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法律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教育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教育局
二、供应商名称: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教育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791101000010137923
五、合同编号: 11N13828384Y2024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件
1.0
100000
10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教育局
联系人: 刘传禹
联系电话: 18626630131
传真: /
地址: 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合同(11N13828384Y2024401).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13828384Y2024401采购单位(甲方):长春市教育局服务单位(乙方):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吉林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吉林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吉林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吉林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服务--咨询能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律师证,服务方式:现场+远程服务,咨询类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周期:1年,项目规模:100万(含)以下1件100000.00100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1、为甲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行政执法等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开展依法治理相关工作;2、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3、参与甲方合作项目等有关事宜的磋商、洽谈,进行法律分析、论证;4、为处置涉法案件、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信访矛盾纠纷等提供法律服务;1/55、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提供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乙方为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书面文件,需承办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6、协助草拟、制订、审查、修改与甲方有关的合同、行政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7、就甲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受委托以第三方独立执业机构的身份进行调查,提出依法处理法律意见;8、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9、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风险及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参与谈判、协商、调解;10、应甲方要求,委派律师讲授相关领域法律实务知识,进行会前学法等法律专业培训,协助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11、协助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保障性和预防性的法律建议;12、参加、代理与甲方相关的各类诉讼、仲裁、申诉、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案件及其他专项法律事务;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的每个程序收费比例、具体收费方式另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吉林省律师收费最低标准收取;13、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第二条乙方委派律师的条件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3、严格遵纪守法,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律师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行业处分,以及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形;4、应甲方要求,根据需要处理法律事务的不同领域和种类,委派在该领域执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委派杨东升等律师作为第一条规定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具体完成相关工作;2、乙方律师应当按照甲方要求通过现场办公等方式,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利;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工作进展;2/5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6、乙方及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事务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8、乙方律师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依法妥善保管;9、乙方律师应在每年12月1日前,将《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述职报告》提供给甲方,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亮点成效、存在困难、意见建议等;10、乙方律师未经授权不得以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11、乙方律师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由乙方及律师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第四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4、甲方可指定联系人与乙方联系,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五条合同期限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本年度法律顾问合同的期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第六条法律顾问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10万元人民币。每年度法律顾问费10万元于每年3月1日后视合同履行情况及财政拨款情况及时支付。乙方应当及时开具发票。乙方户名: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开户行:建行长春科技花园支行3/5账号:22001313400055000260第七条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长春市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乙方律师应依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且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约定的义务,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或请求,在7个工作日内拒不恢复充分完全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扣除乙方相应的法律顾问费用或者解除合同。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律师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长春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十条甲方对乙方律师投诉的方式如甲方对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持有异议且认为乙方律师未忠实履行职务,可与乙方指派的律师协商或向乙方代表人投诉。乙方代表人为乙方指派律师的,甲方可向乙方内设投诉处理委员会投诉。甲方也可直接向乙方下列主管部门之一投诉:吉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长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吉林省律师协会、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可以直接、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等信息,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4/5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科技花园支行账号:,账号:2200131340005500026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5/5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科技花园支行账号:账号:2200131340005500026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