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微电子打印机采购合同公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
概念验证平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3210200072777-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概念验证平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3210200072777-XM001
四、项目名称: 概念验证平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
联系方式: 010-80187236
供应商(乙方): 北京云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概念验证平台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1.8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1-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2-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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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2023086.pdf
Z3WY招标编号:(2312-HXTC-IC1522)包号: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概念验证平台建设项目购置项目货物名称:微电子打印机买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卖方:北京云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2024年1月26日同意此合同导款合同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买方)概念验证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微电子打印机(货物名称),经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以2312-HXTC-IC1522_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公开/邀请)招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北京云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合同专用条款C合同通用条款;d合同附件;e合同补充协议(如有);f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g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微电子打印机数量:1台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人民币218000.00元分项价格:详见分项报价表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21.本合同没有预付款。2.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100%全款,即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_元整,¥218000.00元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地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买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印章)卖方:北京云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印章)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6日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小营东路12号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HICOOL产业园2号楼708室邮政编码:100192邮政编码:101316电话:010-82426861电话:0010-86399225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学知支行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澳潭支行账号:01090375700120111040824账号:20000040946100029154246纳税人识别号:121100006908051713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包括技术说明、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实施和安装调试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9上述术语的具体内容须与投标文件一致。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交货方式4.1交货方式为现场安装、调试,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责。付款条件5按合同约定。6技术资料6.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随时提供技术方案及辅助资料、手册、图纸等文件。7质量保证7.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开发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能够正常调试运转。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7.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故障,包括潜在的故障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4小时内应针对故障做出响应。7.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小时内没有响应,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7.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系统开发完成通过最终验收起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须与投标文件一致。8检验和验收8.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系统功能及相关软件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测试,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8.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根据系统开发情况及进度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8.3买方有在系统开发及安装调试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9索赔9.1如果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在第7.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9.2在根据合同第7条和第8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9.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9.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9.2条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尾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0延迟交货10.1卖方应按照“技术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0.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情延长交货时间。11违约赔偿11.1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2不可抗力12.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2.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2.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3税费13.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4合同争议的解决14.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4.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515违约解除合同15.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5.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2.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5.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5.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5.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5.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5.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5.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5.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6破产终止合同16.1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转让和分包17.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7.2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载明。18合同修改18.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9通知19.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0计量单位20.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适用法律21.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2合同生效和其它22.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后生效。