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采购合同公告(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
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合同公示
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P520100202400006G001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信息系统安全测评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联系方式:
0851-84839757
供应商(乙方):
贵阳宏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西部研发基地3栋
联系方式:
1827505405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
信息系统安全测评
数量:
1
单价(元):
432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
43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采购合同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2-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2-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期限为三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按年签订合同,每年实施考核,乙方经甲方考核验收合格,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本次为第一年度签订合同,服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合同金额为(大写):【壹拾肆万肆仟元整】(计【¥144,000.00】元)(含税)。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合同协议书.pdf
专用合同条款:
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项目合同2024.pdf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人: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贵阳宏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400006G签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2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简称乙方):贵阳宏图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项目(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400006G)的()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信息系统安全测评2、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400006G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内容:信息系统安全测评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期限4本合同从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元整(小写¥432000.00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0.00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2月19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详见采购合同6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100599367844H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7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关大道28号西部研发基地3栋中心soho办公区G座邮政编码:550072邮政编码:55007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275054051电话:0851-84839757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116601200300022398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关大道28号西部研发基地3栋中心soho办公区G座邮政编码:550072邮政编码:55007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275054051电话:0851-84839757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1166012003000223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质量要求2.1本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类别的相关质量验9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有关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第3条服务验收3.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项目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项目成果交给采购人。3.2.采购人或者采购人的最终用户应当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阶段验收,并出具阶段验收证明/书,以此作为付款阶段的凭证。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第4条质量保证4.1合同当事人应根据服务的功能、用途、特点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单独约定质量保证的期限、范围等。4.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可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4.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6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11除招标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2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3条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13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4合同编号:JY3x202000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项目盒同资2024年月日第1页甲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011559936784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廖继勇乙方:贵阳宏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722132857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黎辉签订时间:签订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第一章合同说明1.1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均使用下列甲方、乙方的邮政地址和联系方式:甲方甲方乙方乙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宏图科技有限公司贵阳宏图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SOHO商业区G座通讯地址贵州贵阳国家高新区西部研发基地3号楼14层联系人刘联系人宋怡电话0851-84839757电话18334096673邮编550081邮编550081第2页1.2上述书面通知本合同第一章1.1中所列的地址、电话发出,并按本合同第一章1.3规定时间视为已经送达。如任何一方的地址、电话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不得以通知未送达进行抗辩。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1.3各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若接收人拒绝签收的,自送达接收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2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1.4本合同第一章1.1中所列联系地址、电话亦为有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委员会等)的有效送达地址。本合同各方发生纠纷后需要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亦按照本合同第一章1.1中所列地址、电话发出。如任何一方的地址、传真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任何通知或法律文书、资料等,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本合同第一章1.3规定的时间送达,不得以未送达进行抗辩。第二章合同标的2.1甲方委托乙方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第3页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提供专项测评服务。2.2服务内容:2.2.1本次测评服务标的内容:序号服务内容价格(万元/年)被测系统等级备注按照要求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移动端APP)”两个系统按三级等保2.0信息系统要求完成测评并配合中心完成相关整改和备案工作14.4三级测评内容:按照等级保护2.0标准对安全物理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运维管理、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管理中心、安全通信网络。合计(万元)合计(万元)14.4万元/年;三年合计43.2万14.4万元/年;三年合计43.2万14.4万元/年;三年合计43.2万整个测评服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完成被测系统前期调查工作,制定测评方案;第二个阶段为:按照测评方案开展被测系统现场测评工作,根据现场测评结果出具测评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备案工作。