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桐乡市振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4)
项目名称
桐乡市石门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A3304830640005295
标段(包)名称
桐乡市石门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4830640005295001001
招标人
桐乡市振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人
浙江立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90987813元(人民币)
项目负责人
王明忠
签约时间
2024-02-07
合同期限
445日历天
合同履行
变更信息
附件:
施工合同桐乡市石门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桐乡市振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浙江立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桐乡市石门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桐乡市石门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桐乡市石门镇羔羊工业园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等5.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明确的桩基、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明确的桩基、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等工程(县体详见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以符合法定开工条件后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19日。(以完成合同内容后的完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44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合格_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仟零玖拾捌万柒仟捌佰壹拾叁元整(¥90987813.00元)【其中除税价款:83475057.8元,税金:7512755.2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捌万零捌佰贰拾柒元柒角伍分(¥2180827.75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王明忠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r(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2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2月7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省桐乡市石门镇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nf(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304837856743469地址: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振西路538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45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谭松坤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姚富洪电话:话:0573-88612233电话:0573-88612233传真传真:0573-88617878电子信箱:电子信箱:746958258@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桐乡市农村商业银行石门支行账号:账号:201000002166764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nf(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304837856743469地址: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振西路538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45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谭松坤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姚富洪电话:电话:0573-88612233传真传真:0573-88617878电子信箱:电子信箱:746958258@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桐乡市农村商业银行石门支行账号:账号:201000002166764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4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招标文件(2)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3)补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充合同、变更联系单、双方签订的书面联系单内容(4)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文件(包括承包人承诺书)(5)承包人投标时的澄清、修改、补充(6)发包人招标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联系电话:0573-82068282电子信箱:通信地址:_浙江省嘉兴市秀洲新区中禾广场2301室-2302室1.1.2.5设计人:名称:浙江汇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系电话:0571-82979627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2号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场地等。1.1.3.10临时占地包括:规划红线外的临时道路、经批准的临时用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省、地区(市)的其他5法律法规以及地**府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有效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若不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优先。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标准和规范获得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合同补充协议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招标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澄清等):(8)招标文件:(9)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10)图纸:(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6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陆套,承包人要求增加的,图纸复制费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全套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日内按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每月(和周)底前承包人提供详细的本月(和周)上述文件报表事项完成情况,同时提供详细的次月(和周)上述文件报表事项计划安排。发包人和监理人将对确认的上述文件报表事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监督,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确认后执行;因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不符,承包人不得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4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与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筹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现场工程师: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王明忠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施工现场监理员: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负责修建因施工而损坏的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并承担相关手续费及修建费用。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建设用地规划红线为界,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交通设施和围护设施。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_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其相关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按实调整(工程量清单另有说明的,按工程量清单)。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管明华8身份证号:******************职务:发包人代表联系电话:18805838811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如工程质量、进度的控制,工程联系单的现场签证,涉及价款变更的协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5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是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法律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费用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装订成册(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另行协商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王明忠身份证号:******************9(1)本市辖区的承包方,必须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并按税法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2)跨县(市、区)的承包人,应持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报验登记;必须按照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按规定办理增值税预缴及其他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如发现建筑施工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发包人将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信用体系。承包人在按合同约定时间收取建筑服务款项时,应向发包人提供发票:其中,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发包人还需提供《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和完税凭证。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2、承包人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直接责任人,承包人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进行公示。实现建筑工地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和管理场100%硬化,出工地渣土、垃圾运输车100%冲净和密闭,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拆除工程100%酒水、100%围挡。