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合同公告(兴仁市教育局2024)
兴仁市全市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兴仁市全市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P52230220240000E7
四、项目名称: 兴仁市全市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兴仁市教育局
地 址: 兴仁市教育局
联系方式: 15285648776
供应商(乙方): 贵州蔬菜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天未来方舟D8栋
联系方式: 138963067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详见附件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8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4年03月31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合同期限:2024年2月-2025年2月,按需配送。(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标准由甲方制定,年终执行考核,经甲方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因中标方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付款方式: 1、本月结算,次月清算。 2、乙方凭采购合同、送货签收单、发票等单据经学校相关人员签字后,以每月为周期同市教育局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货款结算。
贵州晟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预览:
兴仁市全市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服务合同..pdf
兴仁市全市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服务项目编号:GZSB-QXNCG-20240101项目名称:兴仁市全市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货物名称: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采购人:兴仁市教育局中标人:贵州蔬菜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兴仁市教育局乙方:贵州蔬菜集团有限公司为了保护采供双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SB-QXNCG-20240101)、乙方投标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2024年2月—2025年2月,按需配送。(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标准由甲方制定,年终执行考核,经甲方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因中标方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配送范围及食材要求(一)配送范围:兴仁市全市学校食堂配送(不含幼儿园和民办学校)。(二)食材要求:乙方采取配送服务的形式,按照甲方的要求向学校提供大米、菜籽油、调味品、新鲜蔬菜、肉类、禽类及干货类等所需食品食材,配合学校推进“校农结合”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乙方每周至少向甲方提供一份所供货物的目录及价格表(包括货物的品牌、规格、品名、产地、单价、质量标准等),提供货物的单价不高于当地市场同类同质产品零售价格,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限时,单价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报至甲方,经甲方许可书面同意后进行单价变更。三、项目实施主体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贵州蔬菜集团兴仁供应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实施及结算。四、食堂食材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一)大米(非转基因),提供的大米须在保质期以内,质量标准达到国标一级,符合GB1354-2009及以上标准,具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根据学校提供的数量清单进行采购、配送。(二)菜油(非转基因),提供的菜籽油须在保质期以内,质量标准达到国标一级,符合GB1536-2004及以上标准,具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根据学校提供的数量清单进行采购、配送。(三)面,提供的面新鲜安全,在质保期以内,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一级小麦各项指标,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根据学校提供的数量清单进行采购、配送。(四)新鲜鸡蛋,提供的新鲜鸡蛋为无公害产品,质量可靠,蛋皮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蛋黄蛋清界限分明。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根据学校提供的数量清单进行采购、配送。(五)肉类,提供的肉为定点屠宰场宰杀的当天新鲜的猪-2-肉、牛肉、鸡肉、鸭肉、鱼等各种肉类,无注水。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根据学校提供的数量清单进行采购、配送。(六)蔬菜类,以供货商自主投资建设蔬菜种植基地或当地种养植合作社提供的有机蔬菜(非转基因)为主,蔬菜类做到新鲜光滑、清脆鲜嫩,无变质腐烂、无黄叶、不带泥沙、无杂草、无公害、无农药残留,具有农残检测合格证明,符合国家安全食用标准;根据学校提供的数量清单进行采购、配送。(七)干货类(干木耳、豆腐皮、干辣椒、花椒、胡椒等),提供的干货在保质期以内,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自行提供详细的干货种类;根据学校提供的数量清单进行采购、配送。(八)调味品(食盐、味精、鸡精、酱油、醋、老干妈、酸辣椒等),提供的调味品须在保质期以内,相关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自行提供详细的调味品种类;根据学校提供的数量清单进行采购、配送。五、质量安全保障(一)乙方所配送的食品、食材须达到《食品安全法》规定标准,方能配送至学校食堂,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学校适时派送工作人员到乙方配送中心和学校食堂,随时对食材进行抽检和监督食材加工,对配送食品进行检测,杜绝霉变、坏、差等不合格食材进入校园。13-(二)乙方在配送食材时需附上该批量食材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资料和“配送清单”,配送单需注明配送时间、学校、品种、等级、件数、重量、单价、金额等内容。(三)乙方须加强同生产商的沟通和管理,对生产原料、生产时间、质量标准、包装、运输、配送到学校进行全程各环节和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到校食材质量达标、包装不破不漏,生产标识合法有效,杜绝“无商标、无质量认证、无厂家、无厂址及其他标识不明”的学生餐食材进入学校。