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综合服务设施 配套孵化器采购合同公告(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4)



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区配套实验室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孵化器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区配套实验室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孵化器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4MB2C954622205240333

项目业主:

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服务机构:

江门市江海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区配套实验室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孵化器项目

合同编号:

440704MB2C954622205240333

合同总金额:

¥3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2年06月1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2年06月15日至2022年07月01日

服务内容:

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区配套实验室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孵化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孵化器、办公楼、展览展示中心、宿舍、食堂等,总投资共约5.8亿元,现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合同附件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pdf

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02月23日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实验室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孵化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编号:2022-013委托人: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咨询人:江门市江海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委托单位名称: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受托单位名称:江门市江海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委托协议书,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实验室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孵化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12、项目规模:本项目包含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实验室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孵化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孵化器、办公楼、展览展示中心、宿舍、食堂等,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3、项目总投资:约5.8亿元。4、报告类型:可行性研究报告。2第二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本着科学、公正、可靠、的原则,运用合理的技能,为该项目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t1、概述;2、现状及发展;3、技术标准;4、建设方案及规模;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6、社会经济评价分析;7、工程实施方案;8、招标方案;9、社会影响分析;10、研究结论与建议;11、附图。第三条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文件资料包括:1、项目相关资料;2、投资方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第四条乙方完成咨询服务的期限。1、按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15天内完成;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交给乙方文件资料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延误时间相应顺延。第五条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为58000万元,本项目咨询费用为包干价:人民币小写: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详见附件一)第六条服务费的支付办法。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且甲方在乙方提供等额发票后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支付金额为¥90000.00元;乙方将正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给甲方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甲方在乙方提供等额发票后15天内,支付剩余咨询服务费;第七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能按国家规定或协议约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乙方的报告不能通过审批,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2、如乙方没有违约,甲方不支付乙方服务费,构成违约。2第八条其他1、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项目相关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2、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交由江门仲裁委员会仲裁。3、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服务费付清后自行失效。(以下无正文)刘建甲方: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乙方:江门市江海规划建筑设十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市甲方代表:关子乙方代表:4302254电话:电话:收款单位名称:江门市江海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江门白石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03009517010000963车6月15日日期:202年3附件一: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实验室项目、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孵化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说明序号项目类型工程名称估算总投资(万元)咨询费基价(万元)咨询费(元)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综合服务设施15,095,60339,873.2690,000,00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实验室11,218,02294,311.7090,000.00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江海区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配套孵化器32,342.43542,523.58120,000.00合计(包干价)合计(包干价)合计(包干价)合计(包干价)合计(包干价)300,000.0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综合服务设施 配套孵化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