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洒水洗扫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2024)



青云店镇道路洒水洗扫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1523210200013691-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青云店镇道路洒水洗扫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523210200013691-XM001
四、项目名称: 青云店镇道路洒水洗扫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5号
联系方式: 80286557
供应商(乙方): 北京国欣昊业清洁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青云店镇道路洒水洗扫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66.885195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2-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2-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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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店镇道路洒水洗扫服务项目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青云店镇道路洒水洗扫服务项目委托人(甲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受托人(乙方):北京国欣昊业清洁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2月5日第1页共8页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协议双方就青云店镇道路洒水洗扫服务及冬季扫雪铲冰应急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甲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乙方:北京国欣昊业清洁有限公司第二条合同服务范围1.青云店镇道路(洒水)面积测绘文件中25条道路,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青云店镇域内,按照青云店镇政府要求开展扫雪铲冰应急工作。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668851.95元;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陆万捌仟捌佰伍拾壹元玖角伍分。第四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按乙方履行服务的具体情况,根据本合同约定及国家现行或强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周期:甲方每月进行检查,市区级检查不定期。甲方有权根据检查结果自应付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罚款。处罚标准:市区检查问题每1处处罚金额人民币1万元;镇级检查每1处处罚金额人民币1000元;乙方未按照甲方指令开展规范作业的,甲方可按mi照事件影响程度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1000至20000元。乙方5辆洒水车、1辆吸扫车需由甲方安装GPS定位器,每日洒水作业强度无法满足合同第七条要求的,根据事件影响程度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1000至20000元。处罚金额于当月乙方委托服务费中扣除,从当季度应付款项中核减。付款周期:由甲方按季度定期支付,每季度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扣除季度内罚款后的剩余款项。合同服务期最后一季度,在本合同服务完毕后进行结算审计,最终以审定金额为标准,支付合同总价款所有剩余款项。甲方付款前,乙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付款要求:因甲方系财政拨款单位,如因财政或有关部门就本次采购合同资金未能及时拨款到位,待资金到位后向乙方付款,而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甲方亦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乙方不得拒绝或延期履行义务,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合同签订规则与生效1、服务期限:1年合同起止日期:2024年月5日-2005年2月4日2、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全权代表签署且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第六条乙方需完成的服务内容1.洒水吸扫:负责镇域内25条道路(面积约803871.07平米)洒水降尘、吸扫车吸扫路面,提供不低于5辆且型号不低于10T的洒水车。提供1辆道路吸扫车型号不低于18T(配置洗扫冲收功能),上述车辆均隶属本公司车辆。2.扫雪铲冰:负责青云店镇域内,冬季按照青云店镇政府要求,使用5辆且型号不低于10T的洒水车,对指定道路喷洒盐水,开展扫雪铲冰应急工作。第七条乙方需达到的服务标准1.通过洒水降尘、吸扫清理等作业方式有效改善责任段内环境,达到整洁干净的效果。2.洒水车春、夏、秋季每日洒水不低于四遍,冬季洒水作业根据实际温度调整作业频次,路面温度低于0℃停止洒水作业。3.吸扫车对责任区道路及时吸扫作业,达到整洁干净的效果。4.每日巡回检查保持道路整洁做到无污物、无垃圾,做到随脏随清理。5.降雪天气,随时按照青云店镇政府要求派遣5辆洒水车喷洒盐水作业,确保积雪融化,道路畅通。6.其它依据甲方上级政策考核调整确定的要求和标准。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如在监督或审核的过程中发第3页共8页现乙方工作违反相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行使处罚权力,乙方需立行立改且承担相应处罚。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成果、相关记录资料进行抽样检查,以检验其工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3.甲方根据服务需求制定相应的督查考核方案,对乙方的服务情况实行月考核。4.甲方有权根据辖区工作需要,调整乙方服务地点、服务范围。5.乙方未按照要求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甲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按照实际经济损失追究乙方违约责任。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合同价款。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3.乙方保证对在谈判、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或未公开工作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合同项下,乙方工作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乙方应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15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5.乙方提供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由乙方承担自身车辆及委派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失,以及给他人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6.乙方与为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乙方按时支付工资、缴纳劳动保险以及其他费用。不得因甲方未支付款项而影响支付;否则第4页共8页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未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作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拒绝支付。7.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则其他任何争议、纠纷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就一切损失向乙方追偿。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服务或提交服务成果,经双方协调,乙方仍不能完成的情况。(2)乙方提供的某一项服务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经改正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3)合同期内甲方监管范围内发生因乙方工作过失引起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况。(4)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合同内容。2、乙方安排的本项目服务人员在完成本项目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向第三人先行垫付赔偿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结算时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第十条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15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5页共8页第十二条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一)、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流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2、在市级或区级环境治理等类型与环境相关的考核评比中应使甲方尽量争取靠前的排名,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所有参评考核单位中排名在最后的20%中,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支付乙方该合同产生的任何钱款。第十三条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但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四条转让和分包W1、本合同不能转让。12、本合同不能分包。3、若乙方实施合同第十四条第1、2款中所提到的将本合同分包或转让,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且有权决绝支付乙方分包或转让后期间所产生的服务费。第十五条其它1、本合同须由双方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章。2、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开始至本合同约定服务全部完成时止。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第6页共8页由双方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方为有效。4、本合同双方均同意接受大兴区政府相关机构的结果查究。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均无正文。甲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乙方:北京国欣昊业清洁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浓你文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中鼎北路1号3层301-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162电话:电话:1531176117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孙村支行帐号:帐号:0903090103000006263第7页共8页附件:青云店镇道路(洒水)面积测绘明细表青云店镇道路(洒水)面积测绘明细表青云店镇道路(洒水)面积测绘明细表青云店镇道路(洒水)面积测绘明细表青云店镇道路(洒水)面积测绘明细表序号道路名称长度(km)道路面积(m)备注1G10411.9150090.182G1052.152827.823G2303.379230.074曹西路0.85446.65华杨路1.47480.56凤河路1.613417.247高野路4.327538.018旱河路4.426692.239解周路320397.9510劳保厂路318030.3111六环辅路北侧4.438778.6612六环辅路南侧4.944093.8713青采路6.348823.2314青华路5.130506.4315青老路1.68647.4816青礼路1.421641.3517青魏路3.625071.8118三千路2.814678.2719石鲍路3.117591.1720双北路2.516796.5721孙华路4.56075322孙华路南沿2.110543.323西孝路2.424552.3424赵大路1.712856.425中水渠路4.527386.28青云店镇道路(洒水)总长度青云店镇道路(洒水)总长度86.786.786.7青云店镇道路(洒水)总面积青云店镇道路(洒水)总面积803871.07803871.07803871.07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洒水洗扫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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