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后勤综合保障 其他林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2024)



后勤综合保障项目其他林业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75039-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后勤综合保障项目其他林业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75039-XM001
四、项目名称: 后勤综合保障项目其他林业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7号
联系方式: 69858709
供应商(乙方): 北京聚鸿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后勤综合保障项目其他林业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00.75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2-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2-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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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食堂运维合同.pdf

合同编号:2024-7×L(-03-1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运维合同委托方(甲方):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受托方(乙方):北京聚鸿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受托为甲方所属北京市京西林场内部食堂提供餐饮服务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场地、范围及方式1.服务场地:京西林场管理处场部食堂及下属所有分场管理站食堂。2.服务范围:甲方所提供服务场地仅为甲方委托范围内56名员工就餐用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食堂用途。3.服务方式:全委托方式。C第二条合同金额(人民币)(含税):1007500元(大写:壹佰万柒仟伍佰元整),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第三条合同期限及费用结算方法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2.费用及结算方法:(1)甲方提供以现状为准的厨房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甲方负责水、电、气费用。京(2)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1-3月份食堂运维费用,4月份以后每月初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正规发票后支付当月食堂运维费用,1-11月食堂运维费用¥:84000元(大写:捌万肆仟元整),12月份支付剩余费用¥:83500元(大写:捌万叁仟伍佰元整)。全年累计支付食堂运维费(含税)¥:1007500元(大写:壹佰万柒仟伍元整)。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厨房设备设施正常使用的维修维护及更新费用,对于非正常使用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负责维修。(2)甲方依照国家及北京市餐饮、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其条款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服务标准和质量,并有权要求乙方对违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为乙方履行本协议所需进行的准备工作或其他工作提供合理的进出服务场地的方便。(5)因甲方原因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态进行时,应提前通知乙方。(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问题,乙方除接受相关主管机关的处罚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同时向乙方追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作为甲方内部食堂的服务商,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管人员的工作,遵守国家、政府及甲方对餐饮服务的各项规定、标准和要求,对于甲方合理建议,乙方应有令人满意的响应。(3)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自行改变甲方所提供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食堂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乙方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其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各种保险及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赔偿金等相关经营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和各类政府及行业所需的证件,将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甲方备案。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或任何第三方与乙方员工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5)乙方负责所需原材料订货、验收、储存、出入库、原料账目及加工制作工作,所有工作流程符合行业规定标准。(6)乙方负责内部食堂的管理运营,并为甲方员工提供工作日早餐:主食2种以上、杂粮2种以上、粥和汤各1种、凉菜2种以上(1荤1素)、热菜1种(素菜)、咸菜若干、鲜牛奶、鸡蛋。午餐:主食及点心2种以上、热菜4种以上(1主荤、1半荤、2素)、粥和汤各1种、凉菜2种、酸奶或饮料、水果。晚餐:主食2种、热菜3种以上(1荤、2素)、凉菜1种、粥或汤1种、水果。应甲方要求提供节假日用餐及相关服务,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7)乙方应保证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乙方需在及时通知甲方的同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质量要求向甲方供餐。(8)乙方针对本项目须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停电、水,厨房、食堂起火等预案。(9)依照国家及北京市餐饮、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摆放食堂设施及安全防火等安全保障设施。否则,因此导致被相关监管部门处罚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否则,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11)如甲方对乙方员工工作表现不满意,有权通知乙方更换同资历的工作人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更换。第五条合同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2.乙方餐饮服务未能达到承诺标准或多次与甲方发生纠纷,经甲方书面通报未做整改且改善未能得到甲方书面认可。3.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或多次被食品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谨慎行使和履行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其更正,并在通知中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更正的或更正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3.如因甲方服务场地基础设施(如照明、水电、供暖等)出现故障(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故障),而影响到甲方员工就餐,则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应就出现的紧急情况积极协商解决并且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若乙方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或因乙方造成上述故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4.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双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外。5.合同期满,若甲方尚未履行完下一年度的招投标程序,由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待下一年度新的中标单位产生后,由新中标单位按照中标价格支付甲方超出服务期所产生的费用。第七条,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水灾、雷击、癌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个月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履行或对本合同进行修改。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对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自的保险公司负责。第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所有有关业务往来文件的争议、仲裁、判决解释所在地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附则1.本项目的招比选文件和附件作为本合同附件,该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在不影响整体合同继续履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该合同其他条款。3.凡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业务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章):治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章):00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综合保障 其他林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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