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配送供应商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惠州市社会福利院(惠州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惠州市社会福利院采购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的合同公告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惠州市社会福利院采购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2-28 10:27:57
采购计划编号:441301-2024-00002 预算金额:745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4〕001号

二、合同名称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采购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

三、项目编号

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4〕001号

四、项目名称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采购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州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古塘坳大道福寿路
联系方式:0752-5752997
供应商(乙方): 牧禾农产品(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彩姿北路28号牧禾科技产业园C栋101
联系方式:134228800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采购食材配送服务
1(项)
7,450,000.00
7,450,000.00

合同金额: 7,450,000.00元,大写金额:柒佰肆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1日至2026年01月31日
履约地点:惠州市社会福利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
202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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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301-2024-00002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4)001号项目名称:惠州市社会福利院采购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1/10甲方(采购方):惠州市社会福利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朱可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古塘坳大道福安路8号联系人:程海军联系方式:0752-5752997乙方(供应方):牧禾农产品(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志平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彩姿北路28号牧禾科技产业园C栋101联系人:邱英东联系方式:13422880051根据惠州市社会福利院采购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老人及政府供养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用餐提供食材配送。乙方主要供应的食材品类为:1.1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鸡、鸭、鹅、鱼、禽蛋等;1.2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1.3干货、粮油面、调料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副食品等。第二条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柒佰肆拾伍万元(¥74500000元)人民币(具体金额按实际供应食材双方结算确认为准)。2/10第三条价格3.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下一个月份的食材报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下个月的基准价格。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如遇地域性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因或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采取甲方认可的其他途径进行定价后双方书面确定。3.2基准价格以惠州市发改局网站公布“重要商品价格公示”中的零售均价作为参考,并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对公示价格中未包含的食材的价格,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食材报价的情确定,并将该食材纳入下一周期报价清单内。3.3甲方有权随时对任意品目食材零售价格进行抽查,如果发现同期价格偏高情况(高于同期周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格或大型超市最低价),甲方当月有权按照调查结果(周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格或大型超市最低价)进行结算,乙方必须执行。3.4甲方临时需求的食材不在核定的供货价格清单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人要求供货配送。供货价格由双方情确定,将该食材应纳入下一周期的食材报价清单内,并按本条的定价原则确定供货价格。3.5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20%)。3.6最终结算价不得高于同期惠城区周边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第四条付款方式4.1本合同采用按月据实结算的方式。在办理支付手续时,乙方应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由甲方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确定的基准价和中标下浮率,甲方签字的送货清单、验收单、乙方开具的发票进行货款结算,所有货款以对公转账方式结算。3/104.2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配送结算清单提供至甲方,每月15日前,双方完成上月实际采购货款核对;货款核对完成后,乙方应自核对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申请支付货款,且应附上相应资金支付方式及发票。4.3甲方依据财务及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付款,因资金原因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相应费用给乙方时,乙方表示谅解,并同意不将此种情形视为甲方违约,不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支付为由停止配送服务。4.4结算价包括所有成本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费、检验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食品采购、检验费用在内的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全包价,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4.5乙方的收款信息为:公司名称:牧禾农产品(深圳)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城支行账号:41029400040065293乙方应保证以上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如需变更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利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五条交付5.1本合同项下采购食材的交付地点为惠州市社会福利院,地址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古塘勘大道福安路8号。5.2乙方须于每天上午7:00前(或与甲方约定的时间)按甲方的订单数量保质保量运至交付地点。如乙方遇到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给甲方,需至少提前4小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需赔偿甲方损失。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延缓送货,则不追究乙方责任。但乙方需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送货时间。第六条包装与标志、运输4/106.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6.2标志:每件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6.3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暖连不中断。第七条验收7.1验收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规范标准、环保标准;(2)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3)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前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验收要求。7.2卫生质量标准: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中国境内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和采购人有关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乙方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食材农残检验报告等随同供货清单交由甲方。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7.3验收方式: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甲方验收小组成员负责按照清单-过磅-核对-入库的程序完成对当天所供货物的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证明文件、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及单价品种。甲方应在每次验收时在验收记录本上详细注明所验收货物的名称、数量等事项并交由乙方进行核对,乙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在采购登记记录本上签明意见和签收人的名字及日5/10期。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送货。7.4验收异议处理:若验收发现食品安全有质量、数量,规格问题,对危及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发现腐败变质异味、污染变质等情形,原则上乙方应在1小时内无条件按甲方需求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退换货处理。若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货物退换,影响到甲方使用,则甲方有权自行进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乙方送货数量与订单不符,则对于少送部分,甲方有权选择按照实收数量更改订单,或要求乙方在1小时内补齐;对于多送部分,甲方有权拒收。第八条乙方的义务8.1乙方应保证所有送货产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8.2乙方应当按约准时送货。8.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供货清单,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采购来源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提前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8.4乙方保证所供货物重量的准确性及品质的可靠性,方不得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货物,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验收,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乙方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6/10方负责,原则上在1小时内无条件更换好所需食品,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9.2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若乙方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3若因乙方食品卫生或食品质量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资格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9.4如果乙方供应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5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乙方有虚报或隐满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9.6若乙方的供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当调查取证并知会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服务期间累计超过三次违反合同约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9.7本合同履行行期间,如乙方出现被主流媒体负面曝光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9.8甲方以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考核办法对乙方履行本合同实施考核。1、结算额的支付,以月度考核为依据。评分采用100分制。得分分值XW80分,全额拨付配送费;得分分值70分≤X费5%;得分分值60分≤x视为不及格,如乙方出现考核不及格的,扣减当月配送费20%。若出现2次考核不及格,甲方将终止合同,费用结算将扣除违约赔偿、未通过验收7/10部分等应扣款项后按照已履行的部分支付,未履行的部分不再支付,同时将相关情况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合同终止后,甲方将重新进行采购,在此过渡期间,食材由甲方自行采购。2、扣分需由甲方提供图片或其他信息证据记录。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考核表内容进行调整。若乙方的每月服务考核满意度出现得分分值低于60(含60)分或一年内连续3个月低于合格满意度或一年内累计出现低于合格满意度次数超过6次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甲方的损失金额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赔偿金。9.9乙方应及时对甲方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改的,甲方将发出警告信1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信息3次,甲方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解除本合同。9.10甲方应按约付款,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接受服务。若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个自然日的,则从第31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第十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在合同到期且甲乙双方结算清货款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第十一条保密条款乙方应当对因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知悉的文本、信息、会议纪要等材料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披露至第三人。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而终止。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及解除12.1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的,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应将变更、中8/10止或解除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火灾、台风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向对方提供相关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提供的证明文件,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甲乙双方可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通知甲乙双方约定的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甲方:程海军联系方式:0752-5752997乙方:邱英东联系方式:13422880051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均真实有效,如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时,应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延迟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通知自送达之日发生效力。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对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就本合同项下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附则16.1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包括:(1)项目编号为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4)001号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2)食材供应服务满意度考核表;9/10各文件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双方协商确定。1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共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变更本合同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签订日期:V9P年2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En21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配送供应商 食材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