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绿地养护 草花更换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41955969820233001
二、合同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绿地养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BDT-20230605-BL005
四、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绿地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镇府路78号
联系方式:0574-86781287
供应商(乙方):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东二路45号A-3号楼一层-106室
联系方式:1361096065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城区道路绿地养护一 数量:1.00 单价(元):637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城区道路绿地养护一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本项目中标养护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二年2025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637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绿化采购合同+三标.pdf
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绿地养护项目(第三标段)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BDT-20230605-BL005洁甲方: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乙方: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日期:2023年12月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绿地养护项目合同甲方: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乙方: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绿地养护项目(第三标项)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养管单位,招投标结果,乙方中标。现根据《民法典》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养护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绿地养护项目(第三标项)养护项目范围:各标项划分表中所划定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养护面积:(1)绿地1350209平方米,二服务费三标段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陆佰叁拾柒万元/年(6370000元/年)。1、绿化养护费(除公园(绿地)设施日常维修,局部提升等):根据招投标文件,本合同养护项目全年(1年)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陆万零叁佰陆拾肆元/年(小写:¥5460000元/年)中标费率91.0%,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如面积变动,按实际结算。)中标价格:标项位置工程量单位养护费用(万元/年)备注行道树9363株32.77绿地1350209m557.17草花更换425m10.10第三标项小计(1年)600中标价600*91.0%600*91.0%546中标费率为91.0%2、在合同养护清单以外增加的设施量,增加服务费为:实际增加养护工程量×综合单价×实际养护时间:若有绿地被占用,则减少服务费为:实际减少养护工程量×综合单价×实际减少养护时间。综合单价根据招标单价结合中标费率计算。3、绿地设施日常维修,局部提升(雨小园建设、专项创建、零星改造及提升、设施零星维修、2智慧城管案件处理、重大活动临时保障、绿地恢复、苗木迁移、绿化挖掘修复等)此部分合同价款为暂定价,以此部分最高限价X中标费率的暂定总价为合同价款。合同价为人民币:玖拾壹万元/年¥910000.00元/年)中标费率为:91%。具体合同价格构成:(一)费用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套用以下相应定额组价计算后,结合中标费率计算,按中标费率结合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结算价,以审核结果为准。中标费率=91%注:乙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等现行计价规定,取费按《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等文件的通知》(雨建价[2016]23号)及相关最新取费标准计取(按宁波地区最新文件执行,宁波没有的则按浙江省文件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考虑,不计优质工程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费和特殊地区增加费,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根据费用定额按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相关专业类别的中值计取。信息价以施工时当月最新的《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市区栏(如没有的则按《浙江造价信息》及市场询价)为基准,计算工程造价,并经审核单位审核,并结合投标人所报的浮动率确定综合单价。每个单项工程必须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拍摄三个时间段的照片上报业主存档(注:需提供彩色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照片须能基本反应施工地点、施工内容及工程量等重要信息),以便存档、查询、审核等)。三合同期限本项目养护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甲方根据乙方本年度合同履约及养护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次年合同(因政策调整、养护模式调整、财政资金安排等原因需要重新进行招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四.双方职责3(一)甲方职责1、提供给乙方本合同所述养护项目有关养护设施量及图纸资料;2、确定树枝资源化处置和农药包装无害化处置企业,并负责监管和资金结算;3、制定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对乙方养护管理项目进行监督、考核检查和通报;4、按考核成绩按季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按月支付,第1,2月全额支付养护费用,第3个月根据考核成绩结算当季养护费,若考核扣款超出当月金额,则超出部分在下个月扣除。