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安全网修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潮州市松昌中学2024)
潮州市松昌中学综合实验楼、行政楼、教学楼等 安装安全网修缮工程(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潮州市松昌中学综合实验楼、行政楼、教学楼等 安装安全网修缮工程(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51034573013212401260757
项目业主:
潮州市松昌中学
服务机构:
中铭珩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潮州市松昌中学综合实验楼、行政楼、教学楼等 安装安全网修缮工程(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51034573013212401260757
合同总金额:
¥9,808.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21日
服务内容:
学校综合实验楼、行政楼、教学楼A、C等走廊安装不锈钢安全网,通过加装不锈钢安全网提升学校校园安全防护条件,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工程投资额:34.63万元。现需在中介超市采购有资质的公司对本工程进行设计,出具工程图纸等资料。工程所需资金在学校财政学杂费返拨中进行支付。
合同附件
设计合同.PDF
潮州市松昌中学 2024年02月29日
合同编号:ZMH-022024020604中铭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潮州市松昌中学综合实验楼、行政楼、教学楼等安装安全网修鳝工程工程地点:潮州市松昌中学发包人:潮州市松昌中学设计人:中铭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2月6日采购项目编码:445103457301321240126075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潮州市松昌中学设计人:中铭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CZ2402050153),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及网上报名承诺书等有关内容,本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潮州市松昌中学综合实验楼、行政楼、教学楼等安装安全网修鳝工程工程设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第二条经双方商定,根据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万以下工程的设计费率为4.5%;专业调整系数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设计总包服务、总体协调)1.0;按潮州市财政部门关于工程设计费的优惠政策,即按国家计费标准的80%收取。本工程设计费为:预算审核价*4.5%*1.0*0.85*1.0*80%计算。实际设计费将根据第三方出具预算审核价再进行签订补充协议。付款方式:乙方交付全部设计方案后十天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发票一次性结清设计费。第三条双方责任3.1发包人责任;3.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3.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局部修改除外),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3.1.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3.2设计人责任:3.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3.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规程。3.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3.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3.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四条违约责任:4.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4.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4.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4.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4.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返还定金。第五条其他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5.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5.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5.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5.6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5.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5.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9本合同所有违约金的总值不超过本项目的合同价。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或委托人:(签章)签定日期:2024年月6日签定日期:2024年2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装安全网修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