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德市农业农村局2024)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3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23-1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汤先生/0593-28705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浩、小郑/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宁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16:37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3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浩、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
0593-2916316
采购单位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汤先生/0593-287051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叶浩、小郑/0593-2916316
附件:
附件1
2.27 合同.pdf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甲方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宁甲方:宁德市农业农村局乙方:宁德市宝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编号为_EJSHYZB-2023-106-1的_2023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以3A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碳商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1食堂服务1.00318000.00年餐饮业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一年食堂餐饮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捌仟元整(¥318000.00)。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2023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4.2服务范围:在法定工作且为甲方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宴请接待服务等4.3服务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闽东西路8号指定食堂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时间从2023年08月15且起,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到岗交接完毕之日起,视为交付,由乙方提供食堂餐饮服务。)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以实际变动的人数和天数计算。5.2服务内容:在法定工作日为甲方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宴请接待服务等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①品行良好,无失信记录和无治安拘留及以上违法犯罪记录。②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中标后人员入场前需提供健康证明)。③热爱本职工作,服务热情周到,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全心全意为就餐人员服务的思想,做到礼貌待客,微笑服务。④严格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工作期间注意个人卫生,按规定要求穿着佩戴规范,做好自己岗位及规定卫生区的卫生工作,做到随脏随清。(2)服务人员组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并参照本年度食堂餐饮服务人员(管理员1名、厨师长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及厨工2名共6人提供食堂管理、餐饮制作、卫生清理全程服务工作)(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配置人数:至少6人,且配置的食堂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人员:合同期间,乙方配备人员不符合约定条件或有关餐饮从业人员标准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变更配置人员,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当天更换食堂配置人员,否则乙方应按本协议13.2条第(三)款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5.4.3其他要求:①就餐时间要求:早餐时间7:30-8:30分,午餐时间11:50-12:50分;晚餐时间(冬令时)5:20-6:20分、(夏令时)5:50-6:50分,在就餐时间内食堂职工不得迟到早退,且得保证甲方在就餐时间中的正常用餐。②菜品要求菜品类实行定类限价供应。就餐服务人数为150人,乙方每餐提供不少于16种菜式(12个荤菜或半荤菜,4个素菜)、3种炖罐和例汤供用餐人员选择。米饭1元/人,早餐拌面3元/婉,煎蛋卤蛋1元/个,素菜1-2元/份,半荤2-3元/份,全荤4-5元/份,炖罐2-4元/份,例汤免费。如需调整菜品价格(原则上单品价格不超5元),需书面提交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才执行。菜品价格应在订餐开始前向全体人员公布,明码标价。每周五由乙方编排下周的菜谱,经甲方确认后,按计划进行采购。乙方应丰富菜品数量,营养均衡,份量充足,要以大众口味为主,确保一周内菜品种类不重复,且价格合理。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6.1甲方按照碳商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6.1.1退出机制(1)甲方每月不定期对乙方产品进行抽查,查到产品存在农残或食品安全问题,给予警告,乙方须进行整改(须向甲方提供书面整改方案),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若经营管理协议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3)乙方有以下情形的,给予警告、约谈;如在警告、约谈后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则甲方有权不再与其续订下一年度协议;情节严重或对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一)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二)监管工作人员在督查、检查中发现食堂经营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并发出整改通知后,食堂经营者不予重视、不予配合监管部门工作而继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三)食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所)认定使用劣质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不符合餐饮标准和营养品质的;(四)食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组织的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和检查中发现食堂经营者存在现场管理、操作等有关食品安全隐患并不整改的;(五)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六)食品经营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限和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或食堂经营者已不具备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规定必备条件的;(七)未经批准,擅自改造、装修食堂,破坏食堂建筑结构;随意损坏、遗失食堂固定资产(相关设备设施)的;(八)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行为的。6.1.2服务质量评价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组织由食堂管理小组每季度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满意度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考核,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满意度低于60%)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第二次考核不合格(满意度低于60%)的应扣10000元,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满意度低于60%)的将解除服务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丁玉萍为联系人,联系方式0593-2059833,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10且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甲方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钟起凯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959406780,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对并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合同总金额/12个月)。合同签订后,甲方次月支付上月的管理服务费,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予以认可的正式足额发票,甲方于每月月初收到发票后当月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上个月的管理服务费,交付正式合格发票超过每月月初第3日的,甲方可次月付款。十、履约保证金口有,回无。十一、合同期限11.1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1+1年,每年的合同金额为31.8万元(含税费)。11.2合同签订形式:拟采用合同一年一签的形式。一年期满后,在服务期内乙方认真负责且无不良服务记录,各项服务内容达到甲方要求,一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价格不变的下一年合同。服务期内甲方每月不定期对乙方进行不少一次的考评,考核标准详见碳商文件附件一《宁德市农业农村局食堂服务劳务月度服务考核表》,考核结果由甲方确定。若项目服务期内年考核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出。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1%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碳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须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2.65万元作为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7.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须另行支付赔偿金额。7.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7.2.1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7.2.2乙方擅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的;7.2.3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7.2.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7.2.5乙方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件的;7.2.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主要服务人员的。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口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回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一)食堂管理其他问题的说明16.1食堂设施设备如有问题,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厨房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维修费由甲方支付。16.2乙方需提供厨房人员工作服装,每年体检及健康证费用由乙方支付。16.3乙方食材甲方面,价格要和市场价一致,甲方管理员随时进行抽检,若发现超出市场价一定的范围,甲方会提出警告,若超过3次,甲方可提出终止合同。16.4乙方需配合甲方对食堂的管理,每天将采购回来的原料及原材料的价格、数量进行公布,接受大家监督。同时要做好食堂成本核算,确保食堂收支平衡。16.5工作餐补贴费由乙方管理员负责平均分给工作人员,但需保留5%作为年终考核,甲方管理员有权获知发放情况。16.6乙方采购食材等费用单据,需提供正式发票(特殊情况除外),甲方原则上每月给予报销一次(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16.7合同期内,甲方根据食堂工作量实际情况有权增加或减少食堂工作人员,由甲方提出需求,经乙方确认,费用增减额由双方协商,以实际变动的人数和天数计算。16.8乙方需满足甲方因特殊情况(正常工作日外)要求的餐饮接待任务和,按要求做好食堂“节能降耗”工作。16.9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按本竞争性碳商文件所要求人员,全部派驻甲方指定地点,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合同价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达10天(含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6.10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入驻期间,须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和社会保险,在工作中如发生纠纷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6.11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依法取得合格有效健康证,一线人员健康体检合格率100%;16.12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乙方需要更换相关人员,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视为违约。16.13必须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从事承包业务,禁止转包。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6.14付款方式:补贴费按月支付。每月底结算一次,次月初乙方凭手续齐全的单据,向甲方报销。16.15乙方须使用甲方指定合作机构提供的智慧食堂软件平台进行用餐管理和餐费结算,系统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6.16若因出现特殊原因,节假日期间须本单位全体人员上班的,乙方应照常向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产生的员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6.17乙方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费用。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壹份,送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存档壹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乙方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农业德击农业农村局甲方(甲方)法定(授权)武何级纳税人识别号印光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术):宁德市宝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钟起凯纳税人识别号:91350901MA345H0D6T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8630700000401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3年8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