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建设管理咨询及综合检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
通州区城市管理委环境建设管理咨询及综合检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1223210200009845-XM001-002
二、合同名称: 通州区城市管理委环境建设管理咨询及综合检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223210200009845-XM001
四、项目名称: 通州区城市管理委环境建设管理咨询及综合检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西海子西路12号
联系方式: 81597367
供应商(乙方): 北京安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通州区城市管理委环境建设管理咨询及综合检查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79.8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2-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通州区城市管理委环境建设管理咨询及综合检查服务项目-安建.pdf
合同编号:通州区城市管理委环境建设管理咨询及综合检查服务项目委托合同项目名称:环境建设管理咨询及综合检查服务委托单位(甲方):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承担单位(乙方):北京安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一、项目内容、方式和要求11项目名称:通州区城市管理委环境建设管理咨询及综合检查服务项目1.2服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1.3具体内容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3.1计划组织安排各项检查,组织成立环境检查小组,根据甲方实际要求,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可分为多个检查小组同时同步进行环境检查,确保工作按时限完成。1.3.2每月检查后提供所有数据的汇总、统计。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甲方,以便及时整改。对检查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及原因分析,出具分析报告,在环境综合检查结果基础上,并对通州区城乡环境建设考评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以及对区级城市环境建设管理问题检查标准提供分析解读。1.3.3负责安排人员对通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环境问题进行检查,原则上2个包每月检查合计点位数量不低于3100处,主要内容包括:1)日常巡查(包括但不限于主次干路、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村人居环境等各区域环境、环卫设施、公服设施及秩序问题的检查),以及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的临时应急拉练等检查。每月检查后提供数据的汇总、统计和报告,并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甲方,以便及时整改。为甲方工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2)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环境保障,铁路沿线、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背街小巷等各专项检查。3)在环境综合检查结果基础上,结合市区相关成绩数据,为甲方提供月度考评成绩和分析报告(区级和部分属地级)。并对通州区城乡环境建设考评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以及对区级城市环境建设管理问题检查标准提供分析解读。支持通州区环境建设考评及环境检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4)重点区域检查:行政办公区、运河商务区、环球影城周边区域、运通隧道出入口等重点区域按甲方要求开展检查。1.3.4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临时应急服务。二、项目委托期限及付款方式2.1本项目委托期限12个月,自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12月31日。2.2本项目费用为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元整(¥798000元);2.3项目费用支付方式:甲方于签订合同后2024年3月底之前支付费用(¥250000元)(以财政预算批复支付进度为准)作为首付款,项目实施后,204根据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6月底之前支付费用¥200000元,2024年9月底之前支付费用¥200000元,2024年11月底之前支付尾款¥148000元,乙方按照付款金额在每次付款前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2.4乙方账户名称:北京安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税号:91110105MAO0EDBA0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账号:1528693012.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或有关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检查。三、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3.1甲方权利与责任3.1.1甲方负责在检查全过程中给与乙方相应便利条件,包括数据提供,检查人员安排等;3.1.2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检查计划及相应安排提出建议,根据双方协商意见由乙方负责更改;3.1.3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或本合同涉及内容依据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或应甲方要求,要办理的证明、登记或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3.1.4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2乙方权利与责任3.2.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乙方有权对甲方检查的设计安排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双方意见不一致,以充分协商后的意见作为合同执行依据;3.2.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2.3向甲方提供项目结算所需的正式发票;3.2.4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检查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3.2.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3.2.6遇有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中止检查,并安排检查活动时间顺延;3.2.7乙方在做出任何重大决定、决策前,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3.2.8乙方有义务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检查;3.2.9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为甲乙双方所有,乙方保证其提交的工作成果不侵害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3.2.10在合同约定服务时限到达,但甲方未选择新的项目服务单位前,乙方应继续履行服务责任,直至甲方与新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四、保密与廉洁条款4.1—方由于签署或履行本合同了解、接触或获得到的对方资料、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检查相关点位、路线、具体时间、检查人员等内容;如若泄露,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4.2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使保密内容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如出现前述情况,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4.3双方应承诺其与本合同相关人员对触及的保密信息保密,双方各自对其人员就此条款的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4.4乙方严格按照检查原始数据开展统计、分析等工作,不得算改、伪造原始数据,保证检查数据真实、核算准确。五、违约责任5.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经甲方书面催告后_30日内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移交全部资料及未完成成果。5.2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延迟或延误一日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的延迟履行违约金,延迟或延误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支付甲方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53乙方违反合同有关的保密、知识产权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移交全部资料及未完成成果。5.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的,如虚构编造调查材料、违反学术规范、道德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移交全部资料及未完成成果。5.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甲方客户要求的行政办公区、运河商务区、环球影城周边区域、运通隧道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发生漏检、未检情况,并被市里点名,视为违约行为,甲方视乙方违约行为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合同款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在余款中每个点位扣除人民币【1000-20000元】的款项。六、不可抗力6.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该情况妨碍、影响或延误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相关义务;6.2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最大努力克服相关事件,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采取快捷、安全方式将有关当局或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对方确认;6.3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的,仍导致本合同无法完全或部分履行,或导致了迟延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为止;6.4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变更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七、合同条款修订、履行、通知、沟通7.1本合同的所有修改应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以双方盖章的书面形式修正;7.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截为准。八、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8.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附件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内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8.2凡由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的相关事宜而发生的一切争执,甲、乙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因本合同或本合同附件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福S九、生效、其它公9.1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9.2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其中甲方三份,乙方持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盖章: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2年1月3日乙方:北京安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订日期:用:年1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建设管理咨询及综合检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