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 宣传发动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2024)



南磨房乡2023-2024年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0523210200011783-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南磨房乡2023-2024年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523210200011783-XM001
四、项目名称: 南磨房乡2023-2024年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
联系方式: 67322223
供应商(乙方): 北京南磨房乡绿化保洁服务中心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南磨房乡2023-2024年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60.802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0-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2-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绿化公司-以北-南磨房地区2023-2024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项目.pdf

合同编号:南磨房地区2023-2024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项目(广渠路以北)委托服务合同甲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乙方:北京南磨房乡绿化保洁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南磨房乡2023-2024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项目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服务内容根据甲方要求,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日常运行规范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朝阳区南磨房地区广渠路以北8个社区(即百子湾北、金海、石门、百子湾西、赛洛城、广百西路、百子湾东、东郊)的垃圾分类工作水平,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完成:1.居住区内垃圾分类日常运行;2.垃圾分类源头宣传发动;3.开展厨余垃圾收集及清运,收集率达18%以上(按市、区要求动态调整收集率指标);4.居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维护;5.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并建立统计体系:6.其他临时性工作。具体工作要求:1.配备整理员,按照每200户配置1名整理员的标准进行配备(不含司机、项目经理等),整理员应受过专业培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操控能力强、身体健康。2.整理员负责厨余垃圾的收集,保证厨余垃圾纯净度,对未按规范投放的混合垃圾进行二次分拣,确保厨余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8%以上(按市、区要求动态调整收集率指标)。将厨余垃圾收集至附近分类垃圾楼,或集中至甲方规定的点位,便于厨余运输车收运,并做好清运记录。3.负责垃圾分类源头宣传发动工作。每个垃圾分类投放桶站设立1名垃圾分类指导员或志愿者等值守人员,在每天早7时-9时、晚6时-8时(夏季晚7-9时)负责引导居民精准投放分类垃圾,对未分类的居民进行劝导,并帮助居民进行再分类,保证垃圾分类纯净。同时,开展入户宣传,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每社区(村)每个阶段(三个月为1个阶段)不少于1次。4.负责每日对垃圾分类投放桶站、大件垃圾及装修垃圾暂存点等基础设施进行保洁,包括垃圾桶、桶架、围栏等设施,确保垃圾分类桶、桶站、围栏等外观干净整洁,垃圾桶分类标识完好,对破损的标识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进行更换;每日巡查过程中,将发现的桶站满冒、小区装修垃圾乱堆放、大件垃圾乱堆放等环境问题上报甲方以及所在物业;对小区中设立的各类垃圾分类公示牌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完整、外观清洁,公示内容与小区实际情况相符合;负责及时做好小区各类垃圾分类公示牌的信息更新,确保公示牌信息准确,按照各小区进行整理,电子版上报甲方;对松动公示牌进行加面,减少公示牌损耗。5.按照现有10个可回收物交投点持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如有增加点位需同样保障)。在服务范围内,按照市级标准要求规范设置交投点,包括人员着装、车辆、围栏等,并公示回收价格和服务电话。6.扩大收集渠道,做到应收尽收,不同种类的物品应当分类贮存。可以通过“预约上门”、“定点交投”等方式开展回收工作,方便单位和个人交售可回收物品,并做好清运记录。7.整理员等工作人员在上岗时间应统着装、佩带绿袖标和胸卡。8.配合属地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接受市、区、街乡政府检查考核。9.每月汇总厨余垃圾收集量、再生资源回收量和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形式报甲方。10.其他临时性工作。11.乙方受甲方委托,应按照相关文件及要求,及时完成服务事项。第二条服务方式及要求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以派驻方式,在相关社区(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接受社区的管理和监督。2.负责居民小区垃圾分类门常运行工作,包括:宣传发动、分类收集、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作并建立统计体系等。3.乙方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技术路线及分类模式,加强厨余垃圾及再生资源回收力度,实现“两网融合”。乙方根据作业岗位配置要求,配置作业人员,加强作业管理监督。4.乙方可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设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5.乙方接受甲方、社区(村)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等。乙方按照北京市、朝阳区及甲方关于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及标准,开展日常运行服务工作。依据北京市、朝阳区及甲方垃圾分类门常运行检查考评方法及标准,2接受市、区、甲方及社区(村)检查考核。6.乙方每月编写垃圾分类日常运行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汇总厨余垃圾收集量、再生资源回收量,于次月5日内书面上报甲方,由甲方确认签字。7.