5、合同期限届满,对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进行清点。(二)乙方职责1、由乙方承包养护的本合同养护项目应达到招标时核定的标准(详见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DB3302/T1016—2010))。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要注意病虫害防治,根据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在病虫害发生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2、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期间,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成本等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自备一辆农用车。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需的养护管理房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4、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或合同到期后4个月内,乙方需与上一轮或新一轮中标单位完成设施量的清点和移交。本轮养护期内,如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按照原有树木的品种和规格,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无减少、无毁损,如有减少或损毁,需向甲方支付赔偿费用。未及时清点和移交的,每拖延一月扣5000元5、乙方应每月定期向甲方提供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以便甲方进行监督考核,并按照投标文件中上报的主要机械设备到位。6、乙方在做好日常养护工作的同时,必须配合甲方做好各级布置的重大节庆、重大活动和重大保障等任务。7、乙方应当按照不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肥料标准施肥,春秋两季施肥,施肥前必须向甲方报送工作计划,作业时需甲方现场确认。8、乙方对管养范围内发生的各种违反《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对未经审批擅自占用绿地的需及时阻止,不得擅自作主同意占用;对未经审批擅自占用绿地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负责及时清除。如情况特殊,难以清除的,应及时向区综合执法局属地街道中队报案、并及时报告甲方。9、乙方要做好公园绿地十二小时动态绿地保洁,在节假日或重要保障活动时,做到十八小时保洁,保洁要求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在普扫结束后,保证每块公园绿地最低配备一名保洁员巡回保洁,单个区块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供应绿地,一个班次不少于2名保洁员巡回保洁。10、乙方修剪下来的树枝必须统一运送至甲方指定的资源化处置点处置;对清除的各类生活垃圾不得乱堆乱倒,要求集中运往环卫中转站集中处理。生产垃圾由乙方苗圃自行无害化处置。11、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要求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所用的农药包装物必须分类收集,每半年送到甲方指定的区域,由甲方统一运送北仑区固废公司无害化处置。12、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承诺的标准配备人员,工作人员需配备统一的带安全反光标识的工作服。13、乙方对甲方在日常考核、监督中提出的存在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同一问题被连续三次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无论当月考核成绩如何,加扣当月服务费1%。14、乙方不得对养护绿化工程进行转包,如发现乙方转包将取消养护资格。15、乙方必须安全作业、文明施工,确保全年不出安全事故。乙方发生的所有安全和责任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乙方如发生突发性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汇报,并及时上报处置方案及损失统计。16、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事故(包括树木倒伏、落枝、养护作业、公园设施损坏等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车辆、人员伤害等事故)在业主的公众责任险范围外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17、乙方必须认真做好爱国卫生除“四害”工作,自觉接受业主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考核检查。18、乙方必须负责绿化带后1米的清卫、除草,如有围墙,需负责绿地与围墙间裸地的清卫、除草。19、甲方委托第三方企业在管辖范围内实施作业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20、严格现场施工管理、现场人员更换、履职考核按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仑政办[2014]61号文件执行)。养护期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岗到位,每年参加业主召开的各种会议到会率必须在75%以上。21、严格按照宁波市智慧城管的要求及时间节点做好绿化带的清卫、水池清理、清渣(杂物)、苗木补种等。22、做好防台、防旱、防冻措施。台风期间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值班、巡查、灾后自救、灾后损失统计工作。23、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交付的其他任务。合同期内如遇政策、工作要求等调整,乙方需无5条件配合甲方贯彻落实。24、及时、正确、规范地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考核等所需的台账资料,警如安全生产、日常养护专项活动等。25、根据精细化养护要求和数字化发展需要,乙方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投入项目的车辆需要完成安装数字定位设备和视频监控,主要人员也需配备数字定位设备。可供业主或相关单位随时检查。同时定位设备和视频设备在业主具备终端平台或委托第三方平台后,需接入平台,保证可以在平台查看实时数据。