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场地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惠州市龙津小学2024)



惠州市龙津小学运动场地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市龙津小学运动场地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024566905132402030002

项目业主:

惠州市龙津小学

服务机构:

广东省惠阳建筑设计院

合同名称:

惠州市龙津小学运动场地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13024566905132402030002

合同总金额:

¥21,6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2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8月30日

服务内容:

新建150米4道次环形塑胶道跑一个;环形跑道内新建2个标准篮球场;建设运动场地排水系统;建设工程费用约60万元。本次采购的是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附件

惠州市龙津小学运动场地设施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pdf

惠州市龙津小学 2024年02月23日

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惠州市龙津小学运动场地设施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惠州市龙津小学运动场合同编号:HZ2402190175发包人:惠州市龙津小学设计人:广东省惠阳建筑设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惠州市龙津小学设计人:广东省惠阳建筑设计院依据惠州市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选通知书确认结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惠州市龙津小学运动场地设施改造工程的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设计费(元)序号分项目名称层数建筑面积m(m²)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设计费(元)1惠州市龙津小学运动场地设施改造工程60100216002合计说明1、设计内容包括:内院改造、园艺绿化、供水供电、排水排污及附属配套等各专业设计方案及施工图。2、设计内容不包括:无动力污水处理、煤气、人防、室内外精装修及政府部门所不允许承担的设计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内院改造、园艺绿化、供水供电、排水排污及附属配套等各专业设计方案及施工图。2、设计内容不包括:无动力污水处理、煤气、人防、室内外精装修及政府部门所不允许承担的设计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内院改造、园艺绿化、供水供电、排水排污及附属配套等各专业设计方案及施工图。2、设计内容不包括:无动力污水处理、煤气、人防、室内外精装修及政府部门所不允许承担的设计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内院改造、园艺绿化、供水供电、排水排污及附属配套等各专业设计方案及施工图。2、设计内容不包括:无动力污水处理、煤气、人防、室内外精装修及政府部门所不允许承担的设计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内院改造、园艺绿化、供水供电、排水排污及附属配套等各专业设计方案及施工图。2、设计内容不包括:无动力污水处理、煤气、人防、室内外精装修及政府部门所不允许承担的设计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内院改造、园艺绿化、供水供电、排水排污及附属配套等各专业设计方案及施工图。2、设计内容不包括:无动力污水处理、煤气、人防、室内外精装修及政府部门所不允许承担的设计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内院改造、园艺绿化、供水供电、排水排污及附属配套等各专业设计方案及施工图。2、设计内容不包括:无动力污水处理、煤气、人防、室内外精装修及政府部门所不允许承担的设计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内院改造、园艺绿化、供水供电、排水排污及附属配套等各专业设计方案及施工图。2、设计内容不包括:无动力污水处理、煤气、人防、室内外精装修及政府部门所不允许承担的设计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内院改造、园艺绿化、供水供电、排水排污及附属配套等各专业设计方案及施工图。2、设计内容不包括:无动力污水处理、煤气、人防、室内外精装修及政府部门所不允许承担的设计内容。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方按要求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场地用地范围等相关设计资料。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完成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第五条设计费的结算及拨付方式5.1、结算方式:设计费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费为人民币贰万壹仟陆值元整(¥21600.00元),实行合同价总价包干,结算不作调差。5.2、设计费的拨付:本项目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设计费,即人民币贰万2壹仟陆佰元整(¥21600.00元)。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义(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看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供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津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设计规范规程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现行规范标准执行。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3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密、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3设计方案应得到业主认可。6.4设计过程中设计人须与业主紧密配合,按业主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方案的深化设计,使方案能顺利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审查;此外,须对施工图设计单位给予积极的交底与支持,使其能顺利地开展设计工作。6.5设计过程中业主要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设计人员的路费、住宿费由设计人承担;其它费用由业主负担。6.6设计人需积极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的工作,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应随叫随到。第七条违约责任:7.1设计人须按照《惠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惠城府(2020)42号)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为本项目设计服务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即2160元(大写贰仟壹佰陆拾元整),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到发包人指定的账户或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退还给监理人。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应当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负责;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的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减收或4免收设计费,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义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惠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惠州市龙津小学设计人:广东省惠阳建筑设计院委托代理人木法定代表人:a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2月20日55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HZ2402190175广东省惠阳建筑设计院:受惠州市龙津小学委托,惠州市龙津小学运动场地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13024566905132402030002),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圆整(¥21600.00元)。服务时限为:合同签订XI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龙津小学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龙津小学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惠州市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24年02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动场地设施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