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企业整治绩效评估 专项整治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 涉VOCs企业整治等绩效评估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2024)
溧水区企业整治绩效评估项目
合同编号
JSZC-320117-NJDX-C2023-0023001
合同名称
溧水区企业整治绩效评估项目溧水区产业园区专项整治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涉VOCs企业整治等绩效评估合同
项目编号
JSZC-320117-NJDX-C2023-0023
项目名称
溧水区企业整治绩效评估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2-27
采购人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2-27
合同总金额
135.0万元
20240227100629227.pdf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JSZC-320117-NJDX-C2023-0023项目名称:漂水区产业园区专项整治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涉VOCs企业整治等绩效评估项目使用单位:南京市漂水生态环境局供货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且签订日期:年月项目编号:JSZC-320117-NJDX-C2023-0023项目名称:漂水区产业园区专项整治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涉VOCs企业整治等绩效评估项目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南京市深水生态环境局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深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路28号2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碳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序号序号名称名称数量数量单位单位总价(元)11漂水区产业园区专项整治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涉VOCs企业整治等绩效评估项目漂水区产业园区专项整治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涉VOCs企业整治等绩效评估项目11项项1350000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报价表(如有):序号内容内容数量数量单价(元)单价(元)合价(元)合价(元)1市大气攻坚办交办问题、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业问题及生活源锅炉问题、市区两级大气联合监督交办问题污染治理效果评估市大气攻坚办交办问题、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业问题及生活源锅炉问题、市区两级大气联合监督交办问题污染治理效果评估112700002700002700002700002新增涉VOCs企业评估新增涉VOCs企业评估113600003600003600003600003锅炉排查整治及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锅炉排查整治及重点行业深度治理112000002000002000002000004环保专题培训环保专题培训1200001200001200001200005“一企一档”编制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一企一档”编制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114000004000004000004000006合计合计小写:1350000元;大写:壹佰参拾伍万元小写:1350000元;大写:壹佰参拾伍万元小写:1350000元;大写:壹佰参拾伍万元小写:1350000元;大写:壹佰参拾伍万元小写:1350000元;大写:壹佰参拾伍万元小写:1350000元;大写:壹佰参拾伍万元0服务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本合同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JSZC-320117-NJDX-C2023-0023(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2)服务一览表;(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3)交付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乙方承诺;(6)服务承诺;(7)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履行合同期限、地点1.履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3年月日~2024年月日)2.履行合同地点:南京市漂水区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02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2.除特别说明外,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后6个月,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服务。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碳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七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60天内完成服务事项。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3.甲方可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参加验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验收费用。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缴纳。(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2)无。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服务期满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九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甲方需凭乙方开具发票支付款项。3.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60%预付款;(2)各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完成,乙方提交成果资料后,甲方组织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剩余的40%尾款(详见碳商文件)。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o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交易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若尚未付款则甲方不支付全部合同价款,若已经支付则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碳商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拒绝履行合同或经验收不合格两次要求整改仍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不仅不支付乙方合同款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赔偿金。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碳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赔赔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南京市漂水生态环境局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界(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8间专1电话:电话:025-8677318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花园路支行帐号:帐号:5378671164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整治绩效评估 专项整治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 涉VOCs企业整治等绩效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