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小反刍兽疫疫苗 小反急兽疫活疫苗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兽药饲料检测所)2024)
2024年度小反刍兽疫疫苗采购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CQS23A02429-02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小反刍兽疫疫苗采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QS23A02429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小反刍兽疫疫苗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开发园区宝石路3号
联系方式:023-89138925
供应商(乙方):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卫星路46号1栋201室
联系方式:023-612579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兽用疫苗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采购品目 用于采购全市2024年度小反刍兽疫疫苗,详见附表。
主要标的数量:1.00批
主要标的单价:¥646000.0000
合同金额:¥646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2-2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26 00:0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24014-小反刍-天康.pdf
甲方合同编号:CQADCC-WZ-2024014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CQS23A02429)甲方(需方):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计价单位:元乙方(供方):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计量单位:万头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万头份)综合单价(元/万头份)总价(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小反急兽疫活疫苗50头份/瓶或100头份/瓶1703800646000按需方要求按需方指定地点备注:本合同价格为包干价,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款、相关税费、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和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备注:本合同价格为包干价,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款、相关税费、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和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备注:本合同价格为包干价,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款、相关税费、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和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备注:本合同价格为包干价,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款、相关税费、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和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备注:本合同价格为包干价,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款、相关税费、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和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备注:本合同价格为包干价,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款、相关税费、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和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备注:本合同价格为包干价,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款、相关税费、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和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合计人民币(小写):¥646000.00元合计人民币(小写):¥646000.00元合计人民币(小写):¥646000.00元合计人民币(小写):¥646000.00元合计人民币(小写):¥646000.00元合计人民币(小写):¥646000.00元合计人民币(小写):¥646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陆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陆仟元整、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最新或最佳的原材料生产,其质量、性能、技术规格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标签和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要求,每批次产品提供合格的、真实有效的批签发报告;标签及包装上明示的产品名称、文号、批号、商标、规格、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贮存条件、防伪标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企业名称等信息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真实有效;保证疫苗在符合规定的低温贮藏条件下运送,并提供真实、符合要求的全运输过程温度监控记录。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全部质量问题负责,需方有权对供方提供的产品作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供方法律责任。2、疫苗使用过程中出现苗源反应引起的畜禽死亡或因免疫失败而导致疫情发生的,供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因注射疫苗引起的畜禽副反应或死亡的,经双方联合调查确认后,由供方负责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2)在规定的免疫保护期内,免疫后的动物又发生疫情时,供方接到需方电话或包括传真在内的其他方式通知后,应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3、在疫苗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疫苗的副反应大或免疫效果差,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供方合同数量中调整采购比例;情况严重的,需方有权立即停止采购该产品,并将库存疫苗做退货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二)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2、保修范围: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3、服务措施: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4、质保期后服务: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最新或最佳的原材料生产,其质量、性能、技术规格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标签和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要求,每批次产品提供合格的、真实有效的批签发报告;标签及包装上明示的产品名称、文号、批号、商标、规格、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贮存条件、防伪标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企业名称等信息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真实有效;保证疫苗在符合规定的低温贮藏条件下运送,并提供真实、符合要求的全运输过程温度监控记录。