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2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乙方为甲方采购监务通终端及号卡69户,199套餐内容为:80GB国内流量,国内语音3000分钟,短信500条;全国接听免费,无漫游、长途费;免费提供相对应的宽带、高清电视和主副卡优惠服务;集团内部通话免费。包括手机华为MATE 60PRO12+512G 69台。(协议期内甲方后续因人员调动,有新增人员需配备移动安全办公平台设备按照该合同价进行配备)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76878.00元,税率为6%
大写:叁拾柒万陆仟捌佰柒拾捌元整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时间:两年(2024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地点: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方式:手机加号卡
4.付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376878.00元
(2)乙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1906280219100000122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合同期内可享有免停服务,超出套餐部分自行处理。
6.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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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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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月29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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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rar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双清财采计[2023]00058项目编号:HNSZZFCG-2023-1018采购代理编号:SZC-2023-0098采购人: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4一、项目概况4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三、供应商资质要求4四、采购文件的获取5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6九、联系方式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6第二章谈判须知7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11一、说明11二、谈判文件12三、响应文件13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5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0七、政府采购政策21八、其他规定23第三章采购需求25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7一、合同草案条款27合同协议书271.项目信息272.合同金额27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74.付款28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286.组成合同的文件287.合同生效288.合同份数28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9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6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46第一章谈判邀请被邀请供应商: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你单位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合格,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双清财采计[2023]000583、项目编号:HNSZZFCG-2023-10184、采购代理编号:SZC-2023-00985、采购项目预算:小写:769695.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玖仟陆佰玖拾伍圆整6、预算最高限价:小写:6141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肆仟壹佰圆整7、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品目名称品目编号简要需求数量采购项目总预算(元人民币)预算最高限价(元人民币)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01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C17010100解决移动安全办公需求的移动安全办公终端、通信服务套餐。1批769695.00614100.00本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给于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得以号码特殊等不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办理携号转网服务并提供书面承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5日17:00时止。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3.供应商进入采购业务板块后查阅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下载采购文件。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供应商利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4、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9日9:40,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5、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6、开标时间: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响应供应商未在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六、交易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保证金,供应商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七、公告期限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人:朱益廷电话:18229599990地址::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联系人:吴良军(3)电话:15073981826(4)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5)邮编:422000(6)电子邮箱:25922145@qq.com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邵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2023年12月28日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 系 人:朱益廷电 话:18229599990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址: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联 系 人:朱益廷电 话:18229599990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吴良军电话:15073981826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如资格条件发生变化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并做说明。第3.2款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3.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第5.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响应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二、谈判文件第6.3款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无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10.3款采购项目预算和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小写:769695.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玖仟陆佰玖拾伍圆整预算最高限价:小写:6141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肆仟壹佰圆整第10.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预算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第11.1款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交《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第12.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历日第13.1款分包不允许分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7.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方式1、递交时间: 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第21.4款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33.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第35.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在合同签订前内,中标单位提交不超过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七、政府采购政策第37.1强制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产品标记▲符号的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记★符号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第37.3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于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第37.7款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八、其他规定第38.1款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第39.1款其他规定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书面通知方式为公告通知,因此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部分公告信息只对受邀请供应商发布,请受邀请供应商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阅)。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须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交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出之日止(可往后延,不得提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请投标人自带电脑和数字证书等相关工具至交易中心,用于标书解密和多轮报价及谈判。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数字证书(CA)始终为同一证书,否则将可能导致无法解密和报价,导致的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4、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5、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开标、投标文件解密均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投标人使用网上开标系统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网上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网上开标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开标、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附录1)或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附录2)邀请供应商参与谈判。供应商邀请方式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谈判小组对其变化后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能参与后续谈判。4.参与谈判的费用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的组成6.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6.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五章,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2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0.报价要求10.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10.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0.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0.4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保证金11.1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交《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12.响应文件有效期12.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需填写投标函(谈判响应声明(格式)),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3.分包13.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3.2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协议分包意向分包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13.3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3.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交易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无法参与谈判。(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提交至交易平台指定模块,并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否则,将导致最后报价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加密15.1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交易平台软件将无法接受,不予受理。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16.2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谈判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7.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中指定模块。逾期不予受理。17.2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供应商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交易平台运营机构联系,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7.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供应商必须到开标现场参加谈判,并使用生成电子谈判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17.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从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谈判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同其主动退出谈判(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17.5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方式:供应商必须到开标现场参加谈判活动,否则视同主动退出谈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8.