”、积尘、蛛网、刻划涂鸦等;园路无污渍、淤泥和废弃物。5、养护作业现场应干净整洁,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现场的各种设施、材料、设备器材、苗木等物料应定点存放;施工、养护垃圾及废料随产随清。6、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规范标准,安全、文明作业。F、专项工作及时按要求完成专项任务和养护工作(如应急抢险、文明创建、绿化会战、考核迎检等);在节假日、重大活动和专项工作等,听从甲方安排,按甲方要求予以无条件配合,增加额外人员,不再增加费用。G、巡察管理1、每天全范围巡查不少于一次。2、绿地内无私栽植物等现象。3、及时劝阻、制止损坏绿化、损毁设施的行为。4、对破坏绿化和毁绿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庐州公园管理处和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处理结果及时汇报,对已遭破坏的绿化,待相关执法取证后即行恢复。经审批同意在绿地内施工的项目,要监督施工单位,确保其在审批范围内施工,不得超范围破坏绿化。5、在养护范围内及时劝阻、制止乱拉挂、乱张贴、乱堆放、乱设摊点等有碍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6、养护范围内及时清理看相、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制止乞讨、杂耍、卖艺等行为。H、制度管理1、有健全的养护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养护管理计划、科学可行的灾害性天气应急抢险预案并严格执行。2、日常养护管理有台帐记录。3、建立信息报送及整改及回复制度,按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各类信息报送及整改回复工作。I、其他1、乙方有固定办公场所和车辆停放场所或中标后30日内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和车辆停放场所,且中标后必须承诺30日内为该项目组建专门的养护管理项目部,安排固定的养管人员,配置相应的养护机械。2、对于养护内可能残存的杂物、瓦砾、砖石、树木断枯、碎枝和其他废弃物,乙方须一次性全面清理完毕,不得以历史遗留为理由不予清理或要求额外增加费用。3、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用工人员工资足额发放,如发生用工人员讨薪现象,视为乙方违约并扣除养护款。J、管理考核1、考核主体: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合肥市庐州公园管理处为该项目的监督和日常考核的主管部门,并纳入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考核。2、考核内容:本方案内各项内容。3、考核标准:根据《合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暂定办法》、《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管养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和出具考核结果。若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考核细则或办法,执行新的考核细则或办法,视为乙方无条件认同。4、考核要求(1)考核主体在非考核时间内发现乙方养护管理工作不符合标准,即记入暗访考核,按规定扣分。(2)在养护过程中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因违规操作或管理原因导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扣除相应养护考核分值。(3)因养护管理原因造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立即取消乙方养护资格,并追究一切责任后果。(4)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绿化现状。(5)数字城管整改项目,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不能及时整改的,按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合肥市庐州公园管理处相关考核标准进行处罚。(6)乙方接到数字平台案件,须立即进行整改,如超出案件整改期限还未进行处置的,由庐州公园管理处安排人员在整改限期内完成整改,费用按实计算从其当月管养经费中直接扣除。乙方整改不到位,按照市、区考核办法进行扣减。5、考核方式(1)考核方式:考核主体在考核中根据每月工作内容及上月考核情况,有侧重点地进行月定期和不定期考核。①定期考核:由考核主体组织当月考核,乙方派员参加;②不定期考核:考核主体每月不定期考核若干次(包括经常性巡查及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时所进行的随机考核),考核时不通知乙方参加,结果计入月考核成绩。6、考核结果运用(1)支付方式:养护费每月支付,按相关考核办法对乙方考核,完成相关任务(如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数字城管等)以及在市、区、公园管理处随机抽查考核合格后支付。(2)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景区设计和资源现状,因擅自变更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合同期限(年度)内,连续2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度累计3次月度考核不合格企业,取消其养护管理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上报上级监管部门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中标企业合同续签相关事宜详见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服务类合同续签工作的通知》(庐园林绿管发〔2021〕19号)文件,如遇相关文件调整,合同续签相关事宜须执行新文件要求。(4)养管期满后,绿化存活率、保存率达不到100%,必须整改,整改合格后,支付未付养护费;不予整改的,扣减未支付的养护费。(5)被市、区领导点名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1000-10000元违约金。五、其他要求1、参照《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要求进行管理,现状不能作为养护参照标准。2、绿化补植严格按照《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进行施工,养护期为一年。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养护费每月根据考核成绩支付,甲方按相关考核办法对乙方考核,完成相关任务(如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数字城管等)以及在市、区、局随机抽查考核合格后支付;4(1)乙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使用有相关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的适龄人员。(2)乙方须为养管人员购买法律规定的保险,并将签订的用工合同送甲方监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支付养护资金并上报合肥市公管局。(3)乙方须每半年对养管人员体检一次,提交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给甲方。5合同生效与终止1、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养管期满移交后合同自动失效。2、本协议书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6(1)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中的相关条款相抵触,以招标文件为准。(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7在项目日常管理中,除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外,还将执行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有关文件。8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附件,附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均须遵守。A、招标文件;B、标前答疑;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D、中标通知书;F、养护管理移交资料;9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0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附件黏贴区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景观养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