此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未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按规定配备到位的,扣除20000元,以后每个月扣除10000元,直至达到要求时止。五、考核1、甲方采取日常巡查、月度考查、季度检查相结合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分数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取其整数为考核拨款依据。2、考核验收依据《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DB3302/T1016-2010)、《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DB3302/T1117—2020、《宁波市道路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宁波市公园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宁波市中心城区分级分类指引(试行)》、《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对外承包养护绿地考核办法》(附件1)执行。如果养护期内,以上考核标准有新的调整,则按照新考核标准实施。3、乙方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扣分加倍。一是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的;二是一季度或相邻两季度连续发现类似问题的。六、服务费核拨方式1.全年服务费按月核拨(合同期满前一月例外),由甲方核拨给乙方,乙方若为联合体的,相关款项均核拨给联合体牵头人。2.按季度进行考核,单次考核满分为100分,90(含)-100分,每扣1分扣款500元,85(含)-90分,每扣1分扣款1000元,85分以下,每扣1分扣款2000元;季度考核总分在65分以下的,不予拨付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并取消其养护资格。(如考核得分84分的,直接扣款(100-84)*2000=32000元。)4.绿雕维养、公园、绿地设施日常维修,局部提升(甬小园建设、专项创建、零星改造及提升、设施零星维修、智慧城管案件处理、重大活动临时保障、绿地恢复、苗木迁移、绿化挖掘修复等),智慧园林建设等需按定额结算的,工程量及时签证。零星或小额的一个季度汇总申报一次;单项工程量较大的专项工程或业主视情况要求单独编制竣工资料、单独验收、单独编结算的完工后上报。本部分费用完成第三方审核后30天内支付。65.本轮养护最后一个月服务费的支付,在合同履约完成并完成验收后结清。6.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的调整而调整。说明:详细经费支付方式根据采购人规定执行。7.在市园林部门的月度通报中,考核分排名后三名(倒数第三、倒数第二、倒数第一)的扣该检查路段当月考核区域相应服务费的2%、3%和5%,排名前三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奖励该检查路段当月考核区域相应服务费的5%、3%和2%。七、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2.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等非现金方式。3.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汇入甲方指定账户。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退还,但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相应赔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八、违约责任1.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得单方无故解除合同;不得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违反,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未结算服务费用。2.合同期限内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全部扣除当月服务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未结算服务费用,造成损失大于未结算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因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未响应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实施养护的;(2)存在问题并经多次连续3次督促不整改的;(3)存在大面积未经审批占用绿地行为,行为严重且未及时上报的;(4)经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查证属实并确系养护管理不到位所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等的;(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6)本合同期内连续两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7)非自然原因造成公绿设施重大损失(5万元以上)或绿化植物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死亡的;(8)养护人员数量少于投标承诺人员数量80%的;(9)因乙方工作不力,导致创建工作发生重大失误的;(10)承包人提供的可供绿化开口临时栽植苗木或草坪草花废弃物堆肥的苗圃基地在本项目养护期内承包或租赁到期后,承包人不再提供相应苗圃基地的,或提供的苗圃基地规模低于招标要求。九、争议的解决9.1对于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当事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或者在第三方主持下调解解决,也可以通过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本约定如与法律规定的专门管辖或专属管辖相冲突的,应服从法律的规定。9.2对于合同中未受争议问题影响的其他条款,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十、附则10.1因城市建设需要致使本合同养护项目面积、设施发生变更的,由甲方根据实际变更比例适当增减核拨经费。10.2抗台期间及台风过境后扶树、支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10.3新老标段移交手续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移交双方对死、缺株苗木数量无异议的,参照当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园林苗木价计。10.4本合同招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对合同条款具有补充作用。10.5公园、绿地设施日常维修,局部提升(甬小园建设、专项创建、零星改造及提升、设施零星维修、智慧城管案件处理、重大活动临时保障、绿地恢复、苗木迁移、绿化挖掘修复等)内容在上一轮合同结束后由乙方承接。