22.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2)技术参数表3)交货时间及交货批次4)服务承诺22.3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北京信息科技大学1.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北京云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调试地点位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指定地点4、交货方式4.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71535、付款条件:按合同约定。6、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随时提供将技术方案及辅助资料、手册、图纸等文件。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7.1、系统运行期间,提供7x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维修服务后30分钟内响应。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经售后工程师确认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的,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72小时内解决问题或更换产品及备件。各设备或软件质保情况见下表。名称质保期限备注微电子打印机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无7.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未被授权的拆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在保修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7.3、保修期后,乙方提供有偿服务,适当收取零配件和服务费。乙方收取的零配件价款或服务费不得高于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通行价格。7.4、乙方在设备保修期内,每年定期上门做系统维护。8、检验和验收: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及进度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9、索赔: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9.2条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尾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0、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3天内。附:分项价格表(必须同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投标人名称:北京云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微电子打印机MP11001台中国上海、上海幂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18000218000总价总价总价总价总价总价2180008附:技术参数表投标人名称:北京云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参考样表: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微电子打印机:打印区域:148*210mm2.重复定位精度:±20um3.环境净化系统:支持PM2.5、挥发性气体净化(在验室环境条件下PM2.5<15ug/m、TVOC<0.1mg/m²,使用检测仪检测后,可以达到PM2.5<8m3TVOC<0.01mg/m)4.具备自动清洁喷头系统:支持打印喷头的清洁。5.配备高精度科研级喷墨打印头,且喷打印头与墨盒可快捷拆装。6.具备点胶模块:可实现点胶功能,14G~34G标准孔径点胶针头可选。7.具备打印观测系统:集成高分辨率工业相机,可观察薄膜表面打印墨水状况。8.具备异层打印定位系统:集成高分辨率工业相机,支持异层打印时喷头或基底层的定位。9.具备墨滴观测系统:集成高分辨率高速工业相机,可观测喷头在闪喷时墨滴的形态;支持硬件触发,可观测墨滴悬停状态。10.具备真空吸附和加热板模块:可提供真空吸附功能保证薄膜表面平面度,支持最高90℃加热。11.后处理模块:支持内置紫外固化灯加热后处理。12.支持Bitmap图形和Gerber文件输入及Bitmap图形文件输出。13.支持电子器件、电路系统图形设计。14.支持自动打印、点胶和刮涂功能。15.支持服务器远程下载更新。16.支持波形电压调节功能。17.支持自动DPI调节功能。18.可实现银墨水、银浆、碳纳米管、石墨烯材料的打印。19.适配基材:PET、PI、PEN玻璃、硅片、织物、纸张、弹性薄膜等。1台无10附:质保、售后服务、培训等内容一、质保和售后服务:我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数量型号、质量及参数供货,主机提供1年免费质保及终身有偿维修。一年内,由于产品本身材质不良或设计缺陷造成的损害,提供免费更换或维修;一年后,对更换和维修的部件或零件及上门维修收取费用。已提供制造商正本售后承诺书,保证提供制造商原厂技术支持,附制造商授权书。我公司承诺提供7x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维修服务后30分钟内响应。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经售后工程师确认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的,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72小时内解决问题或更换产品及备件。我公司承诺当设备故障时,我公司满足采购人对设备备品备件的替换需求,保障配件的供应。我公司承诺在保修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保修期后,我公司将提供有偿服务,适当收取零配件和服务费。收取的零配件价款或服务费不高于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通行价格。我公司承诺在设备保修期内,每年定期上门做系统维护。我公司作为设备原厂家(上海幂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商,已附制造商授权书,我公司承诺提供产品原厂的售后服务,并保证具备重组的配件存量,可随时为客户更换维修,我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可以客户提供上门售后服务。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始终达到我公司响应承诺的性能。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能够正常调试运转。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我方对由于设计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热线电话支持:售后电话:010-86399225/4009005667Email回复:售后服务邮箱:support@chinayuns.com北京售后服务网点: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HICOOL产业园2号楼708室(101316)二、培训计划我公司承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免费对操作人员进行2天的培训,免费提供设备技1术资料,并进行详细的操作使用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后,我公司保证使用人员均能够熟练使用且可以独立完成全部流程操作。为了使培训达到最佳的效果,使管理者和操作人员能够获得尽可能多的知识和经验,将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培训1.培训内容设备原理、构成和功能讲解培训,设备及软件操作技能培训;常见故障的处理或排除培训,各系统部件的检查、调整和维护培训;指导用户实际设备和软件操作培训等。2.培训对象用户指定人员,建议指派设备负责人及相关操作人员。3.培训教材我方免费提供用户手册即设备操作说明书等纸质版材料和电子资料。4.培训时间、地点1、时间: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若有特殊承诺,以特殊承诺为准)。2、地点:学校指定交货地点或我公司培训课程开设地点。5.培训模式现场培训:由专业人员在现场对管理者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由《设备操作说明书》作为资料支持,现场操作为辅助;具体日程见培训内容。现场指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详细讲解操作步骤,指导操作,并解答培训人员关于设备操作的问题。培训项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备注设备原理、构成和功能讲解培训,设备及软件操作技能培训用户指定0.5天用户单位一常见故障的处理或排除培训,各系统部件的检查、调整和维护保养培训用户指定0.5天用户单位指导用户实际操作设备和培训用户指定1天用户单位说明:(1)培训效果以用户能够使用设备达到最佳状态为目标;(2)以上技术培训由厂家委派专业技术工程师或由我方熟练的技术工程师进行。说明:(1)培训效果以用户能够使用设备达到最佳状态为目标;(2)以上技术培训由厂家委派专业技术工程师或由我方熟练的技术工程师进行。说明:(1)培训效果以用户能够使用设备达到最佳状态为目标;(2)以上技术培训由厂家委派专业技术工程师或由我方熟练的技术工程师进行。说明:(1)培训效果以用户能够使用设备达到最佳状态为目标;(2)以上技术培训由厂家委派专业技术工程师或由我方熟练的技术工程师进行。说明:(1)培训效果以用户能够使用设备达到最佳状态为目标;(2)以上技术培训由厂家委派专业技术工程师或由我方熟练的技术工程师进行。不定期技术培训12按照用户要求提供不定期技术培训,包含培训项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备注设备原理、构成和功能讲解培训,设备及软件操作技能培训用户指定用户指定时间,不超过0.5天用户单位或线上培训常见故障的处理或排除培训,各系统部件的检查、调整和维护保养培训用户指定用户指定时间,不超过0.5天用户单位或线上培训指导用户实际操作设备和培训用户指定用户指定时间,不超过1天用户单位或线上培训京20:37中标通知书项目名称:概念验证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312-HXTC-IC1522北京云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确定贵公司为上述项目以下分包的中标人:第1包中标金额(人民币元):¥218,000.00请贵公司于本通知发出后30日内,持通知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请贵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1份,到我公司办理合同备案及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月15日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电话:010-63989602传真:010-6396855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电子打印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