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业测绘 不动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公安局2024)
珠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香洲区银香路17号1-4栋物业测绘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香洲区银香路17号1-4栋物业测绘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00069888222401260363
项目业主:
珠海市公安局
服务机构:
珠海市测绘院
合同名称:
珠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香洲区银香路17号1-4栋物业测绘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
4404000069888222401260363
合同总金额:
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0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0日
服务内容:
对香洲区银香路17号1-4栋进行测绘
合同附件
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合同.pdf
珠海市公安局 2024年02月21日
《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合同》项目名称:银香路17号1-4栋委托人(甲方):珠海市公安局合同编号:ZHCH02202401004受委托人(乙方):珠海市测绘院签订地点:受委托人(乙方)的测绘资质证书的等级及编号为:里测资字44101182签订时间:2024年2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位置:珠海市香洲区银香路17号第二条任务内容: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测量、不动产测绘第三条技术标准:(由乙方勾选明确本项目执行标准,其他相关规定补充明确)回《房产测量规范》回《地籍调查规程》回《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回《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回《海籍调查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2015年)回《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174号)回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82)经基设字58号)回《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回《住宅设计规范》回《城市测量规范》回《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口《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口《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08版)》口《《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08版))的补充规定》口《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5版)》口《关于修订《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5版))部分条文的通知》回《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7版)》回《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回《关于进一步规范珠海市人防工程测绘工作的通知》(珠人防[2012]11号)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规划验收管理的通知》(珠规建[2007]333号文)回《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珠规建验[2010]3号)回《珠海市联合测绘技术规程》回其他相关规定。第四条联合测绘费:1.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序号1工作内容1:500规划总平面勘测图-I类(测图面积小于等于5万平方米)单位平方米工11000单价(元)0(3014.18+0.2411X)*0.8金额84533.022规划条件核实标高勘测点30200*0.848003层套区(户)平面图及建筑面积勘测(住宅用房、工业厂房)千平方米81824.67*0.811677.894不动产权属调查宗10*105坐标转换(不足10点,按10点计费)8030.4*124326房地产登记面积测量(住宅用房、工业厂房)平方米80001.52*0.897287地下室净高、车行出入口高程测量点0200*0.808地下室特征点平面坐标测量点0726*0.809地下各功能建筑面积测量-住宅用房、工业厂房千平方米01824.67*0.80101:500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总平面图(利用已测绘的规划验收总平面勘平方米110000*1011地上各功能建筑面积测量-住宅用房、工业厂房(近期已进行规划核金额合计:叁万陆仟捌佰贰拾元贰角柒分千平方米8456.17*13649.36单注明合同号。备注:1、以上为预计工作量,本合同按实际工作量结算;2、甲方银行付款时,请在进账单注明合同号。备注:1、以上为预计工作量,本合同按实际工作量结算;2、甲方银行付款时,请在进账¥:36820.27¥:36820.27¥:36820.272.实际结算价款如发生变化的,以双方共同审定的工程结算书为准,并按照珠海市联合测绘要求,将工程结算书同成果资料上传备案。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相关资料:(1)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写明代理人身份证号)1份、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中的用地红线图复印件1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中的总平面图、建施平面图、立面图、面图复印件1套:(4)建设工程竣工图(含总平面图、建施平立剖面图)1套;(5)《珠海市人防工程报建审核表》及《防空地下室区域核定图》或《珠海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报建审批表》复印件1份;(6)用地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1份:(7)派出所核定的地址、栋号、户号复印件1份;(8)建设工程报建图、竣工图CAD电子版1份;2.乙方认为需要甲方对联合测绘技术设计书审定的,由甲方出具审定意见;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联合测绘成果6.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承担由该文件而引起的全部责任。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向甲方提供如下相关材料:(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份:(2)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份;(3)提供参与项目作业人员名单及近期连续6个月社保费缴交凭证复印件/份;(4)提供参与项目作业人员的测绘作业证复印件/份:(5)提供参与项目作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份:(6)提供项目所投入的设备情况清单、设备购置合同与发票复印件/份。2.承诺由本单位自有工作人员完成任务,不转包、不分包、不协作、不合作,不用挂靠单位、借用和租用人员完成任务;3.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甲方补正资料: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不接受任务委托;4.自收到甲方的有效相关资料之日起2日内,根据甲方的相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5.乙方必须严格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公正、准确的实施联合测绘,并如期向甲方提供联合测绘成果:6.乙方有义务对联合测绘成果进行解释;7.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存一年的联合测绘成果档案及电子资料,以便甲方查询和补印。第七条项目测绘时点与完成工期本项目联合测绘时点为2024年2月20日。全部成果应于2025年2月20日前交甲方验收。第八条对乙方所提供的联合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广东省或珠海市测绘产品质检部门出具意见,其费用由过失方承担。第九条联合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1.甲方享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2.乙方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依法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和著作;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励。第十条联合测绘费支付日期和方式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人民币/元;2.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7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联合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书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第十一条成果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交《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报告》(内含《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珠海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测量记录册》、《珠海市不动产测绘报告》、《珠海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报告》),其中纸质成果三份,电子数据一份。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需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人民币/元;乙方已进入D现场工作的,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人民币/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费的,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2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赔偿损失。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联合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拖期一天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元/日)2倍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联合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联合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联合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赔偿损失;5.乙方擅自转包、分包、协作、合作本项目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人民币/元的违约金。第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五条其它约定:/第十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七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联合测绘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以下无正文)委托人名称(盖章)受委托人名称(盖章):珠海市测绘院~委托人地址:受委托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白莲路12号经办人梁锦添专经办人:鲁鹏电话:电话:8122610、3268221传真:传真:e-mail:e-mail:wschs@zhsurvey.cn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珠海莲花支行专川章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002025119100050168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72(签字)(签字):委托人名称(盖章)受委托人名称(盖章):珠海市测绘院~委托人地址:受委托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白莲路12号经办人梁锦添专经办人:鲁鹏电话:电话:8122610、3268221传真:传真:e-mail:e-mail:wschs@zhsurvey.cn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珠海莲花支行银行账号:2002025119100050168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72(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测绘 不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