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林甸县鹤鸣湖镇建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林甸县鹤鸣湖镇建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数字乡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数字乡村服务平台1个,网络摄像机监控点位30个)采购项目

采购方名称:林甸县鹤鸣湖镇建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林甸县鹤鸣湖镇建新村

项目周期:60

资金性质:集体

资金来源:

类别:集体

金额:29000

预算价格:29000.0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分期信息: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40%价款。完成相关服务事项且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剩余60%合同价款。

备注:联系人:姜伟忠 联系电话:18546936777

1.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厂家授权书(含品牌型号)、保证金缴纳凭证。并能够提供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具的正规发票。 2.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4月30日前完工。如果4月30日前不能完工,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款项不予支付。3.报名需缴纳保证金5800元,报名截止至2024年3月8日15点整。报名需上传缴款凭证,营业资质。

1.服务内容: 能够搭建数字乡村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后台维护功能,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关联管理,构建民众、企业与政策之间的对应机制,实现信息的直达推送。数字乡村模块将不同政府部门、不同主题的相关信息进行汇聚,形成有条理有管理的信息知识库。民众可直接在门户中,检索、浏览政府部门发布的各类型相关信息,并可查看想要了解的重点信息。 网络摄像机参数:传感器类型:大于等于1/3英寸CMOS;像素:大于等于300万;最大分辨率:大于等于2560×1440;最低照度:大于等于0.01lux(彩色模式);大于等于0.001lux(黑白模式);大于等于0lux(补光灯开启);最大补光距离:大于等于50m(红外)大于等于30m(暖光);补光灯:1颗(红外灯);1颗(暖光灯);镜头类型:定焦;镜头焦距:3.6mm; 镜头光圈:大于等于F2.0;视场角:水平:大于等于76°;垂直:大于等于40°;对角:大于等于92°;内置MIC:支持;内置扬声器:支持;报警事件:移动侦测、人形侦测;最大Micro SD卡:大于等于256GB;供电方式:PoE;防护等级:IP67 2.交付期: 2024年4月末前完工。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40%价款。(2)完成相关服务事项且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支付剩余60%合同价款。(3)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需要供应商提供服务有:网络摄像机监控点位和数字乡村服务平台,其中网络摄像机监控点位30个,数字乡村服务平台主要板块有数字乡村版块、智慧党建版块、乡村振兴版块、数字经济版块、平安乡村版块、政务服务版块+数字医养、数字环保版块。 平台服务期:三年内提供平台维护和摄像头维护服务,三年后平台免费使用。

