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施甸县善洲林场2024)



合同编号:

4530521HT2023007600101

合同名称:

保山市施甸县善洲林场2022年度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0521JH202300760

项目名称:

施甸县善洲林场2022年度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人(甲方):

施甸县善洲林场

供应商(乙方):

云南永辰林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域:

保山市

所属行业:

林木育苗

合同金额:

1057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3-11-23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2-19

代理机构:

云南中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施甸县善洲林场2022年度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35291

中标、成交公告:

施甸县善洲林场2022年度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合同.pdf

保山市施甸县善洲林场2022年度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合同甲方:施甸县善洲林场乙方:云南永辰林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11月23日查并按《实施方案》提出合理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执行;乙方不得加大或减少工程量,如质量不合格,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直到符合标准。3、乙方需按甲方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4、乙方施工全部结束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由施甸县林草局组织验收,如不合格,则由乙方无条件修复至合格为止。5、乙方不得故意拖延工期,如无故逾期完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乙方自带工具及机械,必须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七、注意事项:1、乙方施工队必须遵守《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并与相关林区签订森林防火协议书,提高防火安全意识,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火外,不得擅自用火,否则,发生山林火灾,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2、注意安全施工,甲方要求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施工;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3、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林区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管理、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八、本合同签订后即时生效,2023年11月30日前乙方组织施工队进入现场开始施工。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出现争议双方无法解决,则可向施甸县人民法院或隆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仲裁或提起诉讼。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报账各持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人(签字或盖章):予金收法人(签字或盖章):附件:《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地点:施甸县善洲林场日期:2023年11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