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2024)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72901_001
二、合同名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302007290
四、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    址:奎文区虞河路2428号
联系方式:0536-3081180
供应商(乙方):山东华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港兴三路北段药谷1号楼A座3308室
联系方式:178659146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无      3      11.25      33.7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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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72901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30001920230169采购人: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供应商:山东华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月一十五日采购人(全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供应商(全称):山东华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2.服务地点: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底前完成2012年、2013年、2023年三个年度的纸质病案数字化加工作并验收合格。同时本项目包括二年的病案综合分析平台的维保服务。三、服务内容和范围序号产品名称服务内容详细工作单位数量总价(元)备注1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医院2012年、2013年、2023年三个年度纸质病案的数字化工作负责制作、拆装、分类、编码、首页录入等全流程工作年3337500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37500.00元大写:叁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总金额包含:产品采购、安装、调试、升级、供应商应付税费,与医院所有系统对接所可能产生的接口费以及人员培训等使采购产品达到正常使用状态所需的一切费用。五、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标准付款方式确定付款进度:项目按进度付款,服务方按病案产生的年度,以年度为单位完成纸质病案数字化并经医院病案室及相关部门对其质量验收确认后,支付对应完成年度的病案数字化费用,即人民币:112500.00元/年度。六、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服务标准和要求;(3)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采购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设备、软件或设备、软件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九、质量保证及服务内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需派人驻场完成医院2012年、2013年、2023年三个年度纸质病案的数字化工作,负责制作、拆装、分类、编码、首页录入等全流程工作。2023年度纸质病案随产生随进行数字化工作,2024年1月份完成2023年全年病案的数字化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2012年、2013年病案数字化工作。2.数字化病案图像浏览等软件兼容好,能方便医院后期的信息整合和调用等。系统能够支持详细信息,可录入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出院日期,入院日期以及出院科室信息。3.对原始纸质病案应用数码技术分页数字化加工制作,形成数码图像,制作要做到分类准确,不漏扫,不模糊,不缺扫,扫描图片不模糊,无手指印等,对于各种检查单,如彩超、B超单等,要直接采用彩色扫描以保证扫描质量。4.图片扫描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现有系统能直接生成图片或PDF文档的直接使用,不再采用扫描方式。5.扫描完成的病历要按照顺序摆放整齐,不得出现乱号、错号现象。病案重新装订后,要放入打包箱,将打包完成的病历按医院要求进行库房归档。6.制作地点与病案保存地由医院指定,数字化所需软、硬件由服务方提供,服务期间实时产生的纸质病案,要求在3日内完成对纸质病案数字化。服务期结束后,数字化所需软、硬件的使用权及所有权归医院所有,服务方不得对软、硬件做出任何限制。7.驻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健康问题由服务方负责保证,服务工作应满足医院消防与安全生产要求。8.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期间,派驻人员必须遵守院方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安全规定,并遵守保密协议内容,不得泄露病人信息,由于派驻人员违规给医院造成损失,医院有权追究供应商及相关人员责任。9.本项目包括两年的病案综合分析平台的维保服务,维保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维保期内系统免费更新升级、故障处理及维护,系统开放接口和数据结构,若需要供应商提供该系统的调用接口或与其他系统对接,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对接服务。病案综合分析平台的维保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随时响应,2小时内解决软件故障,其中包括各种软件系统故障及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等;若不能在2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或采购人需要供应商现场服务的,6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10.服务方应确保服务质量,因服务方原因造成医院无法正常为患者提供服务,进而引起患者不满及投诉的情况,服务方负责消除影响并加强驻场人员业务服务能力培训,每个服务年度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类似情况的,服务方自愿减少当年服务费的3%作为对医院的赔偿。11.新旧病案数据一体化管理,实现数据、系统集成,以保证翻拍、复印、查询等业务的一致性。12.后续合作每年度病案数字化费用总额可以依据医院病案增长数量适当增加,具体金额双方议价决定。13.2023年度病案数字化费用依据具体工作量据实结算,结算方法:112500元/2023年度总计病案数量×2023年实际数字化病案数量。十、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采购人未按约定支付货款的,采购人承担继续支付应付货款本金的责任,服务期不变。2.部署及服务期间,供应商应积极响应采购人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若供应商多次出现响应不及时或没有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的情况,采购人有权酌情按比例收取违约金;因未按合同要求响应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3.供应商保证产品功能、参数及服务与提交给采购人的书面材料及本合同保持一致,若达不到规范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重新部署、安装调试等工作,其相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影响使用期限的,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服务期按1:3的比例延长,若经多次部署、调试仍然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供应商责任的权利。4.承诺服务未达到标准,经供应商限期整改但仍未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贰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开户单位: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开户单位:山东华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23700004955424336,开户银行:建行潍坊城东支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账号:37001675208050153820,账号:376010100101518073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72901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30001920230169采购人: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供应商:山东华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月一十五日采购人(全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供应商(全称):山东华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2.