六、定价方式食材的价格随行就市,由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仁市教育局、兴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仁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询价,结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贵州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监测月报》市场指导价。每月对采购食材调研询价不得少于1次,以得出不高于市场调研价格作为食材指导价,每月向社会公布1次,供货商供应食材的价格不得高于该指导价,具体结合采购品类据实结算清算。七、配送方式(一)乙方须按照采购计划的品种、数量、质量,每日按时将食材物资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二)甲方提前24小时,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乙方告知采购计划(清单),内容包括品名、种类、规格、数量等。4-(三)乙方接到甲方的采购清单后,应及时备货,若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因素缺货,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妥善方法解决,保证甲方的需求。八、付款方式(一)本月结算,次月清算。(二)乙方凭采购合同、送货签收单、发票等单据经学校相关人员签字后,以每月为周期同市教育局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货款结算。九、验收方式学校对乙方所配送的食材物资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查验物资的质量、品质等,验收合格,上秤称量,并在乙方开具的送货单上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出现不合格物资的,学校拒绝收货,由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十、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乙方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保证金50万元为现金,其中1950万元以保函的形式缴纳。待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结算给乙方,若乙方在服务期期间不履行职责或违规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十一、验收标准及规范-5-食材原料要求安全,符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实施学校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质量与数量的检查、验收,并定期与乙方核对配送食品材料的种类与数量。配送时乙方同时提供检疫、检测、质量合格等相关佐证报告。十二、安全责任要求(一)因产品质量问题学生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乙方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二)学校发生学生餐食物中毒事件时,乙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三)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四)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十三、售后服务要求(一)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保质、保量的供应所需营养食品,做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类资质齐全。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引发不良事件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6-(二)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供货,由于其他原因未按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给学校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三)乙方保证按照学校的需求,配送绝对足量的原材料,验收时若发现货物质量未达到要求,乙方无条件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未更换或未按时更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十四、其他要求(一)乙方须对员工定期组织进行培训,有上岗证、有健康证,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二)乙方须满足食材运输、配送各类车辆,生鲜和干货分离仓储、冷藏、留样、检测等功能库藏区,蔬菜分拣、清洗、分类打包、肉类分割等都要有独立的车间,每个车间面积须满足生产、储存需求,室内环境符合食品生产环境卫生标准,生产加工建筑布局合理规范。(三)乙方必须根据配送学校情况,足额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四)出现以下情形,无条件终止合同:1.乙方从事学校餐饮服务的有关资质被吊销或注销;2.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国家重大安全事故的标准核定);-7-3.经甲方按照考核方案考核,乙方一年内考核低于70分3次或满意度低于90分2次;4.乙方一年内被州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2次或县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处罚3次;5.上级出现重大政策调整,被要求停止;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十五、违约责任(一)学校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食材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三)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应协助乙方进行款项结算。(四)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五)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六)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优质服务。(七)乙方应加强信息化数据平台建设,统一订单平台,并接通营养餐管理平台,从采购到资金使用形成完整闭环管理。(八)乙方有义务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推荐带量食谱(试行)的通知》统一制作供餐食谱,确保学生饮食均衡。(九)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提供货物的,乙方应赔偿-8-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十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合同生效(一)实际履行合同中遇到有其他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当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优先适用补充协议的约定。双方每次确认的食材配送清单、验收单据、补充协议、来往函件等均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签章:7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304.2.18日期:2024:2.18-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