3、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队伍的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如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4、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发包人当期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应该视为已经包含了当期已完工程的全部人工工资。承包人应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工资支付的规定及时支付其所属员工(包括雇佣的民工)的工资及其他酬金,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如遇由于承包人没有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引起纠纷的,将视同承包人已经委托发包人可以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留部分款项作为民工工资的支付预备金,必要时也将视为承包人已经委托发包人直接支付该部分纠纷的民工工资。5、在符合合同要求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工程保修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和通行方便。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但属发包方或工程师对本工程提供的设计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坏除外。266、如果承包人已经进入非重组的清算程序和严重违约,或承包人有下述情况:(1)已放弃合同:(2)无正当理由停工:(3)无视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或给发包人造成重大损失。则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内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中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各种职权,发包人可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邀请的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有偿使用他们认为合适数量的承包人的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如果本工程合同根据本条规定、被发包人中止且发包人已接管工程。则承包人应迅速放弃对工地的控制并在7天内撤离其他人员和不再被使用的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每天2000元计算的违约金由此如果合同按前款予以终止,则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终止之日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尚需扣除各类应扣除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如临时设施费、保险费等各类不随工程量变化的费用按造价比例分摊。但不包括承包人的撤离退场的费用或承包人的任何损失。)Z、所有材料进场前应提供小样供发包方检测,检测合格后小样封存。进场施工时所有材料须按小样要求采购。8、施工载重汽车便道,行驶路线及进出口子按业主要求执行。9、工程款和工资款的支付方式须按桐政发【2018】9号文、嘉人社【2019】2号和浙建【2020】7号的规定执行,人工费比例按浙建【2020】7号的规定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工资保证金管理按照桐人社【2022】20号《桐乡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27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桐乡市石门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4302.09m64302.09框架-1-6层909878132024.3.12025.5.1928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桐乡市振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浙江立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桐乡市石门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竣工图纸包含的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_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29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M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0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M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3:廉政责任合同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中的经济活动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制订以下廉政责任合同。第二条:廉政责任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招标人(桐乡市振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浙江立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第三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各项规定。二、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各项条款,自觉按合同办事,严禁因违法违纪、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而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三、甲、乙双方人员洽谈业务时,必须选择在办公场所或招标人确定的其它公共场所由二人以上共同进行,严禁私下商谈串通。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回扣;对无法拒收的,应及时上交纪检部门。二、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或项目结束后,不得接受乙方以任何形式给予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四、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赠送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项目结束后,也不得进行上述赠送。二、乙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甲方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乙方人员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宴会、旅游和娱乐活动等。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甲方人员若违反本合同,其主管部门将对违法、违纪、违规人员严肃查处。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31二、甲方主管部门如发现乙方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一经查实,有权终止其经济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另外对乙方处以本工程造价1%的罚款;并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登记入册,取消其在该工程任何经济项目的投标活动。同时,有义务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其不良记录情况。三、乙方人员若违反本合同,其主管部门应对违法违纪人员严肃查处,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四、如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报复乙方。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将“廉政责任合同”贯穿于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及时布置、认真检查、严格考核。第九条: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第十条:本合同作为本次所签订的《桐乡市石门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附件,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委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mie签约地点:年月日年月日32附件4:施工安全协议甲方单位名称:桐乡市振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单位名称:浙江立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安全协议。一、甲方责任: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违章作业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处罚、停工整顿、清退出场、终止合同。、乙方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在地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乙方进甲方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如遇乙方施工人员变动时,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相关人员,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方可安排工作。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危险作业申请(如动火作业,切割、焊接作业,登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危险作业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乙33方负责施工场地上的施工安全,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事故由乙方承担处置及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必须提前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乙方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甲方厂区内的任何工具、原料、物品,不得擅自动作任何设备、车辆、设施等;对甲方的设备、设施等进行某项操作前,必须征询甲方陪同人员的意见;关停甲方施工相关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许可后方可进行关停操作。乙方严禁利用甲方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和培训,不得接触任何化学药品;进行与化学品相关的操作时,必须按照甲方规范要求,穿戴完整的个人防护设施(PPE)后方可作业。乙方施工人员未在甲方相关人员的带领下严禁擅自进入相关的工作区域,严禁未经甲方有关负责人同意擅自进入与作业无关的区域。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持施工现场物品放置有序,任何时候不能阻塞甲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当天产生的垃圾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发生生产安全事件、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甲方施工负责人,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有关对乙方施工过程中违章违规的处罚依据甲方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19日止。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五、本协议一式三份2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安全保障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車):3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门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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