供应商资格复核18.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9.谈判小组19.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9.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0.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0.谈判程序20.1谈判程序:资格审查、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23条进行。20.2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20.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21.响应文件审查21.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1.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1.3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谈判小组应拒绝其参与谈判,但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变动内容的除外。21.4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澄清22.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谈判的规定23.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至现场参加谈判。23.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3.3每轮谈判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4.退出谈判24.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25.最后报价25.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本章第21.2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谈判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下列情形,谈判小组确认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可以不与供应商谈判,直接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谈判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谈判的。25.3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6.不合理报价26.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7.提出成交供应商27.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最后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并列。27.2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单位电子签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单位电子签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7.3最后报价的评审(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37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29.谈判的特殊情形29.1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29.2符合上款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0.谈判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重新评审31.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保密及串通行为32.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3.成交信息的公布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4.询问及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成交通知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6.签订合同36.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6.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6.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政府采购政策37.政府采购政策37.1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37.2优先采购:(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37.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的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并按要求提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2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谈判须知前附表】注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有中小企业方可参与响应。(3)【谈判须知前附表】注明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37.3(1)条件的供应商,价格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7.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7.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7.6响应文件符合本章第37.1款、第37.2款、第37.3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7.7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竞争。37.8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八、其他规定38.代理服务费38.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谈判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9.其他规定39.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附:评审表格附表1:资格性检查索引表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序号证明材料序号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4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包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得以号码特殊等不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办理携号转网服务并提供书面承诺。附表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序号谈判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响应文件及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1第二章12.1款响应有效期2第三章采购需求响应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3第二章11.1款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4第五章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5第五章响应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根据《省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建设管理指南》,为解决移动安全办公需求,在区本级纪检监察系统建设移动安全平台(含租赁相关终端、通信服务套餐及相关平台服务等)以对接省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的服务项目。二、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严格按制度规定和标准程序组织采购活动,杜绝“皮包”公司参与,禁止围标串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服务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移动安全办公终端、通信服务套餐和相关的平台服务、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交付使用以及质保期内保修等费用。终端和通信服务套餐主要技术参数如下:项目名称主要技术参数计量单位数量移动安全办公终端1、安全单系统终端;国产系统;2、CPU核心数:八核;3、黑科技:卫星通话;4、运行内存:≥12G;存储内存:≥512G;5、屏幕刷新率:全系LTPO2.0 1-120Hz刷新率;6、屏幕分辨率:支持FHD+ 2720*1260;7、电池容量:≥5000mAh;8、续航:有线充电88W,无线充电50W,20W无线反向充电,带Turbo超级快充;9、屏幕材质:玄武架构,正面第二代昆仑玻璃;屏幕尺寸:≥6.82英寸;屏幕类型:等深四曲柔性屏;10、摄像头:后置:4800万超微距长焦摄像头(带面部支付功能),前置:1300万像素超广角摄像头3D TOF;11、防水:IP68级别防尘抗水 6m抗水;台69通信服务套餐①2年通信套餐+移动办公安全服务+安全通讯服务费用;每月:≥80GB国内流量,国内语音≥3000分钟,短信≥500条;全国接听免费,无漫游、长途费;免费提供相对应的宽带、高清电视和主副卡优惠服务;集团内部通话免费;②服务期限24个月。套69四、供货期限。自签署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设备采购及部署安装,达到验收条件。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按规定组织验收。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有关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规定,全部软硬件产品维护保养及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成交金额30%预付款,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下全部价款。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合同草案条款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谈判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财政部门1份,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1份。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按采购项目实施具体需求,对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政府采购谈判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年月日1.资格证明文件注:本项目已经资格审查,如资格条件未发生的变更的,本次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条件发生变更的,对资格条件发生变更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核查。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2-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附件4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得以号码特殊等不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办理携号转网服务并提供书面承诺。附件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政府采购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年月日二、投标函(谈判响应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参加采购项目第1包谈判,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电话。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三、开标一览表按交易系统中格式要求填写。四、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分包编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货物部分分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分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单价小计备注12…服务部分序号服务名称具体要求说明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备注12…投标报价(元):备注:(1)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同时应修改本表相应内容。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_日六、投标保证金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4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十、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附表1:本项目所投中型企业产品清单(第包)品目号产品名称价格(元)产品所在页码备注产品总价(元) 注:1、中型企业产品和小微型企业产品必须分别列表;2、投标时应提供此表,未按此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表2:本项目所投小微企业产品清单(第包)品目号产品名称价格(元)产品所在页码备注产品总价(元) 注:1、中型企业产品和小微型企业产品必须分别列表;2、投标时应提供此表,未按此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表3:本项目所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第包)品目号产品名称价格(元)产品所在页码备注产品总价(元) 注:1、投标时应提供此表,未按此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表4: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号产品名称价格(元)类型 (节能/环境标志) 备注产品总价(元) 注:投标时应提供此表,以上所列产品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此表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_日政府采购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年月日十一、货物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及包号: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序号 包号及品目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备 注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二、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品目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备注:1、“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栏,投标人应作详细的文字描述说明,不得简单填定“均响应”、“完全响应”,否则,评标时将视为未响应。2、“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三、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要求”和“综合评分表”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样品说明(如有要求)。十四、谈判报价表报价轮次:轮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分包编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分包编号”一份。附:《谈判分项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本《谈判报价表》无需编制入响应文件中,本项目谈判报价环节将在电子系统中的澄清系统中进行,投标人需填写此《谈判报价表》打印并盖章,以pdf格式上传至澄清系统并电子签章进行谈判报价。附件:谈判分项报价明细表报价轮次:轮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分包编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货物部分分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分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单价小计备注12…服务部分序号服务名称具体要求说明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备注12…投标报价(元):备注:(1)本表应对应“谈判报价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