10.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方法楚代或授权人签字签章后皖A88192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入1法人代表(签字签订日期:11月8附件1: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对外承包养护绿地考核办法根据《宁波市园林绿化养护考核实施办法》、《宁波市城市绿地等级标准》《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仑区的具体实际,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特制订本绿地考核办法。一、考核细则和考核计分:中心考核细则以《宁波市城市绿地等级标准》为依据编制而成,实行百分等级评定。单次考核满分为100分,90(含)-100分,每扣1分扣款500元,85(含)-90分,每扣1分扣款1000元,85分以下,每扣1分扣款2000元;季度考核总分在65分以下的,不予拨付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并取消其养护资格。(如考核得分84分的,直接扣款(100-84)*2000=32000元。)二、考核办法:实行日常巡查、月度考查、季度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每季度评分一次,实行百分等级评定。三、其他考核扣分扣费处理办法:1、受到新闻媒体、区及区以上领导批评的,每次扣5分,视情节扣除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3000-5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扣除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2、受到市园林部门养护督查反馈书面批评意见的,每次扣2分,并扣除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2000元,3、区城管局提出书面批评的,每次扣1分,并扣除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1000元。4、智慧城管或智慧园林案件未按要求处置被回退的,每退一次扣500元。应及时上报各平台信息,并及时做好案件处置,如超期,每次扣500元。5、在市园林部门的月度通报中,考核分排名后三名(倒数第三、倒数第二、倒数第一)的扣该检查路段当月考核区域相应服务费的2%、3%和5%,排名前三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奖励该检查路段当月考核区域相应服务费的5%、3%和2%。6、对重大节庆和重大活动布置的临时任务完成不好,视情节每次扣2-5分,并扣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3000-10000元。7、防火、抗台、抗旱及预防各类自然灾害措施不力,灾后救治不力,未按要求人员及时到位、未及时上报受灾情况,每次扣2-5分,并扣除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1000-5000元。8、作业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作业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造成乙方员工死亡或伤残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不予支付未结算服务费用,造成损失大于未结算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未及时上报安全事故,视情节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5000-10000元。养护人员在作业中未穿反光标识工作衣的,每人、每次扣200元。99、如果未响应招标规定的最低人员标准,随机抽查中,一个考核季度内,检查发现每少1人扣除6840元/人/季度,按宁波市最低工资1个月2280元/人扣除。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进行扣除。10、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根据投标书内人员安排到岗到位,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与甲方一同巡查,否则每发生一次,并扣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5000元。其他养护作业人员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如未上交的一次性扣10分,并扣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5000元。11、对清除的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及绿篮修剪物规范处置,禁止乱堆乱倒,每发现一次扣2分,并扣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2000元/次;所用的农药包装物要求集中定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办理的,每季度扣养护费1000元。12、修剪下来的树枝必须集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未按要求办理的,扣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5000元;乱堆乱倒被相关部门投诉或被查处的,每次扣5分,并扣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10000元。13、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农药品种根据国家规定最新标准,如违规使用发现,每次扣1000元。14、发生绿地火灾,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每次扣2分,并扣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2000元;1000~500平方米的,每次扣1分,并扣除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1000元;500~300平方米的,扣0.5分,扣除当季最后一月养护费500元;300-50平方米的,扣0.5分。15、主要机械设备未到位的(按投标书上报的机械表考核),每季扣2-5分,按设备到位情况扣3000-10000元。16、季度考核中发现乔木死亡的,胸径15CM以下的扣500元/株,胸径15-20CM(含20)的扣1000元/株,胸径20CM以上的扣2000元/株;花灌木死亡的扣200元/株;乔灌木部分枯死,导致树木整体景观效果丧失的视同死亡。若到期移交时死亡或缺株,另行支付赔偿费。17、修剪不合理、花前修剪的,扣200元/处;支撑构建嵌入植株的扣200元/处;绿篇死亡的扣100元/平方米;支撑不规范或破损的扣200元/套。在适宜种植的季节不及时对死株、缺株、草坪进行补种的,补种苗木要求同规格、同品种,超过业主通知的期限,每延期一天扣除苗木价的10%。