乙方每阶段(每三个月为1个阶段)要将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将相关影像资料形成汇报材料(具体可以是制作汇报ppt、小片等):每阶段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向甲方对上阶段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并提交书面材料,建立良好沟通机制。8.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参加必要临时任务,如上级指派工作任务、宣传培训活动、业务分析会等临时任务。9.项目总结报告。乙方于全部服务期限结束后10日内提交全部服务期间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报告,由甲方确认签字。10.乙方所有文档管理符合相关规范,在项目完成后提供给甲方,并向甲方提交项目报告,对工作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11.乙方应按投标方案,自行配备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等,并自行运营维护,甲方不再额外投入资金进行补充完善。12.乙方需自行配备合规的电动三四轮车和驾驶人员,用于厨余垃圾清运。第三条服务期限及起止时间服务期限一年,自2023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15日。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服务期间考核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新合同,续签合同服务期限不超过二年。第四条考核验收内容和方式考核验收分为月考核验收、阶段性验收和最终考核验收。月考核验收:月考核成绩按照100分制考核方式,甲方考核成绩占100%。依据《朝阳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运行服务检查考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实施。阶段性考核验收(每三个月为一阶段):阶段性考核成绩以月考核成绩为平均分值,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5分及以上)、合格(80分及以上)、不合格(80分及以下)4个等级,并按照相应比例支付合同款项。最终考核验收:最终考核成绩以服务合同期的平均分值,考核成绩为不合格不得续签新合同。第五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项目服务费为1608020.00元(壹佰陆拾万零捌仟零贰拾元整),其中每阶段服务费用为:402005.00元(肆拾万零贰仟零伍元整)。双方均认为本价格包括了完成本合同包括的所有工作。本合同项下的具体付款方式如下:甲乙双方同意项日服务费按阶段支付,如乙方阶段·考核成绩在“优秀”以下,中方将按相应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支付乙方;阶段扣除费用根据年度全区综合考核成绩(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共12个月的考核成绩平均值)进行相应补发或扣除,扣除部分由区级部门统筹。1.每阶段结束后30日内,由甲方根据阶段检查考核成绩相关比例支付阶段运行服务费用,即按照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5分及以上)、合格(80分及以上)、不合格(80分及以下)4个等级,甲方向区级部门申请支付乙方100%、90%、85%、80%相应比例阶段合同款项。后续如区城市管理部门出具新版考核办法,以最新考核办法为准。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资金为准。2.乙方应在每次收款前向中方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实际支付时间以政府财政资金到账情况为准,甲方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甲方及所派驻社区(村)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乙方实施该项目的组织机构、车辆、设备、人员有权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2.甲方及所派驻社区(村)有权在乙方组织实施该项目过程中随时抽查确认,对乙方违规运作或不实报告给予批评或处罚:3.甲方及所派驻社区(村)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约定,随时安排乙方从事临时性监督检查任务,对于乙方的配合给予评价或奖惩;4.甲方及所派驻社区(村)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对乙方的文档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5.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对乙方的月、阶段报告、项目报告进行审查、监督;6.如果甲方及所派驻社区(村)的工作任务有所变动,甲方有权在不增加任务量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7.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形成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影像资料4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同意,乙方不得进行复制、使用、公开、泄露等。(二)义务1.甲方有义务在项目初期,应乙方要求陪同乙方完整熟悉服务范围和内容,做好所派驻社区(村)及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协调工作,并对相关专业知识进行指导、培训:2.甲方及所派驻社区(村)应为乙方实施该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以利于乙方日常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3.在乙方实施该项目工作过程中,遇到因服务工作产生的冲突或纠纷,甲方应予以积极协调所派驻社区(村)处理,在乙方无违规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积极维护乙方利益;4.甲方须根据有关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乙方有对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和内容进行正常运行、监督检查的权利,不受非法干扰,甲方应予以支持;2.在相关服务范围和内容界限不清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明确;3.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对于合作的协调性和具体业务步骤,乙方有建议甲方及所派驻社区(村)纠正或完善的权利;4.乙方有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二)义务1.乙方有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的义务;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制定该项目包括日常运行、人员岗位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在内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3.