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慰问特殊困难群众 大米 面粉 食用油采购合同公告(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248546320241
二、合同名称:平鲁区2024年“两节”期间慰问特殊困难群众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6032024ATP00002
四、项目名称:平鲁区2024年“两节”期间慰问特殊困难群众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
地 址:朔州市平鲁区平阳街转角处1号101室
联系方式:13834191267
供应商(乙方):朔州市平鲁区绿都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井东街61号
联系方式:1870349570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食用油 数量:8031.00 单价(元):119.8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宏崇洺规格型号:5L/桶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大米 数量:8031.00 单价(元):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方厚规格型号:10kg/袋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面粉 数量:8031.00 单价(元):1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华达规格型号:25kg/袋
2.合同金额(元):2809243.8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日起就安排供货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2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平鲁区2024年“两节”期间慰问特殊困难群众项目合同(11N01248546320241).pdf
朔州市平鲁区2024年“元且春节”期间慰问特殊困难群众物资采购合同采购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成交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朔州市平鲁区绿都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平鲁区2024年“两节”期间慰问特殊困难群众项目谈判文件的结果和乙方的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1、慰问对象及人数全区城乡低保对象6511户;全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135户;全区孤儿57人;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0人;全区留守儿童40人;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61人);中心敬老院(特困供养84人);北坪社区幸福养老中心50人(其中农村特困2人);朔州华仲康宁医院68人(其中困难救助对象18人)。2、慰问标准及采购明细: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大米方厚10kg/袋五常市方厚农业有限公司8031袋806424802面粉华达25kg/袋河北华达面业有限公司8031袋15012046503食用油宏崇洛5L/桶山西省建宏粮油工业有限公司8031桶119.8962113.8总报价:大写:贰佰捌拾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捌角(¥:2809243.8)总报价:大写:贰佰捌拾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捌角(¥:2809243.8)总报价:大写:贰佰捌拾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捌角(¥:2809243.8)总报价:大写:贰佰捌拾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捌角(¥:2809243.8)总报价:大写:贰佰捌拾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捌角(¥:2809243.8)总报价:大写:贰佰捌拾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捌角(¥:2809243.8)总报价:大写:贰佰捌拾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捌角(¥:2809243.8)总报价:大写:贰佰捌拾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捌角(¥:2809243.8)总报价:大写:贰佰捌拾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捌角(¥:2809243.8)总报价:大写:贰佰捌拾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捌角(¥:2809243.8)3、物资采购合同价款(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捌角(小写):¥:2809243.8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2)合同价格包括货物的生产、检验、运输、仓储、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及税费、安全事故费和利润等所有费用。4、支付方式:甲方收到上述全部货物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5、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即日起就安排供货。(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货物验收:(1)甲方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乙方应及时加以解决处理。(2)乙方所供货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甲方依据合同货物条款,对货物规格、质量等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或质量缺陷,-2一乙方及时进行解决,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3)乙方所供货物须具有适于运输的牢固包装,包装保护措施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应根据本次采购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冻、防雨、防腐等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的送达甲方指定地点。(4)凡因货物包装不标准、防护措施不当导致货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售后服务承诺:乙方所供大米保质期为12个月;面粉保质期为6个月;食用油保质期为18个月,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标准执行。8、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积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货物接收工作。(3)负责提供具备装卸货物的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9、乙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合格的产品,具有该产品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资质证书。(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服务。10、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2)因甲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3)乙方所交的货物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3—(4)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5)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2、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3、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行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参数、质量要求和税费由乙方全权负责;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运费、装卸费及安全事故费由乙方或乙方委托代理人全权负责;本合同在朔州市范围内的执行由乙方负责。(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其他相关部门各壹份。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项下所采购货物的品牌型号,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则需证明替代品更优更好且价格不得变动,并需事先征得采管部门同意。-4一(4)甲乙双方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时,责任由过错方承担。(5)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4、下列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谈判文件;(2)报价文件;(3)成交通知书冈(4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15、签订合同时需要以山西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合同为准。K甲方(章):乙方(章):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朔州市平鲁区绿都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十地址:平鲁区井坪镇平阳账号:14050166720800000504东街1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鲁支行地址:平鲁区井东街61号签订地点: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签订时间:2024年2月9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期间慰问特殊困难群众 大米 面粉 食用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