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亮化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
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暨宜宾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楼宇亮化工程(第三次)
合同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暨宜宾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楼宇亮化工程(第三次) 项目所在地:临港区
发包人名称: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飞云路北段70号宜宾汽车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1幢6层
发包人电话:08312317660 承包人名称: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
承包人地址:/ 承包人电话:08312317660
签约合同价:9454912.91元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签订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2024.2.8 计划开工日期:2024.2.9
计划交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2024.4.24
签订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计划开始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质量要求:合格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马翼龙 证件及证号:川151****546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证件及证号:/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证件及证号:
项目描述:2.1工程名称: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暨宜宾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楼宇亮化工程(第三次) 2.2建设规模:项目包含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暨宜宾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两栋办公楼及二期一栋数据机房建筑的外立面照明施工,其中一期办公楼高度98.85米,建筑面积82800平方米,二期办公楼高度91.55米,建筑面积73962㎡,二期数据机房高度24米,建筑面积10818㎡。 2.3建设地点:宜宾三江新区 2.4工期要求:75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2.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备注:
文件名称:
盖章扫描件——084.“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暨宜宾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楼宇亮化工程”施工合同.pdf
合同编号:LGHT-2024-SGFB-084项目编号:DJ2020-004-01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暨宜宾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楼宇亮化工程工合T同项目业主:宜宾市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2月8日目录一、合同协议书1二、通用合同条款5三、专用合同条款.6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43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44附件3廉政合同..46附件4承包人不得拖欠其农民工工资承诺函.50附件5项目管理机构….52附件6承包人资料....53附件7项目经理资料.....59附件8技术负责人63附件9技术标准和要求..67附件10投标工程量清单....68、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全称):宜宾市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全称):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暨宜宾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楼宇亮化工程。工程地点:宜宾三江新区工程内容:项目包含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暨宜宾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二期、二期两栋办公楼及二期一栋数据机房建筑的外立面照明施工,其中一期办公楼高度98.85米,建筑面积82800平方米,二期办公楼高度91.55米,建筑面积73962m,二期数据机房高度24米,建筑面积10818m。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4年2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4月2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5日历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按相关文件规定计取。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玖佰肆拾伍万肆仟玖佰壹拾贰元玖角壹分(人民币)。(小写):9454912.91元。其中,本项目劳务工资为中标金额的25%即:金额(大写)贰佰叁拾陆万叁仟柒佰贰拾捌元贰角叁分(人民币)(小写2363728.23元)(民工工资发放采取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支付专项账户。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师姓名:马翼龙…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川151202020220354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川建安B(2022)1081220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招标文件;9.投标文件;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备采购、调试及技术服2务、建筑安装直至竣工投产,使本工程按合同约定运营,并在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负责修复所有故障和缺陷。十一、项目业主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变更工程参照按《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宜临港投建发(2022)149号)》执行,若有新的管理办法,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十三、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现金或银行保函)及提供压证原件(压证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后,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终止。十四、本合同正本4份,项目业主执1份,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1份;副本4份,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五、合同订立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十六、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2月8日。十七、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2.安全生产合同;3.廉政合同;4.承包人不得拖欠其农民工工资承诺函;5.项目管理机构;6.承包人资料;7.项目经理资料;8.技术负责人资料;9.技术标准和要求;10.投标工程量清单。3签署栏项目业主:宜宾市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发包人: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承包人:四川省第十建筑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时间:2024年2月8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楼宇亮化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