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及价格3.1服务期限为三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按年签订合同,每年实施考核,乙方经甲方考核验收合格,签订下一第4页年度服务合同。3.2本次为第一年度签订合同,服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3合同金额为(大写):【壹拾肆万肆仟元整】(计¥【144,000.00】元)(含税)。第四章支付、结算方式及交付内容4.1本合同甲方和乙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4.2乙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应在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一周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贵阳宏图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3410120540000577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支行4.3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甲方对乙方每年履约考核验收一次,履约考核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费用、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不再续签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第5页复测到期前(提前至少三十个自然日)完成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配合甲方完成复测备案登记,完成后甲方组织当年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履约考核验收工作,考核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自收到该发票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即人民币:【壹拾肆万肆仟元整】(计¥:【144000.00】元)。4.4以上付款应按银行支票或电汇方式汇至乙方指定银行。4.5付款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由乙方原因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4.6如有其他费用产生,则由双方就其他费用的支付问题另行协商处理。第五章保证5.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符合国家和公安部现行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要求。5.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保证甲方的网络不会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运行,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5.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的、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5.4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工作,按时提供相应的数据、信息和材料,第6页并保证其正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数据、信息和资料有误或不能如期提供以及因甲方其他原因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乙方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章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为乙方实施本项目提供必要条件;6.2甲方提供的数据、信息和材料等必须合法、真实、完整、有效,若因甲方提供的信息存在遗漏或错误等情况,乙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责任;6.3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乙方所拥有或使用的、甲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或文件;6.4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6.5服务期内,乙方经甲方考核验收合格,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与乙方续签合同,但因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续签情况除外。(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6乙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6.7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第7页供(或披露)甲方所拥有或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材料或文件;6.8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第七章索赔及违约责任7.1如因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或提供的技术资料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报告不能达到国家等级保护标准,乙方负责修改,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不能提供符合国家等级保护标准的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备案的,每迟延提交一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或标准履行义务,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完全履行其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7.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达到五万元以上或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为自前述情形首次出现起计算1年。7.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非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第8页情形除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每日按照未支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第八章保密条款8.1甲、乙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合同内容及合同涉及的相关技术文件。8.2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双方业务、商务、技术秘密,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8.3项目结束后任何一方应将涉及项目中涉及另一方的所有技术文件、资料交付另一方或自行销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保存,否则视为违约。8.4本合同保密期限为:3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除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权机关要求应当公开的除外。保密条款的效力不受合同效力的影响,合同的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导致保密条款的解除、终止或无效。第九章不可抗力9.1合同生效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因不可抗第9页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9.2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均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任何一方因未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出现前已经发生的违约责任除外。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通知对方。9.3当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9.4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及社会异常事件(如墨工、骚乱)、传染病疫情防控影响等。第十章争议解决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10.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费用包括但第10页并保证其正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数据、信息和资料有误或不能如期提供以及因甲方其他原因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乙方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章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为乙方实施本项目提供必要条件;6.2甲方提供的数据、信息和材料等必须合法、真实、完整、有效,若因甲方提供的信息存在遗漏或错误等情况,乙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责任;6.3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乙方所拥有或使用的、甲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或文件;6.4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6.5服务期内,乙方经甲方考核验收合格,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与乙方续签合同,但因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续签情况除外。