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镜肠镜电子软镜硬镜内窥镜维 HAWK经皮肾镜维修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西安宜利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41101000008475887
五、合同编号:11N7383855922023144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胃镜肠镜电子软镜硬镜内窥镜维修
详见附件
项
1.0
8500
8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
联系人:马艳
联系电话:13899549860
传真:/
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长庆路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龚新
监督投诉电话:0990-6239160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经皮肾镜维修).pdf
经皮肾镜维修合同编号:11N738385592202314402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服务单位(乙方):西安宜利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西安宜利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西安宜利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西安宜利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HAWK经皮肾镜维修好克HAWK型号:YS261序列号:(1705385)故障现象:图像模糊,镜子渗漏,维修服务内容:更换损坏配件,修复故障,维修完成后图像清晰,使用达到原厂出厂标准,规格型号:YS261,序列号(1705385)配件要求:维修更换配件必须为原厂全新且与该机型相符的配件:质保期12个月,制造商:好克HAWK1项8500.0085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8500.00(含税)8500.00(含税)8500.00(含税)8500.00(含税)8500.00(含税)8500.00(含税)8500.00(含税)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捌仟伍佰元整捌仟伍佰元整捌仟伍佰元整捌仟伍佰元整捌仟伍佰元整捌仟伍佰元整捌仟伍佰元整二、付款方式2.1.修理修缮项目经甲方检验合格并认定方案和实际工作量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结算价款。2.2.支付方式:甲方于验收合格且使用正常满30个工作日后(人为使用不当除外)支付总报酬额的100%,税费由乙方承担。2.3.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西安宜利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稍门支行账号:102077745113三、服务条款第一条维修服务内容:对好克HAWK经皮肾镜(型号YS261、编号:1705385)图像模糊,镜子渗漏的故障进行修复,更换原厂配件,原厂配件包含图像束(YS26104)1个,光纤(YS26113)1个,物镜(YS26107)1个,外管(YS26111)1个。1/4第二条部件的更换及权属:乙方更换修理修缮物的零、部件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归甲方所有。第三条修理修缮的时间、地点、技术标准3.1.修理修缮时间:自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HAWK经皮肾镜维修工作。3.2.修理修缮地点:乙方所在地。3.3.修理修缮物提取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运至设备维修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3.4修理修缮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所更换配件为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配件质量检验合格。维修完成后,经皮肾镜目测和显示器成像图像清晰,使用达到原厂出厂标准。3.5修理修缮项目完成后,乙方将修理修缮物交付给甲方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修理工作完成5日内将修理修缮物交付甲方使用科室,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修完毕的HAWK经皮肾镜使用满一个月由甲方医学装备科、手术室工作人员与乙方人员在科室共同进行验收。第四条保修期:本合同涉及设备维修后相同故障从维修完成寄回日起保修12个月;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因素不在以上保修范畴之内。第五条验收标准:维修完成后,甲方依据标准参数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直至符合标准为止。第六条技术资料的提供及保密要求6.1.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的技术要求、图纸、参考数据等技术资料,乙方应当认真核对,如有不合理或不全面的,应在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逾期不提出的,视为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符合乙方履行合同要求。6.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应当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转让、复制、传播,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终止,不影响该保密条款的效力。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7.1甲方权利7.1.1有权随时对乙方的修理修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7.1.2有权要求乙方对其修理修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7.1.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等。7.2甲方义务7.2.1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7.2.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7.2.3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7.3乙方权利7.3.1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数据等;7.3.2交付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7.4乙方的义务7.4.1.乙方应当亲自完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有权解除合同。7.4.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因其技术能力或生产条件等情况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乙方应当在情况出现的3日内通知甲方,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47.4.3.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修理修缮物和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7.4.4.在甲方单位内进行修理修缮的,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管理等规章制度。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非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7.4.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时,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修理修缮项目技术资料和档案资料。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所有更换配件的进货价格、配件来源、配件品质等详细资料。第八条保险8.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甲方原因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8.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不足部分的责任,对于未保险的部分,甲方不予赔偿。第九条不可抗力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0.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0.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修理、重作、更换、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0.3.乙方拒绝返修、整改或返修、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以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因修理修缮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报酬的0.5%支付违约金。10.5.乙方擅自更换修理修缮物的零、部件或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当按照所更换零、部件或材料的实际价值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1.1.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1.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11.3.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1.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1.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11.3.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11.3.4.乙方擅自将工作任务交由第三方完成的;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1.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11.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3/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12.2种方式解决。12.1.提交克拉玛依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其他约定:本合同如遇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它未尽事宜时,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乙方(公章):西安宜利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长庆路1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南路富力开远城F区2幢12901室电话:0992-3862134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路支行,电话:13418967515账号:8820210014621000001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北稍门支行签订日期:,账号:102077745113签订日期:4/4甲方(公章):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乙方(公章):西安宜利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长庆路1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南路富力电话:0992-3862134开远城F区2幢12901室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路支行电话:13418967515账号:8820210014621000001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北稍门支行签订日期:账号:102077745113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胃镜肠镜电子软镜硬镜内窥镜维 HAWK经皮肾镜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