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全部质量问题负责,需方有权对供方提供的产品作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供方法律责任。2、疫苗使用过程中出现苗源反应引起的畜禽死亡或因免疫失败而导致疫情发生的,供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因注射疫苗引起的畜禽副反应或死亡的,经双方联合调查确认后,由供方负责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2)在规定的免疫保护期内,免疫后的动物又发生疫情时,供方接到需方电话或包括传真在内的其他方式通知后,应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3、在疫苗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疫苗的副反应大或免疫效果差,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供方合同数量中调整采购比例;情况严重的,需方有权立即停止采购该产品,并将库存疫苗做退货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二)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2、保修范围: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3、服务措施: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4、质保期后服务: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最新或最佳的原材料生产,其质量、性能、技术规格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标签和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要求,每批次产品提供合格的、真实有效的批签发报告;标签及包装上明示的产品名称、文号、批号、商标、规格、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贮存条件、防伪标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企业名称等信息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真实有效;保证疫苗在符合规定的低温贮藏条件下运送,并提供真实、符合要求的全运输过程温度监控记录。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全部质量问题负责,需方有权对供方提供的产品作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供方法律责任。2、疫苗使用过程中出现苗源反应引起的畜禽死亡或因免疫失败而导致疫情发生的,供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因注射疫苗引起的畜禽副反应或死亡的,经双方联合调查确认后,由供方负责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2)在规定的免疫保护期内,免疫后的动物又发生疫情时,供方接到需方电话或包括传真在内的其他方式通知后,应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3、在疫苗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疫苗的副反应大或免疫效果差,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供方合同数量中调整采购比例;情况严重的,需方有权立即停止采购该产品,并将库存疫苗做退货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二)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2、保修范围: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3、服务措施: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4、质保期后服务: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最新或最佳的原材料生产,其质量、性能、技术规格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标签和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要求,每批次产品提供合格的、真实有效的批签发报告;标签及包装上明示的产品名称、文号、批号、商标、规格、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贮存条件、防伪标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企业名称等信息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真实有效;保证疫苗在符合规定的低温贮藏条件下运送,并提供真实、符合要求的全运输过程温度监控记录。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全部质量问题负责,需方有权对供方提供的产品作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供方法律责任。2、疫苗使用过程中出现苗源反应引起的畜禽死亡或因免疫失败而导致疫情发生的,供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因注射疫苗引起的畜禽副反应或死亡的,经双方联合调查确认后,由供方负责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2)在规定的免疫保护期内,免疫后的动物又发生疫情时,供方接到需方电话或包括传真在内的其他方式通知后,应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3、在疫苗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疫苗的副反应大或免疫效果差,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供方合同数量中调整采购比例;情况严重的,需方有权立即停止采购该产品,并将库存疫苗做退货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二)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2、保修范围: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3、服务措施: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4、质保期后服务: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最新或最佳的原材料生产,其质量、性能、技术规格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标签和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要求,每批次产品提供合格的、真实有效的批签发报告;标签及包装上明示的产品名称、文号、批号、商标、规格、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贮存条件、防伪标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企业名称等信息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真实有效;保证疫苗在符合规定的低温贮藏条件下运送,并提供真实、符合要求的全运输过程温度监控记录。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全部质量问题负责,需方有权对供方提供的产品作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供方法律责任。