在安全条件允许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对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行为予以劝阻,甲方及所派驻社区(村)给予乙方支持;4.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和本合同的约定,按进度认真进行日常运行工作,确保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日常运行工作的及时有效顺利展开;5.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转包或分包;6.乙方不得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检查结果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对于涉密文件、资料,应采取保密措施,严于保守:7.在实施该项目的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发生各种意外、安全事故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乙方应随时检查所配备车辆、设施、设备等使用情况,对于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设备等需及时维修更换,保证监督门常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9.乙方应加强员工的管理,统…服装,严岗位规范,树立良好的形象;10.乙方应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对于在工作中不能够认真负责,工作散漫,业务水平差的员工应及时调整或更换;11.乙方须于每月汇总当月日常运行情况上报月报告,每阶段编写阶段报告,项目完成后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所有相关资料。第八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章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任何··方不得无故违约;2.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履行服务内容,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3.若乙方不能按照投标承诺和本合同约定履行工作,日常运行工作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不合理,经甲方或所派驻社区(村)催告后乙方仍未改正的,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下一阶段服务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利益严重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不少于阶段服务费的50%作为损失赔偿;4.因非不可抗力乙方不能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按时开展工作,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中约定的工作照常履行;5.乙方每月不能按时完成规定的!作任务,缺少任务次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累计出现3次以上,额外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累计出现5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乙方应保证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出现一次虚假错数据、信息,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累计出现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乙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月(阶段)报告、总结报告,不能按时参见甲6方组织的月(阶段)分析会,扣除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累计出现2次,额外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累计出现4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乙方存在原始文档及数据丢失情况,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9.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必要临时任务,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10.乙方未按期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合理化整改建议,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且乙方应继续履行义务;同时甲方有权不支付服务费用直至乙方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合理化整改建议为止。1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同意,乙方以复制、使用等方式侵害甲方知识产权的,乙方除应承担法律相关责任外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价款数额的违约金。12.甲方依据每阶段月平均检查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阶段服务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2次阶段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甲方视情况解除相关合同;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2次阶段考核成绩合格、1次阶段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再与乙方续签合同。13.因乙方服务存在问题导致垃圾分类工作被媒体曝光或市区的主要领导批示等典情,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阶段服务费用的0.5%作为违约金,出现五次以上的、曝光事件重大或反复出现曝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抱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提前终止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目的及招标时的承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退回甲方提供的全部业务数据和文字资料,并退回已支付的未履行合同期限服务费。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2.