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委托咨询评估机构服务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中原公开-2023-46-D
二、合同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3-46
四、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51号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方式:67363193
2.供应商(乙方):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9号1-2、4-7层写字楼
联系人:王存洋
联系方式:152371236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407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郑州市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B包
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及服务对象要求;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及服务对象要求;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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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甲方(征集人):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乙方(入围供应商):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甲方与乙方就协议采购事项,签署本框架协议。第一条协议适用当事人本协议适用于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在本协议确定的协议期限内,根据征集人需求向乙方购买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货物或服务,并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与乙方直接签订采购合同,根据本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向征集人履行协议义务。第二条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包号:A包、B包采购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3-46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市采购需求(服务内容):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或核报郑州市中原区政府审批的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和需安排政府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投资估(概算、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明确要求组织评审筛选的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政策扶持项目和其他事项、投资管理中期评估和后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评价等内容。最高限制单价:详见附件《咨询评估服务采购费用标准》中标折扣率:80%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及服务对象要求技术保障:同响应文件内服务实施方案。服务人员组成:同响应文件内项目组织机构及拟投入人员情况。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以项目为单位。第三条入围产品或内容对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宏观经济、国民经济规划、行业规划和国土规划的要求,项目布局是否合理,项目建设是否必要,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项目选址、工程设计方案等是否合理可行,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是否具备,确定项目投资估算或概算数额,投资效益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分析评估等。对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按照《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咨询评估工作。咨询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是否客观准确、方法是否科学、结论是否准确,措施是否合理。第四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直接选定方式2(1)直接选定方式(2)二次竞价(3)顺序轮候第五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第六条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咨询评估报告、出具的发票和其他财政资金支付必须的材料后按规定程序完成支付。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所评估项目(事项)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第七条咨询评估委托合同(以履行合同期间签订的咨询评估合同为准)第八条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3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2.补充规则无第九条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乙方提供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接触、知悉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泄露、遗失、复印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和内容。所有甲方或第三人(与合同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结束后均应归还。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乙方应按采购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6097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为甲方的全部损失金额(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按本协议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合同服务的唯一报酬。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赔或有类似的行为。第十条违约责任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对其提出警告或将其从评估机构名单中删除;涉及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一)咨询评估现场踏勘不参与、资料收集不全、报告质量较差、技术方案或估(概)算投资有明显漏项;(二)咨询评估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三)累计两次未在本协议约定时限或者经甲方批准的延期时限内按《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通用大纲(试行)》(郑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格式完成咨询评估报告;(四)累计两次拒绝接受委托任务;(五)因咨询评估报告的重大失误,严重影响后续审批、工程建设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六)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对咨询评估机构建立信用记录,纳入郑州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情节严重的列入信用黑名单,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两年之内不能参与甲方委托的咨询评估事项。第十一条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1、甲方和乙方签订委托协议书时需向乙方提供(或委托项目单位提供)自身现有的资料;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委托咨询评估报告、份数、地点及按合理的咨询周期协商的时间:自甲方和乙方签订委托协议书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不得超过20日历天),乙方在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6会向甲方交付委托咨询评估报告3份。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3.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方法1.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2.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四条协议生效及文本1.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3.本协议双方落款的地址、联系方式为双方信息文书送达地址,变更须经书面通知。该地址为本合同项下各种文书及发生争议时所涉诉讼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相关诉讼文书按上述地址进行送达,因无人签收、拒收等原因导致被退回的,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第十五条协议的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7第十六条协议附件1.本协议附件包括征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2.本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51号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512室电话:0371-56805995电话:18530087887签约时间:2023年12月28日签约时间:2023年12月28日签约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附件:咨询评估服务采购费用标准一、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服务采购费用参考价格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分档采购费用单位:万元估算投资额咨询评估项目3000万元-1亿元1亿元-5亿元5亿元-10亿元10亿元-50亿元50亿元-130亿元130亿元以上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报告)3-66-88-1010-1212-18182.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分档采购费用单位:万元估算投资额咨询评估项目1000万元及以下1000万元-3000万元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报告)23R单位:万元9政府采购廉政合同甲方: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乙方: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合同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赔赔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七)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甲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甲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乙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乙方利益。(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协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扶甲方从事不属于甲方义务的工作。(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甲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甲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甲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甲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甲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根据经济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欠款项,不得超进度拨付款。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义务的,须向乙方承担经济合同总额3%的经济违约责任。(二)甲方发生多次违反廉政合同约定内容,乙方有权将甲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进入乙方作业市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三)乙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五条:检查方式本合同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监督,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同经济合同期限。第七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采购办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单位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51号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512室联系电话:0371-56805995联系电话:1853008788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委托咨询评估机构服务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郑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