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数字人场景应用宣传视频及海报设计制作服务 数字人场景应用宣传视频及海报设计制作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委员会宣传部2024)
中共武昌区委员会宣传部本级数字人场景应用宣传视频及海报设计制作服务(尾款)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FCG2023006
二、合同名称:数字人场景应用宣传视频及海报设计制作服务协议
三、项目编号:XGY-ZB-2023-013
四、项目名称:数字人场景应用宣传视频及海报设计制作服务(尾款)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中共武昌区委员会宣传部本级
2、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委宣传部
3、联系方式:027-88936049
4、供应商(乙方):武汉海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与解放路交汇处168号地铁复兴城10栋22楼05号房
6、联系方式:185027012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数字人场景应用宣传视频及海报设计制作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56400元
5、合同金额:25.6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30日至2024年02月29日;履约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委宣传部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6-2024-0045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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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万元)虚拟数字人场景应用开发项目合同-新闻出版.pdf
武昌区数字人场景应用宣传视频及海报设计制作服务协议甲方(委托方):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委员会宣传部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07号乙方(受托方):武汉海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与解放路交汇处168号地铁复兴城10栋22楼05号房为进一步做好武昌区城区形象塑造,推动武昌政务宣发向智慧化、信息化转型,让政务信息高效落地、城区形象塑造生动,拟开展武昌区数字人场景应用宣传视频及海报设计工作。甲方委托乙方依据甲方要求完成武畅儿主题视频四部(端午主题、国庆主题、春节主题、裸眼3D主题)和海报十张的创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双方共同遵守:、委托工作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的项目需求进行视频制作。乙方应当按照双方多次沟通提出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视频制作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1.1工作内容:甲方提供武畅儿主题视频四部(端午、国庆、春节、裸眼3D)和海报十张的创作(主题暂定,相关主题可根据甲方宣传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需提前告知乙方)1.2工作任务:1/12端午节主题视频定稿须于2023年6月21日前交付,分辨率为1920*1080(适用于等比LED户外大屏播放需求),时长60秒。国庆节主题视频定稿须于2023年9月25日前交付,分辨率为1920*108(适用于等比LED户外大屏播放需求),时长60秒。春节主题视频定稿须于2024年2月5日前交付,分辨率为1920*1080(适用于等比LED户外大屏播放需求),时长60秒。武畅儿裸眼3D视频定稿须于8月15日前交付,分辨率:3840*2212;时长60秒。以上视频初稿样片须在合同约定的交付定稿时间前10个工作日提交甲方审核把关。海报10张以甲方要求的制作主题和交付时间为准,分辨率1080*1920竖屏;1.3验收标准:应甲方要求完成4个视频作品及10张海报制作工作,乙方向甲方提供视频MP4文件以及海报JPG文件,甲方视频及海报发布或签字确认视为验收通过,此项为验收通过结算依据。1.4本协议终止/中止和期满不影响已在执行的制作工作的完成。、履行方式2.1乙方在完成委托的视频作品后,乙方将视频文件上传到甲方指定邮箱,并通知甲方验收。在正常情况下,甲方将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针对作品进行验收。如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由甲方书面确认验收通过;如未达到标准,由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返修意见,乙方按照甲方的返修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修工作。2/122.2乙方收到甲方返修意见后,应按甲方约定时间内尽快修改,直至达到甲方满意质量。2.3验收合格文件由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指定联系方式以及电子邮件形式传送和接收:甲方指定电子邮箱地址:2193984747@qq.com甲方项目负责人:吴迪联系电话:13971329800乙方指定电子邮箱地址:262867225@qq.com乙方项目负责人:徐扬联系电话:18502701223以上联系方式和邮箱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更换,若需要更换,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除前述邮箱外,双方若需要以其他途径发送、接收文件,则应征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对方有权不予认可。2.4乙方向甲方交付制作文件要求:视频:成片,及所有拍摄的原始素材(未压缩、未剪辑、未转码)及成片交付的最终版工程文件;海报:定稿图片,及设计PSD源文件等相关资料。三、制作价格和支付方式3.1制作价格本协议约定的委托视频制作共4个、海报共10张,本协议总金额(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282,000元整)。以上费用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协议所有工作内3/12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超出本协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协议约定费用支付事宜。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3.2费用支付方式:3.2.1书面合同签订以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协议总金额的80%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壹佰零贰万伍任陆佰元整(小写:¥1,025,600元);3.2.2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执行完毕,且乙方出具结案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协议总金额剩余的2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陆仟肆佰元整(小写:¥256,400元);3.2.3甲方在每次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时,乙方应提前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交付甲方。发票内容为:制作费。3.3付款方式:由甲方向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汇款。3.4甲方账户及开票信息因甲方属于党委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因此,甲方委托武汉市武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代为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款项支付义务。具体信息如下: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1063471817603②地址:武昌区中山路307号③户名:武汉市武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委宣传部)④账号:2680110001188634/125开户行:汉口银行中山路支行行号:895406012位结算行号:3135210007088电话:8893604193.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公司名称:武汉海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与解放路交汇处168号地铁复兴城10栋22楼05号房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银行账户:638724745四、双方的权利义务4.1甲方的权利义务4.1.1甲方应提供必须的生产资料给乙方,如设计风格方向说明、参考图片等;4.1.2甲方负责对乙方交付本协议制作成果或作品的最终审定,并拥有监督乙方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制作工作提出建议和修改思路,以使得乙方的制作完成的成果或作品更加符合甲方的要求。4.1.3甲方有权及时了解乙方的项目制作进度,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按照制作要求调整工作进度与节奏及优先进行某一部分的制作工作。4.1.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制作费用。4.1.5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项下之委托制作。5/124.1.6甲方应在该周期内提出合理的建议,并与乙方一起完成配合完成项目的顺利交付。4.2乙方的权利义务4.2.1乙方负责按本协议约定完成该项目的制作,在本协议约定的制作期间内(即本协议履行期限内)高质量的完成本协议项下之制作及相关修改;4.2.2乙方应依据甲方确认的总体风格及甲方不时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或建议完成约定的制作工作,进行相关修改,并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工作;4.2.3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定前和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存在正在自己制作或为任何第三方制作与本协议约定的相同或相似题材、内容、剧种制作的情形。4.2.4为保证制作的成果或作品的品质和风格的统一性,乙方应确保经双方确定的主要参与人员在制作期间内不变更;如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需中止制作的,乙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甲方,不得在未经甲方的同意下自行退出制作。4.2.5对乙方制作的完成情况,最终均以邮件确认视为验收通过为准。在本协议履行制作过程中,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多方面和多层次的沟通交流,对甲方意见认真思考并按照甲方修改意见进行改进和完善。