2、疫苗使用过程中出现苗源反应引起的畜禽死亡或因免疫失败而导致疫情发生的,供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因注射疫苗引起的畜禽副反应或死亡的,经双方联合调查确认后,由供方负责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2)在规定的免疫保护期内,免疫后的动物又发生疫情时,供方接到需方电话或包括传真在内的其他方式通知后,应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3、在疫苗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疫苗的副反应大或免疫效果差,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供方合同数量中调整采购比例;情况严重的,需方有权立即停止采购该产品,并将库存疫苗做退货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二)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2、保修范围: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3、服务措施: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4、质保期后服务: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最新或最佳的原材料生产,其质量、性能、技术规格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标签和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要求,每批次产品提供合格的、真实有效的批签发报告;标签及包装上明示的产品名称、文号、批号、商标、规格、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贮存条件、防伪标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企业名称等信息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真实有效;保证疫苗在符合规定的低温贮藏条件下运送,并提供真实、符合要求的全运输过程温度监控记录。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全部质量问题负责,需方有权对供方提供的产品作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供方法律责任。2、疫苗使用过程中出现苗源反应引起的畜禽死亡或因免疫失败而导致疫情发生的,供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因注射疫苗引起的畜禽副反应或死亡的,经双方联合调查确认后,由供方负责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2)在规定的免疫保护期内,免疫后的动物又发生疫情时,供方接到需方电话或包括传真在内的其他方式通知后,应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3、在疫苗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疫苗的副反应大或免疫效果差,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供方合同数量中调整采购比例;情况严重的,需方有权立即停止采购该产品,并将库存疫苗做退货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二)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2、保修范围: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3、服务措施: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4、质保期后服务: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最新或最佳的原材料生产,其质量、性能、技术规格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标签和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要求,每批次产品提供合格的、真实有效的批签发报告;标签及包装上明示的产品名称、文号、批号、商标、规格、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贮存条件、防伪标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企业名称等信息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真实有效;保证疫苗在符合规定的低温贮藏条件下运送,并提供真实、符合要求的全运输过程温度监控记录。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全部质量问题负责,需方有权对供方提供的产品作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供方法律责任。2、疫苗使用过程中出现苗源反应引起的畜禽死亡或因免疫失败而导致疫情发生的,供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因注射疫苗引起的畜禽副反应或死亡的,经双方联合调查确认后,由供方负责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2)在规定的免疫保护期内,免疫后的动物又发生疫情时,供方接到需方电话或包括传真在内的其他方式通知后,应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3、在疫苗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疫苗的副反应大或免疫效果差,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供方合同数量中调整采购比例;情况严重的,需方有权立即停止采购该产品,并将库存疫苗做退货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二)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2、保修范围: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3、服务措施: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4、质保期后服务: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1-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疫苗实际供货量(按头份计算)的0.5%配送肾上腺素到指定地点,作为免疫副反应急救药品。三、交提货方式(一)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后,供方按照需方的发货通知单的要求执行。将需方采购的疫苗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并在规定的低温购藏条件下,送往指定地点和收货单位,运费由供方承担。(二)疫苗送达收货单位后,供方应提供合格产品批签发报告、运送温度记录及动物疫病防控物资收货单(一式三份),收货单位根据验收要求对送达的疫苗进行核验,符合要求后,由收货单位收货人在动物疫病防控物资收货单上签字,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后生效。供方应将所有有效的动物疫病防控物资收货单、批签发报告、运送温度记录、出库单交需方核验存档。四、验收标准、方法:(一)验收要求:1、供方必须保证所供应疫苗送达时,剩余有效期完全满足需方的要求:狂犬病灭活疫苗和小反急兽疫活疫苗剩余有效期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禽流感灭活疫苗和口蹄疫灭活疫苗剩余有效期7个月以上(含7个月)。2、需方按质量标准和疫苗的具体要求,对所有疫苗进行逐件核验(包装、产品名称、文号、批号、商标、规格、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贮存条件、防伪标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企业名称)。需方经核验发现该批货物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于到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通知供方,全部退回该批疫苗。3、产品说明书内注意事项与瓶签说明必须一致。4、在需方查验货物时如数量少于订货数量,以需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按需方要求决定是否补发;如数量多于订货数量,由需方根据需要决定接受或退货。5、疫苗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破损或失效由供方负责。(二)供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应于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需方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五、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收货数量和采购价格结算,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六、违约责任:1、供方不能按期交货时,需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需方。除非需方书面同意延期,否则每延期1天,供方按延期交付货物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如供方逾期交货时间达10天的,需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并有权将相关情况上报给采购计划主管部门,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2、供方所提供的疫苗单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谈判文件和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或发现有更换疫苗的(如用其它公司(厂)的疫苗代替或更换商标等),需方有权拒收,并可解除合同。