由于不可抗因素影响本协议继续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3.乙方的投标文件、本合同附件以及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两方补充的任何7协议,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4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中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银行账号:日期:2023.10.16.日期:3023.10.6.8中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日期:2023.10.16.银行账号:3023.10.6.日期:8朝阳区垃圾分类日常运行服务检查考评标准项目考核内容评分细则分值考评形式1宣传发动桶站值守,在规定时间内,每个投放站点应设置-名值守人员,指导垃圾分类投放。未设置桶站值守人员或无人值守,每处次扣1分。5现场核查1宣传发动居民小区应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小区内设置海报、条幅、视频等宣传垃圾分类,小区公示牌、桶站公示牌设置宣传海报、图片等未营造宣传氛围,每小区扣3分。3现场核查1宣传发动居民应将分类垃圾精准投放到分类收集桶。经检查,居民未分类进行投放,每处次扣0.5分。3现场核查2分类投放容器或收集站点满足投放需求。采用定时定点收集按约定时间规范运行。通过密闭式清洁站或集中点转运的,收集环节采取“桶换桶”方式。无容器或站点,每处次扣0.3分;未按定时定点规范运行,每处次扣0.3分;未采取桶换桶方式,每处次扣1分。5现场核查2厨余垃圾规范处置。依据有关规定,各办事处应及时对密闭式清洁站或集中点的厨余垃圾进行现场认定,认定一致计入厨余垃圾量,建立厨余垃圾联单确认制度。各办事处应留存每车次认定情况相关影像资料备查。未进入密闭式清洁站内厨余垃圾收集箱或集中点内的扣3分;进入密闭式清洁站内或集中点内的厨余垃圾质量不合格(包括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混合收运),每次扣1分;不能提供完整的影像资料,每车次扣1分。3现场核查资料核查2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分类纯净,符合质量要求。分类不纯净,每处次扣0.5分;故意设置空桶规避检查的,每处次扣3分。62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占比率厨余垃圾量应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18%(按市、区要求动态调整收集率指标),考评范围内厨余垃圾占比率=厨余垃圾量/(厨余垃圾量+其他垃圾量)。进入有称重系统的规范的处理设施,并经认定合格的计入厨余垃圾量。每减少0.5个百分比扣0.4分,此项累计扣10分。每增加0.5个百分比增0.4分,加到10分为止。10数据核查3再生资建立再生资源规范收体系,每个小区建立,一个交管理。利用电话、APP等预约方式上门回收。投点(固定回收站点),并做好站点日常运行维护无交投站点,每处次扣1分;未能规范回收,每处次扣0.5分;站点存在脏乱差问题,每处次扣0.5分;未提供APP等预约服务方式,每处次0.5分;未建立清运记录,每处次扣0.5分。5现场核查4有害垃圾应设置有害垃圾投放站点,并做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无投放站点,每处次扣!分;维护管理不到位,每处次扣0.5分。5现场核查5大类分流装修垃圾规范投放,做好日常维护管理。未规范投放,每处次扣0.5分;清运不及时,每处次扣0.5分。5现场核查5大类分流大件垃圾规范投放,做好日常维护管理。未规范投放,每处次扣0.5分:清运不及时,每处次扣0.5分。5现场核查收集车辆要密闭、有分类标识,作况良好,车容整洁。不密闭,每处次扣0.5分无垃圾分类标识,每处次扣0.5分外观不洁,每处次扣0.5分。36通用要求收集容器、站点及周边环境整洁容器不洁、周边环境差,每处次扣0.3分;标识破损、无标识、不规范,每处次扣0.3分。2现场核查6通用要求桶站建设达标。设置不规范,每处次扣!分。有破损,每处次扣0.5分;外观不洁,每处次扣0.5分;6现场核查6通用要求小区容器无满胃清运及时。满冒清运不及时,每处次拍分。4现场核查6通用要求各类垃圾不得混装混运。混装混运,每处次扣7分,7现场核查7人员管理按照每200户配置1名整理员要求,落实人员到岗,按时上岗,统着装,佩戴胸卡。未按标准人数配备整理员,每处次扣!分;未按时上岗,每处次扣1分;人员在岗,但做无关垃圾分类的事,每处次扣0.5分:未统着装及佩戴胸书,每处次扣0.5分;7现场核查材料核查8积分奖励建立积分奖励体系,通过积分奖励的方式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未建立体系,每次扣3分;未及时开展积分兑换(每月至少1次),每个次扣1分。3现场核查材料核查9督办整改若出现市级问题督办及通报、市区领导批示问题督办、负面报道等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经核实,每个次扣2分;不能及时整改反馈,依督办次数每次加扣2分。5现场核查材料核查10材料报送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未报送,每个次扣2分;延迟1日扣0.5分;3材料核查1附加项日第三方运行服务单位应积极配合属地办事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垃圾分类日常运行服务。若第三方运行服务单位服务的居住小区被市级及以上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宣传报道,并经属地办事处确认的,或被选为市级及以上领导垃圾分类调研点位的,给予适当加分。拒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经核实,每个次扣5分;每阶段出现3次以上或办事处出具书面清退报告,将中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赔偿。被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并经属地办事处确认的,每个次加2分;被选为市级及以上领导垃圾分类调研点位的,每个次加2分。5现场核查材料核查M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朝垃圾分类指办[2023]20号关于印发《朝阳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指标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2023-2024年垃圾分类服务经费调整情况,新增考评奖励机制,对照《居住小区(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五有”“四好”标准》,调整考核标准和细则。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朝阳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指标方案(2023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朝阳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指标方案(2023年修订版)城市管朝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代章)2023年10月9日(联系人:耿金超;联系电话:673257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 宣传发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