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空气质量监测站升级改造及数据监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西善桥街道办事处2024)



西善桥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站升级改造及数据监测服务

合同编号
JSZC-320114-YCGC-C2024-0007001

合同名称
西善桥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站升级改造及数据监测服务

项目编号
JSZC-320114-YCGC-C2024-0007

项目名称
西善桥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站升级改造及数据监测服务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2-01

采购人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西善桥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
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2-19

合同总金额
43.58万元

240219105132.pdf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W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C2024-0007乐项目名称:西善桥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站升级改造及数据监合测服务使用单位: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西善桥街道办事处供货单位: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C2024-0007采购人: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西善桥街供应商: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道办事处住所地:西善桥北路68号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西善桥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站升级改造及数据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下所有服务内容2、具体服务执行要求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肆拾叁万伍仟捌佰元整(大写)人民币435800元,其中升级改造费为拾柒万陆仟元整(大写)人民币176000元,数据服1务费为贰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大写)人民币259800元,数据服务期限为一年:2024年02月01日至2025年01月31日,分项价款按乙方“投标文件价格部分”的报价执行。2、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价格部分;2、技术条款偏离表;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若上述合同组成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合同文件优先解释权以生效时间后者为准,但其适用条款不得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第四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货和验收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数据联网工作,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2、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相关服务事项。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和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服务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执行。若乙方投标文件中未承诺的,则按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中较高者执行”。5、若项目验收不合格,因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站房升级改造内容暂定,具体以甲方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升级改造时间待甲方通知。第七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若招投标文件未明确约定的,乙方则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三包’规定中较高者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服务的启动监督;(2)对甲方人员必要的免费培训。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无第九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3、付款条件:1)站房升级改造站房升级改造甲方通知开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站房升级改造报价的50%,站房完工、空气监测数据联网且经审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站房升级改造报价审计后的全额尾款。E2)购买数据服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购买数据服务报价的50%,1年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购买数据服务报价的50%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验收、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服务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6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10、本合同所称赔偿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偿付第三方的违约金以及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等实际支出的一切费用。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获得的权利与救济在本合同被解除、撤销、终止或完成后仍应有效。第十一条项目履约验收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响应;3、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赔赔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交服务平台存档,壹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个)乙方(供应商代表人:代表人:东电话:电话:1578角零角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账号:账号:801101000728857368期:2024年2月一日日日期:2024年2月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质量监测站升级改造及数据监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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