(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6乙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6.7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第7页供(或披露)甲方所拥有或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材料或文件;6.8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第七章索赔及违约责任7.1如因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或提供的技术资料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报告不能达到国家等级保护标准,乙方负责修改,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不能提供符合国家等级保护标准的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备案的,每迟延提交一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或标准履行义务,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完全履行其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7.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达到五万元以上或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为自前述情形首次出现起计算1年。7.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非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第8页情形除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每日按照未支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第八章保密条款8.1甲、乙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合同内容及合同涉及的相关技术文件。8.2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双方业务、商务、技术秘密,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8.3项目结束后任何一方应将涉及项目中涉及另一方的所有技术文件、资料交付另一方或自行销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保存,否则视为违约。8.4本合同保密期限为:3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除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权机关要求应当公开的除外。保密条款的效力不受合同效力的影响,合同的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导致保密条款的解除、终止或无效。第九章不可抗力9.1合同生效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因不可抗第9页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9.2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均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任何一方因未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出现前已经发生的违约责任除外。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通知对方。9.3当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9.4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及社会异常事件(如黑工、骚乱)、传染病疫情防控影响等。第十章争议解决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10.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费用包括但第10页不限于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评估费、车旅费、文印费、案件受理费等。第十一章合同生效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章其它约定事项12.1本合同中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2.2对于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及变更、须由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12.3本合同在双方完整履行各项义务及有关款项得以清偿之后或到期后终止。(以下无正文)第11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委托方(甲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SOHO商业区G座电话:0851-84839757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受托方(乙方):贵阳宏图科技有限公司(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西部研发基地3号楼14层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支行账户名称:贵阳宏图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3410120540000577电话:0851-85567450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第12页附件:网络安全保密协议甲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乙方:贵阳宏图科技有限公司为保证甲方单位2024年安全现场测评实施过程的安全保密和风险控制,确保接受测评的单位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测评结果客观公正、检查数据和相关文档安全保密,及技术检查实施单位的相关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贵阳宏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对甲方进行等级保护安全现场检查。乙方在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保密和风险控制,确保甲方被检查信息系统不会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安全正常运行的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拥有或将会有途径接触到甲方单位的某些专有的保密信息和敏感信息(指国家秘密,或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甲方采取保护措施,泄露后会给甲方带来严重不利的各种敏感信息、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发明等,并且确认这些保密和敏感信息专属甲方单位所有,统称“保密信息和敏感信息”),方同意遵守甲方制定的所有保护专有信息的规章制度,同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该信息处于保密或专属于甲方期间严格保守上述信息未经授权不被乙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二、保密和防止泄露的敏感信息的范围及期限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及其后的保密期间,乙方不得未经甲方授权向任何其它单位披露任何检查过程中获得同时不允许泄露的敏感信息。本协议所称“保密和敏感信息”应当包括披露给乙方的或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其他途径知晓的国家秘密、甲方单位专有的及从其它单位获得的不适宜对外公开的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秘密;第13页2、组织检查获得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相关技术方面的数据、资料及文件;3、有关业务状况的数据;4、甲方业务时事、政策、战略分析;5、甲方有义务保密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依照《国家保密法》执行,涉及甲方单位敏感信息的,乙方防止泄露期限为3年,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三、乙方责任和义务(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1、严格遵守国家和贵州省的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文件要求;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测评;3、保证接受监测和现场测评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在检查过程中不因监测和检查引发信息安全问题,确保被检查信息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工具扫描的时间由甲方安排在信息系统承担业务量小的时段进行;4、在以任何方式处理敏感或保密范围内的任何文件、资料和物品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5、信息系统的渗透测试需要取得甲方单位授权;6、乙方应遵从有关文件管理、计算机及网络安全规定,不得浏览任何非授权范围内的信息;如以任何方式获得了非甲方单位授权范围信息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7、遵守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不向信息系统管理无相关权限人员透露相关敏感信息;8、向甲方单位以外的外部单位及人员提供信息时,不得涉及甲方单位的敏感信息,不能确定的,应提交甲方单位确定:9、遵守有关计算机、网络及技术文档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将含有敏感信息的载体携出甲方单位规定的范围,或传输到非甲方单位授权的系统中;第14页10、不得将接触到的有关信息系统登录密码、文档的口令、钥匙或其他权限提供给无关人员;11、未经允许不得在任何地点将非甲方单位所有的电脑接入接受检查单位网络信息系统,不得在非工作地点登录甲方系统,确需登录的,经授权后应做好安全和保密措施。12、未经甲方单位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二)在项目完成后的相关规定乙方在项目完成后,应向甲方交付(并且不会继续占有、复制或交付给他人)在项目期间获得的含有保密和敏感信息的所有记录、数据、笔记、报告、意向书、名单、图样、蓝图、草图、资料、设备、其它文件及载体或前述各项的复制品和任何含保密和敏感信息的载体。四、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涉嫌违法犯罪的,甲方有权提请甲方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司法部门进行处理。五、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章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宏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月日月签订日期:2024年日签订日期:2024年日第15页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