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供水改造工程保险 居民小区保险采购合同公告(石家庄市裕华区农业农村局2024)
石家庄市裕华区市政工程一管到户供水改造工程保险项目一标段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2-22
一、合同编号:HBHC-2024-002-01 二、合同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市政工程一管到户供水改造工程保险项目一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4013260010029 四、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市政工程一管到户供水改造工程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裕华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联系方式:丁川 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3商务办公楼10层、11层 联系方式:张晓0311-898921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市政工程一管到户供水改造工程保险项目一标段 规格型号:一标段:31个居民小区保险,(主要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市政工程一管到户供水改造工程提供31个居民小区的工程保险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80226.55 合同金额:880226.5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自项目开工至项目结束;居民财产类保险:自项目开工起一年 履约地点:同项目开工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4-02-21 八、合同公告2024-02-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段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2-22 采购人:
裕华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合同编号:BBHC->0>4-00>-0)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市政工程一管到户供水改造工程保险项目一标段印方:石家庄市裕华区农业农村局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心支公司签订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日期:2024年2月2日2024年1月31日,石家庄市裕华区农业农村局以竞争性碳商方式对石家庄市裕华区市政工程一管到户供水改造工程保险项目一标段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评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心支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集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估用的原则,经石家庄市裕华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i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碳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与本次采购有关并经双方当事人确认的其他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二标段:31个居民小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居民财产类保险;1.2.2标的数量:31个居民小区(含32407户):1.2.3标的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880226.55元(大写:捌拾捌万零贰佰贰拾陆元伍角伍分)含税价)。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元)1建工一切险131955.8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64944.753居民家庭财产险583326总价总价880226.55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对公转账;1.4.2发票开具方式:河北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2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安全生产贵任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自项目开工至项且结束:居民家庭财产保险:自项目开工起一年;1.5.2履行地点:同项目开工地点1.5.3履行方式:出具保单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款项。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1030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满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已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31.7.1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甲方(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0106MB1664343F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了联系人:王彬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86578766传真:0311-86578766电子邮箱:yhqnb@126.com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建华南大街支行开户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农业农村局开户账号:01151400002158乙方(盖章)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0100065748327T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3商务办公楼10层、11层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数(签字):联系人郑茜邮政编码:050011电话:0311-89692106传真:0311-89692106电子邮箱:13831138883@139.com小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路支行开户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心支公司开户账号:955088020780910029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改造工程保险 居民小区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