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3、供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4、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供方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及时通知需方。同时,双方应在3日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5、因乙方原因发生的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七、其他约定事项1、若供方不能按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交货期正常交货,需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采购计划主管部门,取消其供货资格。2、如遇国家强制免疫政策出现调整,需方有权按新的国家免疫政策调整或取消采购的部分疫苗品种、类别,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需方有权对供方供应的每一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产品质量的实验室抽检和免疫效果评价,经检测和评价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立即对产品进行退货、终止合同且上报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4、供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4%提供费用,用于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及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或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服务。5、供方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从区县回收废弃疫苗瓶等废弃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6、本项目谈判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授权代表需出示授权委托书。9、其他:本采购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10、本合同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11、双方的送达地址:与合同明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致。任何一方账户信息或通讯信息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事项出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原账户信息支付款项或按原通讯信息进行联系、资料邮寄,因此额外多支出的款项或邮寄文件的手续费用由对方承担。七、其他约定事项1、若供方不能按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交货期正常交货,需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采购计划主管部门,取消其供货资格。2、如遇国家强制免疫政策出现调整,需方有权按新的国家免疫政策调整或取消采购的部分疫苗品种、类别,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需方有权对供方供应的每一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产品质量的实验室抽检和免疫效果评价,经检测和评价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立即对产品进行退货、终止合同且上报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4、供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4%提供费用,用于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及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或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服务。5、供方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从区县回收废弃疫苗瓶等废弃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6、本项目谈判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授权代表需出示授权委托书。9、其他:本采购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10、本合同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11、双方的送达地址:与合同明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致。任何一方账户信息或通讯信息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事项出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原账户信息支付款项或按原通讯信息进行联系、资料邮寄,因此额外多支出的款项或邮寄文件的手续费用由对方承担。需方(章):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宝石路3号联系电话:023-89138910授权代表(签字)供方(章):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区金屯路109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电话:0991-3966056传真:0991-3965715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百园路支行账号:991905563410650授权代表(签字):2天备注:/备注:/签约时间:2024年2月8日签约地点: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3市动物疫控中心合同(协议)授权审批表申请科室:物资科经办人:陈丹妮申请时间:2024年01月26日合同(协议)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CQADCC-WZ-2024014乙方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合同(协议)金额合同(协议)金额646000元合同(协议)主要内容招标采购小反急灭活苗招标采购小反急灭活苗招标采购小反急灭活苗招标采购小反急灭活苗招标采购小反急灭活苗兹授权市动物疫控中心姚璐同志(身份证号:******************)签订本合同(协议)兹授权市动物疫控中心姚璐同志(身份证号:******************)签订本合同(协议)兹授权市动物疫控中心姚璐同志(身份证号:******************)签订本合同(协议)兹授权市动物疫控中心姚璐同志(身份证号:******************)签订本合同(协议)兹授权市动物疫控中心姚璐同志(身份证号:******************)签订本合同(协议)兹授权市动物疫控中心姚璐同志(身份证号:******************)签订本合同(协议)需求科室负责人签字经办科室负责人签字经办科室负责人签字法律顾问意见1.书面意见及签字盖章扫描件附后。口2.类似合同法律顾问已审核,主要条款无变化口3.合同未达到审查标准1.书面意见及签字盖章扫描件附后。口2.类似合同法律顾问已审核,主要条款无变化口3.合同未达到审查标准1.书面意见及签字盖章扫描件附后。口2.类似合同法律顾问已审核,主要条款无变化口3.合同未达到审查标准1.书面意见及签字盖章扫描件附后。口2.类似合同法律顾问已审核,主要条款无变化口3.合同未达到审查标准1.书面意见及签字盖章扫描件附后。口2.类似合同法律顾问已审核,主要条款无变化口3.合同未达到审查标准分管领导意见审查意见:签字:日期:2024.1.26审查意见:签字:日期:2024.1.26审查意见:签字:日期:2024.1.26审查意见:签字:日期:2024.1.26审查意见:签字:日期:2024.1.26主要领导审批审批意见:签字:0、日期:2024.1.26审批意见:签字:0、日期:2024.1.26审批意见:签字:0、日期:2024.1.26审批意见:签字:0、日期:2024.1.26审批意见:签字:0、日期:2024.1.26备注:1.法律顾问审查标准:10万元及以上,或10万元以下,但经办科室认为有必要的。2.该表与合同(协议)原件各1份,按内控制度规定存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反刍兽疫疫苗 小反急兽疫活疫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