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 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



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1423210200012372-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423210200012372-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36号
联系方式: 010-69746096
供应商(乙方): 北京昌水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350.08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2-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2-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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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施工合同m项目名称: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mII(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甲方: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乙方:北京昌水建筑有限公司2224年2月21日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成交通知书第三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第四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六部分合同附件1一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编号:发包人(全称):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人:王军法定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区镇五街太安胡同5号承包人(全称):北京昌水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俊杰法定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二毛路口发包人为建设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1一、工程概况7工程名称: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工程内容:对已经建成并能够投入使用的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其他构筑物、设备、设施、场地、道路等提供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服务。具体以采购人委托的实际工作内容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发包人下达的实施任务书中的全部工程。详细承包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保证合格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暂估合同价格_合同形式六、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潘润良;职称:工程师;2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0279293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京113201120110937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京1132011201109375(0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京建安B(2017)0143998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因财政拨款进度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陆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催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0X补充协议与本协议规定不一致的以被充协议为准。0发包人: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包人:京昌水建筑有限公8P(盖单位章)1181141009盖单位章)负责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学2024年_2月22024日2024年2月2日签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3第二部分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施工)北京昌水建筑有限公司(成交人名称):根据碳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情况,以及碳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原则和方法,现确定你单位为下述工程采购的竞争性碳商的成交人。主要成交条件如下;工程名称.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成交范围对已经建成并能够投入使用的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其他构筑物、设备、设施、场地、道路等提供上建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服务。具体以采购人委托的实际工作内容为准。对已经建成并能够投入使用的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其他构筑物、设备、设施、场地、道路等提供上建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服务。具体以采购人委托的实际工作内容为准。对已经建成并能够投入使用的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其他构筑物、设备、设施、场地、道路等提供上建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服务。具体以采购人委托的实际工作内容为准。成交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项目经理潘润良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一级质量等级合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达标备注本中标通知书有!份附件,附件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是对本中标通知书的进一步补充,附件共页本中标通知书有!份附件,附件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是对本中标通知书的进一步补充,附件共页本中标通知书有!份附件,附件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是对本中标通知书的进一步补充,附件共页本成交通知书经采购人盖章后发出,请你单位在接到本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到我单位签证施工承包合同。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289g2.)7日期:2024年01月22日iA4第三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实质性格式)5-1报价函致:北京市昌平区住房租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碳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降。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约定进行开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格_标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日标达到达标等级。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商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90天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我方承诺:我方拟派的授权人潘润良(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负责参加碳商会、签署碳商记录等有关工作。建筑供应商(盖单位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30116009930日期:202年10355-2报价函附录(实质性格式)工程名称;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项目名称)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工期1.1.4.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缺陷责任期1.1.4.5二十四个月起算时期:工程验收合格正式移交发包人。3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4.214分包4.3.4见拟分包项目情况表5逾期竣工违约金11.5结算价款的万分之二元/天6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11.5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7质量标准13.1合格8预付款额度17.2.1无10质量保证金形式17.4(3)采用银行保函或者商业担保10质量保证企约定比例17.4(3)3%S:1F1i二二建友供应商(盖章)昌水筑有人大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日期:2024年01月19141008·10-小6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1.2.6监理人:1.1.2.8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姓名:杨光职称联系电话:69746096电子信箱:510362480@qq.com通信地址:/1.1.2.9专业分包人: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分包人。1.1.2.10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供应商。1.1.2.11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发包人下达的实施任务书中的全部工程。1.1.3.3临时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用电、临时设施。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1.1.3.10永久占地:发包人下达的实施任务书中的全部工程。1.1.3.11临时占地: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二十四个月,起算时期:工程验收合格正式移交发包人。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1.1.6其他1.1.6.2材料:指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1.1.6.3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7姓名:职称联系电话:69746096电子信箱:510362480@qq.com通信地址:/方临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包人和(或)承包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分别与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签订聘用协议,就评审的争议范围、评审意见效力等必要事项做出约定。1.1.6.4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或)专用合同条款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说明:(6)、(7)、(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者之一。填写顺序根据合同形式不同而不同)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5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1)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在监理人批准合同条款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或者合同条款10.2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修改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本项约定的图纸提供期限和数量,编制或者修改图纸供应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其中应当载明承包人对各区段最新版本图8纸(包括合同条款第1.6.3项约定的图纸修改图)的最迟需求时间,监理人应当在收到图纸供应计划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图纸供应计划视为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最新的图纸供应计划对合同双方有合同约束力,作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主要依据。发包人或者监理人不按照图纸供应计划提供图纸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未按照本目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图纸供应计划,致使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应图纸或者承包人未按照图纸供应计划组织施工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7日内,不少于开工前7天。(4)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如承包人须额外提供图纸,额外提供图纸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目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工程竣工图纸、工程验收资料(2)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竣工验收完成后15日历天2份(3)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4)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5)其他约定:1.6.3图纸的修改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6.1(2)目约定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供应计划,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1.7联络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1)联络来往信函的送达期限:合同约定了发出期限的,送达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发出期限后的24小时内;合同约定了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的,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即为送达期限。(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3)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5)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6)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按照合同条款第4.5.4项的约定,将授权代表其接收来往信函的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即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922.2.3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1)发生第22.2.1(4)目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2)承包人按22.2.2项暂停施工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22.2.4解除合同后的付款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额,承包人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1)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2)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还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3)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4)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遗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5)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6)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i发包人应按本项约定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但有权要求承包人支i付应偿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22.2.5解除合同后的承包人撤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撤出施工场地应遵守第18.7.1项的约定,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23.索赔4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L(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62(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监理人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23.3.1承包人按第17.5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3.3.2承包人按第17.6款的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23.4发包人的索赔23.4.1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细节和依据。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第23.3款的约定相同,延长缺陷责任期的通知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23.4.2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2友好解决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6324.3争议评审24.3.1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审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24.3.2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申请人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详细的评审申请报告,并附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申请人还应将上述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人和监理人。24.3.3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评审申请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答辩报告,并附证明材料。被申请人应将答辩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申请人和监理人。24.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的14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向双方调查争议细节;必要时争议评审组可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24.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调查会结束后的14天内,争议评审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作出书面评审意见,并说明理由。在争议评审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24.3.6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24.3.7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64第六部分合同附件附件五: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包人(全称):北京昌水建筑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50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2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65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相应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任。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北京市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包人(公章):建筑有限公司1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京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A101141009059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1日66附件六:廉政责任书格式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建设单位(甲方):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单位(乙方):北京昌水建筑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67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式八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效力。AmN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1日68建筑施工安全协议发包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北京昌水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一、工程概述:1、工程名称:_2024年昌平区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项目(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2、工程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二、工程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三、甲、乙双方责任内容: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刘俊青_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三个管理中心工作站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69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9、甲乙双方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6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T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70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办理施工登记手续。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20、其他:门源21、本协议产式人份,审、飞方各执四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N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101131003签订日期:2024年2月2/日7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直管公房综合零维修 应急抢修及环境整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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