各阶段的制作作品在未获甲方确认或评审通过之前,乙方应负责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评审通过或得到甲方确认;6/124.2.6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制作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约定成果或作品,导致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2.7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鼓励甲方的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甲方的员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需退还所有款项并承担协议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将终止所有与乙方的合作并不承担任何责任。4.2.8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乙方权利和义务。五、权利归属及承诺5.1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我国公序良俗、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等规定,谨慎、善意履行协议义务,保证其所履行协议义务之行为、提供之产品不致侵害第三人之姓名权、名誉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若因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侵权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2乙方有义务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因本协议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信息,在本协议约定期间和制作完成后的任何时间,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的任何信息对外传播。5.3乙方履行本协议制作的所有成果或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及所有权由甲方享有,乙方确保该知识产权无瑕疵。乙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交付给甲方的各种阶段性的成果、作品、资料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美术图片、模型、动画、灯光文件,特效文件和效果及其他为完成本协议制作任务产生的任何文7/12字、图形、数据或阶段性的作品、成果等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及所有权由甲方享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将该制作内容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办理到甲方名下,乙方确保该知识产权无瑕疯。甲方有权以原始权利人身份,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本协议委托制作的所有成果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之使用,均不需再次征得乙方许可同意,也不需支付本协议之外的任何费用。5.4乙方承诺:乙方提供的各项制作成果符合法律、法规并不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著作权、邻接权等合法权益;其根据甲方委托制作完成的成果或作品不员及乙方临时聘用存在任何权利的瑕疵,乙方已与其所有参与制作的乙方工作人人员就制作过程中的相关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归属进行了明确规定,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对制作完成的成果或作品不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收益权等权利在内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版权)、所有权权利。若乙方违反该承诺引起的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5.5如因乙方的制作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事宜而引起的纠纷、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甲方因此所承担的补偿、赔偿以及其他的法律后果、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都由乙方承担。5.6在该项目制作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在其他任何作品中使用该项目中的情节、图形、形象8/12等任何元素,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出售、透露该项目的任何内容(包括片段)。六、违约责任6.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各阶段工作成果,未按照约定提交工作成果或完成修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就本协议约定已完成的所有作品(包括已通过审核或验收的和未通过审核或验收的成果或作品及草稿等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资料)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6.2除甲方违约的情况外,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停止项目制作工作,影响甲方的项目,需承担甲方因此而受到全部经济损失及甲方因采取救济措施而支出的费用。6.3若乙方的制作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质量要求,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甲方无法实现本协议之合作目的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已完成的任何作品的著作权仍然归甲方所有。6.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如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应以甲方各阶段应付款项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5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未征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时候(含本协议无效或终止后)、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之任何甲方负责提供的前期创作文件、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制作的作品、设计图等,以及修改后与之相同或相似的上述作品,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发表、公开、使用、转让、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后续开发、相同或9/12相似作品的开发,或用于本协议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否则,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一切合理的费用),还应向甲方承担本协议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保留提前终止本协议之权利。6.6不论本协议是否存续、终止或解除,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做出对该项目不利的、负面的或有损于该项目的言论、宣传等。若乙方存在上述行为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七、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八、不可抗力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水灾、旱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或战争、黑工、动乱、政府禁令、政策变动等社会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如期履行协议的一方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尽量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提供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九、保密条款9.1甲、乙双方均承诺: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双方与本项目无关的员工、劳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披露、泄露本协议的内容。10/129.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往来文件和其他制作资料,乙方应该严密保管,不得外传,并按照甲方要求处理。9.3乙方不得擅自将该片的设定和美术以及相关资料流传到市场或用于商业宣传。9.4本第十条约定的保密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约定的保密义务的执行。甲乙双方仍应按照本条款及本协议的其他约定严格遵守保密义务。9.5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第十条的约定及协议其他约定)不因本协议的终止(包括履行完毕、合同解除或其他情形)而解除。十、其它10.1送达: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文件应采用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达、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本协议首部所列的联系人及联系地址。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至少提前10日书面通知对方。10.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同意解除本协议。10.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修改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4本协议无效或被解除或提前终止后,协议中有关于知识产权权属的约定内容、保密义务以及约定在协议无效后乙方应履行的义务,乙方应继续执行并遵守。11/1210.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协议正文)(以下无协议正文)甲方全称(盖章):乙方全称(盖章):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委员会宣传部武汉海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日期:2023.6·30签约日期:2023.6.3012/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人场景应用宣传视频及海报设计制作服务 数字人场景应用宣传视频及海报设计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