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操场及周边改造其他构筑物采购合同公告(北京中学2024)
北京中学西坝河校区操场及周边改造其他构筑物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0523210200012729-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北京中学西坝河校区操场及周边改造其他构筑物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523210200012729-XM001
四、项目名称: 北京中学西坝河校区操场及周边改造其他构筑物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中学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1号
联系方式: 010-50951291
供应商(乙方): 北京凯捷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北京中学西坝河校区操场及周边改造其他构筑物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503.78588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2-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2-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北京中学西坝河校区操场及周边改造.pdf
北京中学西坝河校区操场及周边改造其他构筑物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书方:北京中学乙方:北京凯捷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地点:北京北京中学西坝河校区操场及周边改造其他构筑物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北京中学方:北京凯捷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乙签署地点:北京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北京中学西坝河校区操场及周边改造其他构筑物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文件中的相关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及附件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本合同书1.2补充协议1.3补充澄清确认文件1.4招标文件1.5投标文件1.6中标通知书1.7及相关规定文件2.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正确、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的价格。2.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硬件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2.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安装、调试、维修、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义务。3.采购货物、数量及总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数量及合计金额:(详见附件一)交货地点及数量:(详见附件二)合同总金额:大写:伍佰零叁万柒仟捌佰伍拾捌元捌角(小写:¥5037858.80)4.技术规格4.1乙方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功能结构等应与其承诺的相关内容及技术资料等相关内容一致。4.2当所供货物、价格、服务等与甲方要求不一致时,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4.3乙方承诺中有关技术资料的正偏离参数具有向下指标的兼容性。5.权利保证5.1乙方应保证对其提供的货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若乙方所交货物包含任何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对乙方所交货物引起的任何所有权、知识产权纠纷,乙方负全责并以自己的费用解决,同时乙方要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律师费、损害赔偿费、罚款等)。5.2乙方保证在货物上不存在其他任何第三人的担保物权。5.3乙方保证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人身权。5.4如前款所述的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禁止甲方使用货物,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对于甲方购买的货物,乙方应当:(1)自付费用向销售人取得使用货物的许可。(2)自负风险及费用将货物运回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6。供货时间及包装要求6.1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_90个日历日。乙方应将本批全部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使用单位并完成安装调试投入使用。6.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资料。7.装运条件7.1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2乙方将全部货物运抵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后,乙方完成交付。乙方应保证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及对施工人员的保险、规范施工。8.支付8.1合同价款支付以政府财政资金到位为准。8.2台同生效后7日内,甲方按程序向支付乙方台同价款的80%,作为首付款,支付乙方。乙方提供等额发票。8.3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付实施的项目经甲方验收台格后,甲方按程序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80%。乙方提供等额发票。8.4乙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经政府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核后,甲方按程序向乙方支付审定金额的100%,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8.5质量保证金保函应经由采购办及相关部门认可的银行或担保机构开具,且保函金额为台同金额的3%,保函期限与本合同标的物质保期一致。8.6补充说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迟迟无法结算审核,且经甲方正式通知28日内无回复或无法及时提交结算资料的,按合同价80%进行结算,避免影响财政资金上交时限。9.技术资料9.1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完整技术资料、保修单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等材料交给甲方指定单位,技术资料、保修单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应该与其承诺相一致。以上材料构成乙方是否正确履行合同的依据之一。9.2甲方因使用、维修需要,有翻译成其它文字和复印的权利。10.质量保证10.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和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10.2本合同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以甲方要求为准。10.3本合同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以其承诺书中“保修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10.4若乙方违反上述担保,货物将被禁止使用,乙方应自负风险和费用并将货物收回,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11.保修和售后服务11.1乙方负责设备的免费送货、免费安装、免费调试。11.2全部乙方提供的货物(包括易损件)质量保修期为五年。11.3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包括易损件)出现故障,乙方应按其承诺中承诺的响应时间内免费上门服务并免费更换损坏的部件。11.4质量保证期后,维修调试、更换配件等只收取成本费。11.5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在其承诺中承诺的时间内没有维修或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1.6设备售出后乙方应用多种方式定期进行回访。11.7乙方应兑现其承诺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承诺的其它各项售后服务。12.检验12.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12.2全部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使用单位并经乙方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进行验收,由用户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朝阳区教育服务保障中心进行最终验收。13.索赔13.1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存在规格、性能等方面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部件等,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13.2当甲方与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性能和技术指标等存在的问题认知不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商检局或产品检验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13.3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3.1甲方要求退货,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3.3.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13.3.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13.4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个日历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十个日历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条款第13.3条规定的任何的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出索赔金额,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已退还乙方,乙方另外赔偿相应的损失。14.履约保证金(不适用)14.1乙方应在收到进场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14.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乙方应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后的七个日历日内补足被扣除部分,并以此作为合同延续的先决条件。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际发生的损失赔偿。14.3货物验收合格—个月后,乙方未发生违约问题,甲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5.网上公布报价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在朝阳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其报价。16.争议解决方式16.1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个日历日内仍得不到解决,甲乙双方将争端提交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调解。16.2如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到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6.3诉讼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6.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7.不可抗力17.1由于自然灾害、社会因素、政府行为及其他经双方同意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善后事宜由双方协商。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个日历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18.税费18.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18.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9.合同解除和终止19.1合同解除:19.1.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出现下列情况,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货、返款。19.1.2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货。19.1.3乙方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19.1.4乙方其它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19.2提前终止合同:如果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保留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0.违约责任20.1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验收标准)使货物未按规定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每延迟一个日历日,乙方应按逾期所涉金额的5%o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延迟超过二十个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部退还所收费用,赔偿经济损失。20.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负责及时更换、维修,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20.3因产品缺陷而产生的退换货或赔偿损失的直接费用,如检验费、退换货往返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及装卸费等,均由乙方承担。20.4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第三方损害而要求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索费用。20.5如乙方出现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并给甲方带来损失时,甲方可将违约行为上报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由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对违反合同行为做出处理,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21.转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质量抽检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随机抽检,检测部门由甲方指定,乙方对此应予以配合。甲方抽检时将随机取样送至其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如果已要求提供评标样品,随机抽检将与上述封存的评标样品对照:对于没有要求提供评标样品的,随机抽检结果将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甲方要求、其承诺中的标准进行对照,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随机抽检结果不合格,则认定该批次所供货物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23.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24.合同生效及其它24.1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4.2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24.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4.4以上所提供合同为合同范本,甲方与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可双方协商其补充条款或协议。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工业小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1000719021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711191018260013721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740090515J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电话:010-84908155电传:/电传:/邮政编码:100021邮政编码:日期:2023年12月8日日期:2023年12月8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工业小区法定代表人:100071902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操场及周边改造其他构筑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