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采购合同公告(神木市麟州街道办事处2024)
神木市麟州街道办事处创文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神木市-2024-00046
二、合同名称:创文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神木市-2024-00079
四、项目名称:麟州街道西大街创文宣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神木市麟州街道办事处
地址:神木市东兴街中段100号
联系方式:13324605092
供应商(乙方):神木市尊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东兴街昌图楼6楼
联系方式:147609543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广告
10,000(平米)
¥25.82
¥258,225.00
党建宣传、文化墙、宣传栏等
合同金额: 258,225.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仟贰佰贰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02月0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5.8合同.pdf
神木市麟州街道办事处
2024年02月27日
创文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合同甲方:麟州街道办事处乙方:神木市尊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所属社区创文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合同内容及要求: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安装西大街社区文化广告宣传①创文广告,按照甲方要求执行。2、乙方设计的样本素材应经过甲方确认签字之后才可进行制作。二、设计与制作费用:元,大写1、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258225.00贰拾伍万捌仟贰佰贰拾五元)。见后附工程量清单2、乙方将设计制作产品交付甲方时,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方可安装。三、付款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制作完成,经甲方认可后,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剩余款项经创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制作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五、知识产权约定: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社区创文文化内涵。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创文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创文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七、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法院起诉,维护权益。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条乙方代表签名:日期:日02610821009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文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