18、不及时清除管养范围内未经审批设置标牌的,发现一块扣2000元;不及时阻止、24小时内不报告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开挖绿地的情况或擅自作主同意占用,发现一处扣1000-5000元。不及时清除管养范围内菜地等占绿现象,扣100元/平方米。19、突发性事故,未及时向中心汇报,对上报处置方案及损失统计不实的、对台风过后不及时上报损失统计或数字不实的,每次扣1000元。20、项目负责人或法人代表每年参加业主召开的各种会议到会率在75%以下的,每少于一次扣1000元。21、没有协助做好公园、绿地内流动摊贩的劝离管理,公园、绿地内设有流动摊贩的,扣当季10公园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绿地名称:考核日期:202年月日项目项目考核评分办法标准分得分(一)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一)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一)绿化养护质量标准651.2植株长势不良,树冠不完整或偏冠扣0.5分/株。51.3修剪不及时、不规范,影响植株生长及景观效果的扣0.5分/株。41.4植株倾斜倒伏,影响景观效果扣0.5分/株。31.5植株支撑不合理、不规范,铁丝裸露、内嵌、草绳腐烂等影响植株正常生长的扣0.5分/株。31.7修剪不合理、不及时、不规范,有明显审枝、高度过高等现象扣0.5分/m。5色块绿养护1.6死缺株扣0.5分/m²;种植品种不统一、杂乱、密度不够扣0.5分/m。6植物养护乔灌木养护1.1缺株、死树、残桩未及时处理扣0.5分/株。5色块绿养护1.8植物营养缺失,周围杂草明显,病虫害危害、杂草丛生、藤蔓满布、杂树遍布等,每发现一处扣1分。5色块绿养护1.9绿篇、色块生长不良、老化严重的扣0.5分/m²。41.11裸地扣0.5分/m,杂草每平方扣0.3分/m²,积水扣0.2分/m²。4草坪地被养护1.10草坪、地被生长不良,反季节枯黄,大面积死亡的扣1-5分。5草坪地被养护1.12草坪未及时修剪或修剪不规范扣1-3分。3草坪地被养护1.13草花更换不及时、植株密度不够、黄土裸露、残花败叶、整体景观效果不佳扣0.5分/m²。312植物保护1.14有严重病虫害为害的,乔灌木扣1分/株,绿筒,色块扣0.3分/m²,草坪扣0.3/m²;叶上有大面积虫粪虫网灰尘的扣1-3分;造成投诉及恶劣影响该项全扣。5植物保护1.15季节性防护措施不到位,影响植物正常生长的扣1-5分,如防冻防晒措施、涂白等。5(二)园容园貌养护质量标准(二)园容园貌养护质量标准25设施维护2.1设施残缺、破损、污物扣1分/处;“三乱”扣0.5分/处;油漆脱落严重扣1分/处;硬质铺装积水扣0.5分/m²;有安全隐患的扣5分,出现严重事故则扣除该季度养护费用。13清卫保洁2.2绿化生产垃圾及其他垃圾扣0.5分/处,卫生死角扣1分/处,水面有漂浮物的扣0.5分/m;节假日或重要活动加倍扣分。6席地而坐2.3未达到席地而坐标准的扣0.5分/处;被相关主管部门、媒体通报的,每次扣1分;节假日或重要活动加倍扣分。6(三)其他(三)其他10其他3.1有擅自占用绿地现象扣5分;人为毁绿扣0.5分/处,严重影响景观的扣3-5分;吊挂、晾晒扣0.3分/处,严重影响景观的扣3-5分。机械使用不规范,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扣3-5分。10总分倒扣分年内未按要求完成智慧公园建设的,扣35分签名13道路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绿地名称:考核日期:202年月日项目考核评分办法项目考核评分办法分值扣分(一)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一)绿化养护质量标准751.2植株长势不良,树型不佳,扣0.5分/株。101.3缺株、死树、残桩未及时处理扣1分/株。5行道树养护1.1修剪、抹芽不及时,不规范,影响植株生长及景观效果的扣0.5分/株;树千分枝点过低,影响行车安全,扣0.5分/枝。101.4支撑不规范,不合理,铁丝裸露、内嵌、草绳腐烂等影响植株正常生长的扣0.5分/株。51.5树木倾斜明显或倒伏,影响景观效果,扣0.5分/株。51.6树穴裸地扣0.5分/处,穴内有明显杂草扣0.5分/处。51.8杂草、积水扣0.5分/m;藤蔓类覆盖,扣0.5分/m²;存在野树,扣0.5分/株。5绿化带养护1.7绿篇、色块死(缺)株、断筒明显,扣0.5分/m;绿篇色块修剪不及时、不合理、不规范,扣0.2分/m²;不整齐、老化扣0.2分/m。10绿化带养护1.9草坪、地被超过高度未及时修剪,扣0.5分/10m,缺株出现裸地,扣0.5分/10m。5绿化带养护1.10草花更换不及时、植株密度不够、黄土裸露、残花败叶、整体景观效果不佳扣0.5分/m²。5植物保护1.11有严重病虫害为害的,乔灌木扣0.5分/株,绿筋,色块扣0.5分/m²,草坪扣0.5分/m;叶上有大面积虫粪虫网灰尘的扣0.5分/株。10(二)市容清卫及设施标准(二)市容清卫及设施标准15设施维护2.1设施污损扣0.5分/处;栏杆、小品等绿化设施破损扣0.5分/处。10清卫保洁2.2绿筒、树穴内存在绿化垃圾、其他垃圾、卫生死角,扣0.5分/处;节假日或重要活动加倍扣分。5(三)其他(三)其他10其他3.1存在占绿行为(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扣1分/处;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挂牌、架线等扣0.3分/处;吊挂、晾晒扣0.3分/处,严重影响景观的扣3-5分。5其他3.2养护人员操作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扣0.5分/人;未在施工场地放置警示牌或安全告示标识,扣0.5分/处。5总分签名15附件2:廉政合同发包人(以下称甲方):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承包人(以下称乙方):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为加强工程项目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甲乙双方行为,防止发生各种违反廉政要求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本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绿地养护项目(第三标项)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的原则,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对工程费用、材料供应、设备采购、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施工质量等问题进行私自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行赔受赔,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等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2、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4、不准为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5、不准接受供应商或其他人的购赔,损害甲方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建议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给予乙方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建设市场的处罚。