服务地点: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年底前完成2012年、2013年、2023年三个年度的纸质病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并验收合格。同时本项目包括二年的病案综合分析平台的维保服务。3.服务内容和范围序号产品名称服务内容详细工作单位数量总价(元)备注1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医院2012年、2013年、2023年三个年度纸质病案的数字化工作负责制作、拆装、分类、编码、首页录入等全流程工作年3337500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37500.00元大写:叁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总金额包含:产品采购、安装、调试、升级、供应商应付税费,与医院所有系统对接所可能产生的接口费以及人员培训等使采购产品达到正常使用状态所需的一切费用。五、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标准付款方式确定付款进度:项目按进度付款,服务方按病案产生的年度,以年度为单位完成纸质病案数字化并经医院病案室及相关部门对其质量验收确认后,支付对应完成年度的病案数字化费用,即人民币:112500.00元/年度。六、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服务标准和要求;(3)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采购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设备、软件或设备、软件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九、质量保证及服务内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需派人驻场完成医院2012年、2013年、2023年三个年度纸质病案的数字化工作,负责制作、拆装、分类、编码、首页录入等全流程工作。2023年度纸质病案随产生随进行数字化工作,2024年1月份完成2023年全年病案的数字化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2012年、2013年病案数字化工作。2.数字化病案图像浏览等软件兼容好,能方便医院后期的信息整合和调用等。系统能够支持详细信息,可录入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出院日期,入院日期以及出院科室信息。3.对原始纸质病案应用数码技术分页数字化加工制作,形成数码图像,制作要做到分类准确,不漏扫,不模糊,不缺扫,扫描图片不模糊,无手指印等,对于各种检查单,如彩超、B超单等,要直接采用彩色扫描以保证扫描质量。4.图片扫描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现有系统能直接生成图片或PDF文档的直接使用,不再采用扫描方式。5.扫描完成的病历要按照顺序摆放整齐,不得出现乱号、错号现象。病案重新装订后,要放入打包箱,将打包完成的病历按医院要求进行库房归档。6.制作地点与病案保存地由医院指定,数字化所需软、硬件由服务方提供,服务期间实时产生的纸质病案,要求在3日内完成对纸质病案数字化。服务期结束后,数字化所需软、硬件的使用权及所有权归医院所有,服务方不得对软、硬件做出任何限制。7.驻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健康问题由服务方负责保证,服务工作应满足医院消防与安全生产要求。8.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期间,派驻人员必须遵守院方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安全规定,并遵守保密协议内容,不得泄露病人信息,由于派驻人员违规给医院造成损失,医院有权追究供应商及相关人员责任。9.本项目包括两年的病案综合分析平台的维保服务,维保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维保期内系统免费更新升级、故障处理及维护,系统开放接口和数据结构,若需要供应商提供该系统的调用接口或与其他系统对接,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对接服务。病案综合分析平台的维保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随时响应,2小时内解决软件故障,其中包括各种软件系统故障及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等;若不能在2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或采购人需要供应商现场服务的,6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10.服务方应确保服务质量,因服务方原因造成医院无法正常为患者提供服务,进而引起患者不满及投诉的情况,服务方负责消除影响并加强驻场人员业务服务能力培训,每个服务年度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类似情况的,服务方自愿减少当年服务费的3%作为对医院的赔偿。11.新旧病案数据一体化管理,实现数据、系统集成,以保证翻拍、复印、查询等业务的一致性。12.后续合作每年度病案数字化费用总额可以依据医院病案增长数量适当增加,具体金额双方议价决定。13.2023年度病案数字化费用依据具体工作量据实结算,结算方法:112500元/2023年度总计病案数量×2023年实际数字化病案数量。十、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采购人未按约定支付货款的,采购人承担继续支付应付货款本金的责任,服务期不变。2.部署及服务期间,供应商应积极响应采购人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若供应商多次出现响应不及时或没有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的情况,采购人有权酌情按比例收取违约金;因未按合同要求响应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3.供应商保证产品功能、参数及服务与提交给采购人的书面材料及本合同保持一致,若达不到规范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重新部署、安装调试等工作,其相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影响使用期限的,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服务期按1:3的比例延长,若经多次部署、调试仍然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供应商责任的权利。4.承诺服务未达到标准,经供应商限期整改但仍未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贰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单位: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123700004955424336开户单位:山东华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潍坊城东支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37001675208050153820账号:376010100101518073附件1: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实施潍坊医学院附属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项目,由于此项目能够接触到医院网络信息私密数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特制定保密协议如下:1、甲乙双方共同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相关的规章制度。2、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供应商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医院相关保密信息,包括本项目的相关文件、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等相关信息,以及患者信息、统计数据等各项医院信息。供应商不得将上述信息进行买卖,谋取不正当利益。3、供应商不得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其他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医院药品、器械、耗材等使用信息,或各类商业目的的“统方”,不利用工作之便或个人关系为医药营销人员统方提供信息数据便利。4、对于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供应商仅用于维护使用,不得擅自做其他用途或泄露给第三方。5、供应商不得利用采购人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私自连接外网,发送垃圾邮件、攻击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不得私自使用外来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危害网络信息安全。6、供应商不得在运行的信息系统上私自开发、挂靠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软件或系统,不得发布通知或广告。7、甲乙双方因故不能实施本项目,采购人有权收回所有涉密资料,供应商不得私自保管或带走。8、供应商任何人员任何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即构成违约,供应商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纸质病历数字化服务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