交易保证金:5800.0

服务费: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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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名4G61林甸数字乡村合同最终.docx文件预览庆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数字乡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日期:2024年2月10:44名4G61林甸数字乡村合同最终.docx文件预览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数字乡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事项,通过友好协商,现授权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作原则1.1双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的原则共同处理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创造一切条件和便利,全方位地开展业务合作。1.2双方将建立长期稳定的沟通渠道,及时沟通彼此在发展战略、项目开发“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共同督促本协议的贯彻执行。第二章合作内容2.1根据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数字乡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此服务项自所涉及的软件由乙方提供,硬件由乙方提供。此服务所需软、硬件资产在三年期间归属乙方,合同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软、硬件租赁服务。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此服务所需软件归属乙方所有,硬件归属甲方所有。2.3此服务所需技术参数(硬件设备)详见附件。2.4乙方负责派遗其健康、有经验、有能力的专家提供系统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通和测试、试运行、及维护等服务。2.5其他合作内容的有关条款2.5.1乙方为甲方提供建设数字乡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里方可通过该平台使用、实现数字乡村建设、基层治理、安防数据应用等功能。真体详细功能见附件清单2.5.2乙方提供集成服务平台并完成个监控杆点位的安装,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监控柱点具体位置,重方配合乙方完成设备架设、调试等工作,帮助选点、入场、施工布线,和后续正常使用。2.5.3甲方需按时支付费用。2.5.4平台账号一次性使用费1.25万元:设备采购费:550元(含安装费点位=万元(共计需要建设个点位):整体费用共计万元在本合同履行及双方续签合同履行期间,平台账号可一直使用不用收取费用。2.5.5交付时限:自签订之日起,按约定期限完成。年月交付软件;年_月交付硬件;如逾期未交付,按合同规定执行。第三章甲乙双方权利义务3.1甲方如对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有异议,可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确认核对后,如确有错误的,乙方将在次期调整。3.2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付费。如有逾期,甲方在向乙方补交服务费用之外,每逾期一突应向艺芳支符所欠金额干分之三的纳金。第四章月服务费及支付方式4.1本服务项目共计(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本合同适用增值税税率为:。其中:服务费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不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设备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不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4.2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分两期支付相关服务费。第一期:审方向艺方支付服务费用的40%,即人民币元,(大写。首合同签订一周之内完成缴款。第二期: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硬件调测完成一周内完成缴款4.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开户银行:户名:帐号:4.4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每次)付款数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由于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如艺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则甲方有权按不含税价款与可抵扣的进项税税款的合计数向乙方付款4.6合同甲方、乙方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它费小用均由甲方、乙方分别承担。如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额外支出的,双方就此进一步协商后根据产生额外支出真体原因,确定承担主体。第五章试运行和验收5.1乙方将根据本合同进度进行从方案设计、系统调测、开通、测试、试运行到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甲方与乙方将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各指定一名代表负责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其工作计划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制定。当发现技术问题或就技术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代表应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协商解决方案。5.2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系统设计及实施方案,甲方应当及时进行评审鉴定及认可若经甲方评审发H的设计与方案存在缺陷乙方方负责进行修改直至获得电方认负责在设计与方案获得甲口万负责在设计与方案获得甲方认可且审方设备安装完成后四周内完成系统调测开通工作。测试和验收应符合申方规定的标准和艺方作出的质量承诺,并应满足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规定的测试及验收标准5.3正式交付半年期限之内,在不改变系统整体框架的前提下,甲方在系统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乙方应及时配合调整解决。第六章保修6.1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硬件保修期为36个月(“保修期”),许可软件的开发保修由开发公司负责,自《终验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6.2在系统保修期内,如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网络系统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解决。一般故障提供电话支持,关键性重大故障提供现场支持。6.3系统保修期届满后,如系统出现性能、质量等方面的问题,甲方有权要的问题,乙方应按照当时的市场合理价格收取维护费用。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帮助甲方解决系统存在第七条保密条款7.1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从对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共同创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穿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7.2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应对任何保密信息保密,除为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之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7.3甲方在配合乙方进行业务推广、实施及售后的全部过程中,如涉及到客户的专有信息,应严格为客户保守专有信息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一旦泄露造成客户投诉或引起诉讼仲裁,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7.5甲、乙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进行的沟通、通知、告知等文件传递或交1换,应由双方妥善保存,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双方不得低毁排诱对方,不得在公开场合以攻击对方为目的发布不利于双方合作的言论。7.6如有必要,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披露方,或按披露方指示的方法予以销毁。7.7当出现下述情况时,不视为资料接受方违反保密义务:(1)并非资料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资料披露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资料接受方独立开发的;(3)由资料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资料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取得的(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如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关)要求资料接受方披露的,但资料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资料披露方,使资料披露方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7.8本合同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年内。第八条信息安全8.1甲方不得利用合作平台及乙方提供资源从事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的活动,不得通过互联网、网站发布浮移、色情、反动言论等非法信息。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服务,追究甲方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8.2甲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不得在线路及乙方设备上加装其他各种超出原有协议业务范围的设备及装置,不得在合同期内将乙方提供的资源转至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服务,追究甲方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第九章不可抗力9.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轻不可抗力可能给其它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80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个日历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9.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180个日历日或以上时,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第十章税务10.1双方应各自承担合同约定和根据中国税法应承担的所有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税费。10.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足额缴纳了税金,无偷税漏税、走私或者其他违法、违约行为。第十一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并由败诉方承担费用。第十二章合同生效及其他12.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前述技术成果,不得将该等技术成果对应的任何合法权益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不得自行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等技术成果。12.2合同履行期结束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标准服务费为开/年/村。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服务费调整幅度不超过10%最终价格在续签协议中明确12.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2.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12.5双方同意,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12.6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一方可以向其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透露合同内容,不视为违反本款所述保密义务,但应当要求该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恪守保密义务。12.7对合同内容做出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2.8任何-应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12.9甲方与乙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方与乙方确认的传真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方式,通知发送成功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12.10,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幕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等拥有所有权或其他形式的合法权益。12.11本合同中的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条款,如合同双方有特别约定,则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仍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12.122本合同各章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2.13如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导致本合同全部无效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本页无正文)签字盖章页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页无正文)签字盖章页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签字)(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建华村数字乡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开户行:林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采购公告账号:5300901220000137909999如果中标人放弃,公司不予退还中标人保证金。交易结束后3工经村集体研究决定,对数字乡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面向社会作日内,村集体将所有保证金退还给参与人。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3、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4点至2024、项目情况年3月8日15点;1、采购项目名称:数字乡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4、竞价时间:2024年2月29日14点至2024年3月9日9点;2、采购及送货位置:鹤鸣湖镇建华村委会(因产权交易平台系统有调整的,以产权交易平台公布时间为3、采购数量:一个标段(包括网络摄像机监控点位30个,数字乡准)。村服务平台一个)。竞拍者必须在公示期内进行操作,过期平台关闭将无法进行竞拍。4、采购权属:村集体。过期者视为自动放弃。5、拟竞价采购底价:29000元。三、其他二、交易要求供应商必须在竞拍结束后3日内签订供货合同,2024年4月末(一)、交易类别:采购(网上挂牌竞价方式公开采购)。前完工。送货地址:建华村村委会。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二)、交易方式额40%价款。完成相关服务事项且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支付剩余60%1、有意参与竞标者在公示期内登录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合同价款。其他采购具体事项以合同签定内容为准址www.hlinizx.com)注册账号进行电子报价,竞标规则完全按照平台要求进行操作。:联系人:刘立达联系电话:138369686162、交易要求:报名者需先交保证金5800元,阶梯竞价以每档鹤鸣湖镇建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00元进行反向竞拍。终出价最低者获得中标权,竞价时间截止,2024年2月29日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归采购方所有(含唯一意向受让方)。以上款项均存入专用账户:账户名称:林甸县鹤鸣湖镇建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待清分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乡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