3、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特别约定1、乙方承诺,如本工程中有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违规向甲方工作人员赠物送钱,甲方向建设行政等部门提议并将其列入不良市场行为进行通报公示,限制乙方在北仑区承接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业务5年。2、双方约定,乙方发生违反廉政法规行为,未支付款项不予支付,并解除当前养护合同。3、因乙方发生行赔等违反廉政法规行为,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处分,扣乙方相应项须用25万元。效第六条本合同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日常监管由双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实施,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绿地养双第标项)合同的附件,写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养护承包合同到期时止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电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17附件3:安全生产合同发包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承包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为在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绿地养护项目(第三标项)养护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双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养护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2、乙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置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置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18全技术教育,熟知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工作业无操作的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3、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生效,部养护手程承包到期后失效。门思方单位:乙方单位:(盖章)(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h理地址:地址:电话:年月日月日19附件4:联合体协议主体(牵头人)名称: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迪法定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辰栖东二路45号A-3号楼一层-106室成员名称: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卫华法定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郑州区下应街道蓝海巷66号为响应贵方的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绿地养护项目的招标活动,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就联合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人进行投标,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二、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联合体其他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本项目的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井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做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投标文件、书面澄清及承诺等响应资料的签署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运营服务管理: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辅助运营服务。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如下:(各自所占工作量的百分比: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量占比70%,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量占比30%),上述百分比即是本项目合同金额的分配比例。五、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六、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联合体牵头人与采购人结算,七、本协议提交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二份,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主体(牵头人)名称: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子或盖章)152023年12月21日20附件5:养护管理人员明细表序号姓名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备注1孔庆华项目经理风景园林(景观设计)中级工程师2吴磊组长风景园林(景观设计)高级工程师3王铁军组长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4王述李组长风景园林(景观设计)高级工程师5舒东亮组长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6李红组长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7陈优微组长绿化工三级/高级技能8蒋贞贞组长绿化工三级/高级技能9楼静组长绿化工三级/高级技能10钱盼盼组长绿化工三级/高级技能11陈少华组长花卉工三级/高级技能12金波组长花卉工三级/高级技能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地养护 草花更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